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正文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丰满水电站全面治理(重建)工程竣工验收的批复
吉能审批〔2026〕153号
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丰满大坝重建工程建设局:
你单位《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丰满大坝重建工程建设局关于申请丰满水电站全面治理(重建)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丰坝建设〔2026〕2号)收悉。依据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我局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成验收委员会,并对丰满水电站全面治理(重建)工程开展竣工验收。根据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报送<丰满水电站全面治理(重建)工作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函》(水电规验办〔2026〕159号)的结论意见,我局原则同意丰满水电站全面治理(重建)工程竣工验收。
请你公司按照《丰满水电站全面治理(重建)工作竣工验收鉴定书》有关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吉林省能源局
2026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初审:沈伟博 复审:田逶岭 终审:刘学锋
泉州市林业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