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风力发电设备拆解处理企业管理要求 编制说明

2025-01-02 3 次浏览团体标准能源产业可再生能源
一键生成知识图谱将跳转 Carbon Harness 生成可视化解读与知识图谱导出解读
碳通通 · 脱水解读

6 分钟理解报告 · 解读 2129 字 · 7 张图 · 17 个数据点

退役风电设备即将进入爆发期:2023年退役241台、约5万吨固废,到2030年预计超3万台、约600万吨。拆解处理企业却长期无统一管理标准。这份《风力发电设备拆解处理企业管理要求》团体标准编制说明,交代了标准从哪里来、管什么、怎么落地。对风电业主、整机厂、回收处理企业来说,它意味着什么门槛与机会?

核心判断

  • 标准由物资再生协会2024年3月立项,立项文件号为物再协字〔2024〕18号。
  • 预计2030年超3万台机组退役,产生约600万吨固体废物。
  • 风机85%至90%零部件可回收利用,叶片是处理难点。
  • 退役风电拆解处理此前仅有T/CRRA 9906-2023一项团体标准。
  • 标准规定了水、大气、固废、噪声四类污染控制与安全生产要求。

脱水解读

一份标准,为何此时出台

这份编制说明开门见山说明了标准出台的紧迫性。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约41283万千瓦,同比增长17.6%,机组数量超过20万台。按照20年设计寿命和以“大代小”政策节奏,退役规模将快速放大:2023年实际退役241台、约产生5万吨固废,到2025年末预计累计退役4000至5000台机组,产生80万至100万吨固废。

真正的高峰还在后面。据测算,到2030年,我国将有超过3万台机组迎来退役期,产生约600万吨固体废物。而拆解作业中叶片和塔筒切割、齿轮箱拆解、混凝土基础破碎会产生扬尘和噪音,废铅酸蓄电池、废齿轮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的跑冒滴漏会污染周边环境,运输中还存在粉尘排放与废油液遗撒的二次污染风险。

标准从立项到征求意见稿走了多久

标准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委会提出,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立项,立项文件号为《物再协字〔2024〕18号》。立项之前,起草工作实际上从2023年10月就已启动,编制组通过现场调研和问卷了解各地区拆解处理现状,并梳理比对了现行法律法规与国标、行标、地标。

流程上可分为五个阶段。前期预研究及调研分析阶段(2023年10月至11月)之后,2024年3月6日至8日编制组对江苏、浙江、上海等地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座谈。第二阶段成立起草小组,2024年6月29日借中国风光设备循环利用大会暨辽宁产业促进会之机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第三阶段进入起草,7月11日在北京中认公司召开技术研讨,8月8日就17条修改意见形成第二版修改稿,8月22日再讨论6项修改意见,于2024年9月10日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第四、第五阶段分别是征求意见与标准审定。

标准正文到底规定了什么

从章节设置看,标准包括前言、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以及场地人员管理要求、拆解要求、设备设施要求、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要求、管理要求等部分,基本覆盖了拆解处理企业的全链条管理。适用范围为风力发电设备拆解处理资质的企业,具备光伏发电设备拆解资质的企业也可参照执行。

总体要求部分强调全过程遵循“三化”原则,并优先采用能耗低、资源回收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和设备。具体到污染控制,标准在水污染物方面规定了初期雨水、清洗水和其他非生活废水的收集、处理排放要求;在大气方面规定了颗粒物、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消耗臭氧层物质等排放要求;在固废方面规定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有毒有害物质的分类管理与全过程监管要求;在噪声方面规定了非机械噪声降噪措施及厂界噪音排放要求。

围绕风电设备回收的技术现实

编制说明披露了风电设备回收利用的现实条件。风电设备零部件主要由钢、铜、铝、热固性复材、磁钢等组成,除了较难处理的风机叶片,其余85%至90%可以进行回收利用。状态较好的大部件如齿轮箱、发电机、主轴和轴承,可采用再制造或翻新后二手利用;状态一般的部件则拆解分类后走资源化路线形成再生资源。

叶片是公认的难点。目前主要有物理回收法、热回收法和化学回收法三类:机械回收法成本低、工艺简单,但回收产物价值低,纤维在回收过程中受损严重;热回收法和化学回收法得到的纤维长度更长、损伤更少,应用更广,但成本更高、反应条件控制难度更大。编制说明也坦言,目前国内正在探索机械粉碎法、热解法等产业化路径,但尚无成熟的产业化案例。

为什么说它填补了标准空白

编制说明对现有标准体系做了梳理:有关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国家标准多达140余项,多由中国机械联合会提出,涉及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等归口机构,但涉及风电拆除、拆解、回收处理的极少,只有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的T/CRRA 9906-2023《风力发电设备拆除、回收利用及处置环境管理规范》有比较规范的规定。

国际上同样没有查到与该标准直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欧盟通过《废弃物框架指令》等法规要求风电设备制造商对产品生命周期负责,丹麦也制定了类似法律法规,欧盟成员国还陆续执行WEEE法令。我国虽已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政策体系,如2009年签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2010年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27),但尚未将废弃风电设备纳入其中。

标准能带来哪些预期效果

编制说明列出了两方面的预期效果。一方面是完善新能源废物回收利用体系:标准规范了风电设备运营企业(业主方)、整机制造企业、零部件供应商、运维企业、拆除企业以及回收再利用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环境保护权责,健全生产者责任制度,推动形成闭环产业,并推进退役风电设备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落实落地。

另一方面是完善退役风光设备循环利用标准规范。编制说明指出,风电拆解处理企业尚无统一规范的企业管理标准,拆解行业尚无比较成熟的技术路线,但拆解行为和拆解企业已经广泛存在,特别是涉及复合材料的拆解和利用情况复杂,需要尽快制定标准、树立标杆。用编制说明的话说,这是为了提前应对风电退役潮,避免“先乱后治”的现象发生。

谁在参与,与现行政策如何衔接

标准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业委员会、北京中认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圣龙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南通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再循环(北京)技术院有限公司、青山绿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主要起草人为程刚齐、冯志刚、黄劲松、董礼、李强、苑文仪、李璐、黄庆、郑锋。分工上,专委会与北京中认公司负责工作计划、资料收集、调研以及文本编写修订,其余单位负责汇总行业和专家意见及文本审核。

标准与多项现行政策衔接。《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等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强调推进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2023年8月发布的《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退役风电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编制说明结论是:本标准符合上述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要求,没有矛盾,起草阶段无重大分歧意见,技术内容未涉及相关专利。

图说解读

退役潮时间线:从241台到3万台

把时间点串起来看,退役规模的抬升并不是线性的。2023年退役机组仅241台,产生的固废约5万吨;到2025年末,累计退役规模预计达到4000至5000台机组,对应80万至100万吨固废;到2030年,退役机组将超过3万台,固废量约600万吨。

这意味着留给行业建章立制的时间窗口并不宽裕。编制说明之所以把标准立项时间定在2024年3月、当年9月就形成征求意见稿,正是为了赶在退役高峰到来之前把拆解处理企业的管理规范立起来。

2023年
退役241台,约5万吨固废
2023年11月底
风电累计装机约41283万千瓦
2025年末
累计退役约4000-5000台机组
2025年末
约产生80万-100万吨固废
2030年
超3万台机组退役,约600万吨固废
风电设备退役规模演进节点
碳通通

五阶段起草:从调研到征求意见稿

标准起草从2023年10月启动,到2024年9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前后约一年,按五个阶段推进:前期预研究及调研分析、成立起草小组、标准起草、标准征求意见、标准审定。

其中第三阶段动作最密集:2024年7月11日在北京中认公司召开技术研讨,8月8日就17条标准修改意见形成第二版修改稿,8月22日再讨论6项修改意见,最终于9月10日形成征求意见稿。这种密度说明标准文本在反复打磨中收敛,而不是一次性成稿。

前期预研究及调研分析
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
标准起草与文本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审定
标准起草五个阶段
碳通通

零部件回收:85%-90%可回收利用

编制说明给出一个关键比例:风电设备零部件主要由钢、铜、铝、热固性复材、磁钢等组成,除了较难处理的风机叶片,其余85%至90%可以进行回收利用。这部分回收路径也相对清晰——状态较好的大部件如齿轮箱、发电机、主轴和轴承采用再制造或翻新后二手利用,状态一般的部件拆解分类后资源化形成再生资源。

真正卡住回收率的是叶片这块短板。它的回收方法虽有三类,但产业化程度都不高,这也解释了标准为何要把拆解要求、产物处理要求写进正文。

可回收利用
85%
较难处理部分
15%
风电设备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比例
碳通通

叶片回收三条技术路线的取舍

编制说明把叶片回收的方法归为物理、热、化学三类,并逐一给出了代价与收益。物理(机械)回收法成本低、工艺简单,问题在于大多数回收产物价值很低,纤维在回收过程中受损严重;热回收法和化学回收法得到的纤维能保持更长的长度和更少的损伤,应用范围更广,但成本更高、反应条件控制难度更大。

值得注意的是,编制说明明确表示:目前国内正在探索机械粉碎法、热解法等产业化路径,但尚无成熟的产业化案例。技术路线未定,正是标准只能先管住企业行为、而难以规定具体工艺的原因。

物理回收法
成本低、工艺简单,但产物价值低、纤维受损严重
热回收法
纤维长度更长、损伤更少,但成本高、反应条件难控
化学回收法
纤维保持较好,同样面临成本高与条件控制难题
风机叶片三类回收方法对比
碳通通

污染控制覆盖四类环境要素

标准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要求部分,对四类污染控制分别作出了规定。水污染物方面,规定了初期雨水、清洗水和其他非生活废水的收集、处理排放要求;大气污染物方面,规定了废气中颗粒物、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消耗臭氧层物质等排放要求。

固体废物方面,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有害物质的分类管理、储存和全过程监管等污染控制要求;噪声方面,规定了非机械噪声降噪措施以及厂界噪音排放要求。这套安排对应的是拆解现场的真实污染源:切割破碎扬尘、废油液跑冒滴漏、危废暂存与设备噪声。

水污染
初期雨水、清洗水等收集处理排放
大气污染
颗粒物、粉尘、VOCs、消耗臭氧层物质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危废、有毒有害物质分类管理
噪声
非机械噪声降噪措施、厂界噪音排放
标准规定的四类污染控制要求
碳通通

多方责任主体构成闭环产业链

编制说明在术语和定义部分特别设置了“参与方”概念,理由是风电设备回收处理过程涉及零部件和材料的生产、运营、安装、拆除、运输、回收处理等工作,各方作用不同,都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管理,以实现全生命周期的控制和管理。

从预期效果看,标准要规范的正是风电设备运营企业(业主方)、整机制造企业、零部件供应商、运维企业、拆除企业以及回收再利用企业这些利益相关方的环境保护权责。把这些游离于行业边缘又必不可少的环节纳入监管,是标准设计的核心思路,目标是健全生产者责任制度、推动形成闭环产业。

风电设备运营企业业主方,承担退役设备交付责任整机制造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的主体之一零部件供应商参与零部件回收与再制造运维企业掌握设备运行状态信息拆除企业承担现场拆除作业回收再利用企业拆解分类与资源化处理
风电设备运营企业→拆除企业(设备退役移交)
拆除企业→回收再利用企业(拆解物交付)
整机制造企业→回收再利用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
零部件供应商→回收再利用企业(再制造协同)
运维企业→风电设备运营企业(状态信息反馈)
风电设备循环利用利益相关方
碳通通

标准体系的空白位置

有关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方面的国家标准多达140余项,但涉及风电拆除、拆解、回收处理的极少。编制说明明确提到,只有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的T/CRRA 9906-2023《风力发电设备拆除、回收利用及处置环境管理规范》有比较规范的规定。

其他涉及拆解处理的标准以废旧汽车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为主,只能作为参考。国际上,前期课题组调研发现国内外尚未查询到与该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数量上的悬殊落差,正是这份团体标准被定位为填补空白的原因。

风电相关国标
140余项
拆解回收处理类
1项
本标准定位
1项(编制中)
风电设备相关标准数量分布示意
碳通通

数据解读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风电累计装机容量(2023年11月底)41283万千瓦一、1)行业概述
风电累计装机同比增速(2023年11月底)17.6%一、1)行业概述
风电机组退役规模(2023年)241台一、1)行业概述
产生固废(2023年)5万吨一、1)行业概述
累计退役机组(2025年末预计)4000-5000台一、1)行业概述
产生固废(2025年末预计)80-100万吨一、1)行业概述
退役机组(2030年预计)超过3万台一、1)行业概述
产生固废(2030年预计)约600万吨一、1)行业概述
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比例85-90%一、1)行业概述
风电装机与退役规模数据

这组数据把退役潮的节奏交代得很清楚。2023年11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约41283万千瓦,同比增速17.6%,机组数量超过20万台;而当年实际退役的只有241台机组、约5万吨固废。 真正的转折在2025年末:按设计寿命20年和以“大代小”政策推算,累计退役约4000至5000台机组,固废量跳到80万至100万吨。到2030年,退役机组超过3万台,固废约600万吨。从5万吨到600万吨,量级在七年间放大百倍以上,这就是标准必须提前落地的算术。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立项时间2024年3月29日一、1、任务来源
立项文件号物再协字〔2024〕18号一、1、任务来源
起草启动时间2023年10月一、4、主要工作过程
第二版修改稿吸纳意见17条一、4、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研讨会讨论意见6项一、4、主要工作过程
征求意见稿形成时间2024年9月10日一、4、主要工作过程
风电相关国家标准140余项一、2)相关标准梳理
主要起草人9人一、5、标准主要起草人
标准编制过程与配套基础数据

这组数据记录的是标准本身的“生产过程”。项目于2024年3月29日立项,立项文件号为《物再协字〔2024〕18号》,但起草工作从2023年10月就已启动,意味着调研先于立项、立项只是给已经开始的编写工作一个正式身份。 标准打磨的密度可以从意见条数看出:8月8日形成的第二版修改稿吸纳了17条标准修改意见,8月22日研讨会又讨论了6项修改意见,最终于2024年9月10日形成征求意见稿。起草主体上,主要起草人共9人,参与单位涵盖协会专委会、检测机构、风电企业、高校、环保科技公司等多类主体。与风电相关的国家标准有140余项,但直接对应拆解处理的只有极少数,这个反差正是标准存在的价值。

附件资料

PDF

风力发电设备拆解处理企业管理要求 编制说明

pdf 文件 · 585.2 KB

附件来自原发布机构;如涉版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下架。

关于本页内容

本页解读由 AI 依据报告原文辅助生成,经碳通通作者编辑整理,旨在帮助读者快速把握文件要点,不代表原文件发布方的观点。受节选范围与理解差异所限,解读与图表可能与原文表述存在出入,也可能存在疏漏或不够准确之处,请以报告原文为准。如需核对,请查阅报告原文。附件资料均来自原发布机构或公开渠道,版权归原作者及发布机构所有,本页仅提供学习查阅便利;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管理员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