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 题:普惠扩围 全链赋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解读
新华社记者王优玲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什么要进行修改?有哪些修改重点?将如何更好满足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全链赋能,覆盖多样化住房消费场景
自1999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来,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面临新的形势。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住房消费场景日益多样化,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决定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由原有的6种拓展为9种,包括:支付房租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装修自住住房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授吴义东说,决定在保留原有提取场景的基础上,新增了居住品质提档升级的提取情形,将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纳入提取范围,使住房公积金得以贯通租房安居、购房置业、修房养护等住房消费全链条。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新增“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作为兜底条款。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浦湛表示,这使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场景不局限于当下已知的“项目清单”,提取范围可更加灵活地回应缴存人住房消费变化,为未来拓展用途留出空间。
“条例的修改,坚持住房全周期保障,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住房需求的转变。”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杰说,住房公积金原来以购房贷款为主的功能,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住房消费需求,相关修改正是对这一短板的有力补强。
普惠扩围,拓宽制度覆盖面
当前,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自由设计师等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持续壮大,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2亿人。
为适应我国就业结构变化、增强制度普惠性,决定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扩大到灵活就业群体,增加“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指导。”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分3批推进36个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记者了解到,试点以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70%是新市民、青年人,目前已有200多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说,技术革新、业态创新和要素重塑等正在深刻改变就业结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了由试点探索向制度化、规范化推进的转型,从法规层面打通了“愿缴能缴”的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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