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天津市碳普惠 方法学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碳普惠体系建设方案》,加强碳普惠方法学研究,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碳普惠方法学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具备碳普惠方法学编制条件且有项目依托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均可提出方法学建议。
(二)征集范围包括:低碳出行、低碳建筑、新能源应用、资源回收利用、碳汇等领域。
二、基本要求
(一)方法学建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体现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趋势,具有科学性、普适性,能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二)方法学建议依托的项目位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项目核算边界清晰,产生的碳减排量真实、准确、可核查。
(三)方法学建议责任主体明确,提出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
(四)已在其他部门申报的方法学建议不再征集。
三、征集流程
方法学建议提出单位按照《天津市碳普惠方法学编制要求》编写方法学建议材料,填写《天津市碳普惠方法学申报表》,并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将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17 号科研楼 2109 室)。
附件: 1. 《天津市碳普惠方法学编制要求》
2. 《天津市碳普惠方法学申报表》
2023 年 6 月 2 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气候与国际处 赵湘茹
联系电话 : 87671547;
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夏宣 、邓春雨
联系电话 : 87671316 )
附件:
国务院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