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工作部署,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及配套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在修订基础上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10-88061446。
2.电子邮箱:jigoubu@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
11
月
8
日。
中国证监会
2026年
10
月
9
日
中国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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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机关司局
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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