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之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解读主要内容如下: 1. 报告披露主体:分为强制披露主体和自愿披露主体。强制披露主体包括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需按规定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自愿披露主体则可选择是否披露,但应遵守指南标准。 2. 报告范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范围应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保持一致,确保所有子公司、控股公司及重要事项被纳入报告。 3. 报告期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报告期间与年度报告一致,覆盖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从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 报告发布时间:披露主体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且披露时间不早于年度报告。 5. 报告名称和发布方式:报告名称应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或《××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并以独立报告形式发布。 6. 重要性议题识别和重要性分析:企业需从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两大维度判断议题重要性,识别对公司财务、社会和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议题,并据此编制报告。 7. 治理:企业应建立可持续发展/ESG治理架构,明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机构,并建立信息报告和监督机制。 8. 战略:企业应识别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公司的影响,制定应对策略,并评估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调整战略和业务模式以适应可持续风险。 9. 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企业应建立识别、评估、监测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流程,确保这些管理活动融入日常运营。 10. 指标与目标: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需求设定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指标,并建立ESG指标管理体系,确保目标的实现和指标的透明度。 11. 报告披露:企业应根据《指引》要求设计可持续发展报告框架,详细披露每个议题的基本情况、治理结构、战略方法、管理措施、相关指标和目标,并明确设定目标的定义、覆盖范围、时间框架、基准值、实现进展及未来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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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之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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