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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每年都要做碳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和监测计划,但不少企业在核算边界、排放源识别、排放因子取值这些环节反复踩坑。这份课件来自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成都分中心,围绕企业需要开展哪些工作、核算方法与数据监测获取要求、监测计划制定方法以及核查中常见问题展开,梳理了从法人边界到配额管控边界的核算逻辑,并逐条回应了十八类核查实务疑问,对正在准备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的发电企业有直接参考价值。
核心判断
- 发电企业需同时完成碳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和监测计划三类工作。
- 排放报告以企业法人为边界,补充数据表以发电机组为核算单元。
- 配额管控边界只算化石燃料燃烧直接排放和净购入电力排放。
- 净购入电力排放因子在法人边界用区域电网值,管控边界用全国值。
- 监测计划初次发布须经第三方审核并提交主管部门备案。
脱水解读
三类工作各管什么
课件把发电企业需要开展的工作归为三类:碳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和监测计划。碳排放报告依据《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编制,补充数据表依据《2018年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和同一份指南,监测计划则依据《排放监测计划模板》和核算指南。三类工作的政策依据统一为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即环办气候〔2019〕71号。
对发电企业而言,这三类工作不是彼此替代关系,而是并行推进、各有侧重。碳排放报告面向企业法人整体,补充数据表面向机组层面的配额管控,监测计划则解决数据怎么测、怎么记、怎么管的问题。
两条边界不能混
排放报告的边界是企业法人边界,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为界,识别、核算和报告企业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核算范围覆盖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脱硫过程排放和企业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排放。如果企业除电力生产外还有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还需参照相关行业指南核算并报告。
补充数据表的边界则是配额管控边界,根据1989号文件要求,以发电机组为核算单元,核算和报告范围只包括机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和机组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两条边界的排放源数量与范围并不一致,填报时不能互相套用。
排放源识别有差异
排放报告的排放源包括三类: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脱硫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净购入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化石燃料燃烧源涵盖直接燃烧化石燃料的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启动锅炉、燃气机、内燃机、食堂灶具、澡堂锅炉、搬运和运输车辆等;脱硫过程排放指脱硫设施所使用的脱硫剂如石灰石、白云石等碳酸盐带来的排放;净购入电力则包括机组停机期间的耗电设施,如风机、压缩机、水泵、磨煤机、除尘器、脱硫设备等。
补充数据表的排放源只有两类: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和净购入电力排放,不含脱硫过程排放。其中化石燃料燃烧源包括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启动锅炉、燃气机、内燃机等,净购入电力排放源同样为机组停机期间的耗电设施。对比可见,脱硫过程排放只在法人边界核算,这是两份材料在排放源识别上的关键差别。
法人边界怎么算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核心公式为E燃烧=ADi×EFi,其中ADi是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以热值表示,EFi是该燃料的排放因子。活动水平ADi由燃料消耗量FCi与平均低位发热值NCVi相乘得到。燃料消耗量依据企业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确定,燃煤看入厂煤及库存变化、入炉煤,燃油看购买量及库存变化,天然气用流量计连续测量,并符合GB 17167-2006的要求。低位发热值方面,燃煤每天至少测一次,按GB/T 213-2008执行,日平均加权到年平均;燃油每批次测,或用供应商合同中的年度平均低位发热值;天然气每月至少一次。
排放因子EFi由单位热值含碳量CCi、碳氧化率OFi和44/12三个因子相乘得到。燃煤的单位热值含碳量要求每天采集缩分样品、每月混合、测量元素碳含量,按GB/T 476-2008执行,没有实测值的企业不分煤种取高限值33.56tC/TJ。氧化率方面,燃煤需实际称量炉渣和飞灰产量,按月记录;不能称量时可按DL/T 5142-2002估算。燃油和燃气的单位热值含碳量与氧化率取缺省值。
脱硫与净购入电力
脱硫过程排放按E脱硫=CALk×EFk计算,CALk是第k种脱硫剂中碳酸盐消耗量,EFk是对应排放因子。碳酸盐全年消耗量通过各月消耗量Bk,m乘以碳酸盐含量Ik累加得到,Ik取缺省值90%。排放因子EFk由完全转化时的排放因子EFk,t乘以转化率TR得到,TR取缺省值100%。
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排放按E电=AD电×EF电计算。活动水平数据以发电企业电表记录读数为准,没有的话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费发票或结算单数据。排放因子方面,法人边界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最近年份公布的华中区域电网排放因子0.5257tCO2/MWh;到了配额管控边界,则统一采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tCO2/MWh。同一家企业、同一项电力排放,在两条边界下用的因子并不相同。
管控边界与生产数据
配额管控边界只包括机组化石燃料燃烧的直接排放和净购入使用电力的排放,核算方法与企业法人边界相同,但净购入电力不用区域电网排放因子,统一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tCO2/MWh。此外还需统计机组的燃料类型、装机容量、压力参数或机组类型、冷却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发电量、供电量、供热量、供热比、供电煤耗、供热煤耗、碳排放强度、运行小时数、负荷率等生产数据。发电量来源于企业电量表实际计量数据,供电量按计量数据计算获得:纯发电企业供电量=发电量-厂用电量,热电联产企业供电量=发电量-发电厂用电量。
供热量、供热比和负荷率参考DL/T 904-2015《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计算。机组供热量=直接供热量+间接供热量,直接供热指由汽轮机直接或经减温减压后向热用户提供热量,间接供热指通过热网加热器等设备加热供热介质后间接向用户提供热量。供热比=汽轮机组向外供出的热量/汽轮机组总热耗量,不适用于锅炉向外供蒸汽的情况。负荷率=机组发电量/机组运行小时/机组额定容量,反映统计期内机组平均负荷与额定容量的百分比。
监测计划与常见问题
监测计划方面,企业初次发布的监测计划应经过第三方核查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主管部门备案。修订仅适用于几种情况:排放设施变化或使用未包含的新燃料、新物料产生新排放;采用新测量仪器和方法提高数据准确度;发现之前监测方法产生的数据不正确;发现更改监测计划可提高报告数据准确度;发现监测计划不符合核算和报告指南要求。出现上述情况时,原监测计划需修订,并由第三方机构重新出具审核报告提交主管部门。
课件用十八个问题回应了核查实务中的高频疑问,覆盖自备电厂范围、排放源、核算边界、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和补充数据表六大类。例如自备电厂范围问题中,使用燃煤、燃油、天然气及非自产可燃性气体等燃料发电的机组应单独填报《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煤层气发电需填报,其余自产废气、尾气、煤气发电不需填写。排放源问题中,热电联产企业的脱硫装置若完全由另一家独立法人单位投资运行管理,其脱硫碳排放不纳入该热电联产企业的排放报告。核算边界问题中,八大行业以外的企业如果有自备电厂,仅需按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填写自备电厂排放,不需要填写排放报告。
图说解读
三类工作政策依据一览
课件第4页用一张表把三类工作的技术依据和政策依据并排列出。碳排放报告和补充数据表、监测计划虽然都要用《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但各自还配了不同的模板文件:补充数据表对应《2018年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监测计划对应《排放监测计划模板》。
三类工作的政策依据统一指向环办气候〔2019〕71号,也就是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企业不是分头找三套政策,而是同一份通知下并行推进三项材料。
两条核算边界对比
这张对比图把排放报告边界和补充数据表边界的差别并排呈现。排放报告边界即企业法人边界,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为界,识别、核算和报告企业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排放,包括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补充数据表边界即配额管控边界,根据1989号文件要求以发电机组为核算单元。
两者两个明显差异值得关注:一是脱硫过程排放只出现在排放报告边界,补充数据表边界不含;二是净购入电力的排放因子取值不同,法人边界用华中区域电网排放因子0.5257tCO2/MWh,管控边界统一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tCO2/MWh。企业在填报时如果混用边界,很容易把不该算的排放算进去或者把因子取错。
法人边界三项排放源
排放报告的排放源由三根支柱构成。第一根是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覆盖直接燃烧化石燃料的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启动锅炉、燃气机、内燃机,甚至食堂灶具、澡堂锅炉、搬运和运输车辆等。第二根是脱硫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来自脱硫设施所使用的脱硫剂,如石灰石、白云石等碳酸盐。第三根是净购入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指机组停机期间的耗电设施,包括风机、压缩机、水泵、磨煤机、除尘器、脱硫设备等。
与之对照,补充数据表的排放源只有化石燃料燃烧和净购入电力两类,脱硫过程不在其中。这个差别直接决定了企业做补充数据表时不需要核算脱硫环节的碳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核算链条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核算是一条从燃料消耗量出发、到最后得到排放量的链条。首先是第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FCi,燃煤看入厂煤及库存变化、入炉煤,燃油看购买量及库存变化,天然气用流量计连续测量。再取平均低位发热值NCVi,两者相乘得到活动水平ADi,以热值表示。
与此同时,排放因子EFi由单位热值含碳量CCi、碳氧化率OFi和44/12相乘得到。活动水平与排放因子相乘,最终得到第i种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E燃烧。这条链上每一个环节的取值方法在课件里都有单独规定,缺实测数据时还要按缺省值或高限值处理。
燃煤实测频率与缺省值
燃煤的三项关键参数在课件里都有明确的实测频率和无实测时的处理方式。低位发热值要求每天至少一次,按照GB/T 213-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规定执行,日平均加权到年平均值;单位热值含碳量要求每天采集缩分样品、每月混合、测量元素碳含量,按GB/T 476-2008执行;碳氧化率需要炉渣和飞灰的实际称量值,按月记录。
当企业没有实测值时,取值也有明确规定:单位热值含碳量不分煤种取高限值33.56tC/TJ,碳氧化率参考IPCC燃烧的碳氧化率缺省值取高限值100%。课件在第25页还专门回应了非自备电厂发电企业无实测燃煤热值的问题,答案是使用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中燃料热值的缺省值。
两类电力排放因子取值
净购入使用电力的排放因子在两条边界下取值不同。法人边界的排放因子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最近年份公布的华中区域电网排放因子,课件中给出的数值是0.5257tCO2/MWh。配额管控边界则明确规定不使用区域电网排放因子,统一采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tCO2/MWh。
活动水平数据的获取方式两者一致,都是以发电企业电表记录的读数为准,没有的话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企业需要留意的是,同一份补充数据表里电力排放因子与排放报告里用的并不是同一个数。
监测计划修订触发条件
监测计划的修订不是随时可以做的,课件列明了五种触发情形:排放设施发生变化或使用监测计划中未包含的新燃料或物料而产生的新排放;采用新的测量仪器和测量方法使数据准确度提高;发现之前采用的监测方法所产生的数据不正确;发现更改监测计划可提高报告数据的准确度;发现监测计划不符合核算和报告指南要求。
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之前制定的监测计划需进行修订,并由第三方机构重新出具审核报告并提交主管部门。课件还强调,企业初次发布的监测计划应经过第三方核查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提交主管部门备案。修订不是企业单方面决定,背后有第三方审核和主管部门备案两道程序。
核查高频问题六大类
课件的第四部分集中回应了核查中常见的问题,从18个问题看,可以归为六大类。第一类是自备电厂范围,比如煤层气发电、兰炭尾气发电、钢铁企业煤气发电是否需要单独填写补充数据表。第二类是排放源,比如热电联产企业的脱硫装置由另一独立法人投资运行管理时,脱硫碳排放是否纳入报告。第三类是核算边界,比如八大行业以外的企业有自备电厂时是否还需核算自备电厂之外的排放。
第四类是活动水平数据,比如小型热电企业能否用进厂煤发热量代替入炉煤发热量。第五类是排放因子,比如没有实测值时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取什么数值。第六类是补充数据表,比如外购电量无法分机组时如何填报、辅助燃料量按什么比例分摊、千卡与焦耳用什么换算系数。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企业在数据获取和边界判定上的实际困难。
数据解读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燃煤单位热值含碳量无实测取值 | 33.56 | tC/TJ | 第12页、第26页 |
| 碳氧化率无实测取值 | 100 | % | 第26页 |
| 脱硫剂碳酸盐含量缺省值 | 90 | % | 第15页 |
| 脱硫过程转化率缺省值 | 100 | % | 第16页 |
| 华中区域电网排放因子 | 0.5257 | tCO2/MWh | 第17页 |
| 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 0.6101 | tCO2/MWh | 第18页 |
| 千卡与焦耳换算系数 | 4.1816 | 焦耳/千卡 | 第31页 |
这组数据是课件里反复出现的关键取值。燃煤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在没有实测值时不分煤种取高限值33.56tC/TJ,碳氧化率无实测值时参考IPCC燃烧的碳氧化率缺省值取高限值100%。脱硫过程方面,脱硫剂中碳酸盐含量取缺省值90%,转化率取缺省值100%。 电力排放因子上,法人边界用华中区域电网排放因子0.5257tCO2/MWh,配额管控边界统一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tCO2/MWh。课件最后还回应了千卡与焦耳的换算问题,明确采用4.1816的换算系数。这些数值多是缺省值或统一规定值,企业在没有实测数据时按此取值即可。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燃煤低位发热值检测频率 | 每天至少1次 | 第10页、第26页 | |
| 燃油低位发热值检测频率 | 每批次 | 第10页、第26页 | |
| 天然气低位发热值检测频率 | 每月至少1次 | 第10页、第26页 | |
| 燃煤单位热值含碳量采样方式 | 每天采样每月混合 | 第12页 | |
| 炉渣飞灰含碳量检测次数 | 每月不低于1次 | 第13页 |
这组数据聚焦数据监测获取的频率要求。低位发热值方面,燃煤要求每天至少一次,按照GB/T 213-2008规定执行;燃油每批次检测,或者采用与供应商交易结算合同中的年度平均低位发热值;天然气每月至少一次,可由企业自行测量,也可由燃料供应商提供。 单位热值含碳量的采样要求是每天采集缩分样品、每月混合、测量元素碳含量,按GB/T 476-2008执行,年平均单位热值含碳量通过月值加权平均。碳氧化率方面,炉渣和飞灰的含碳量根据该月中每次样本检测值取算术平均值,且每月的检测次数不低于1次。检测频率是否达标,直接决定实测值能不能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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