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西科城能源环境创新研究院:碳足迹百问百答

2025-02-21 179 次浏览双碳碳足迹精华
一键生成知识图谱将跳转 Carbon Harness 生成可视化解读与知识图谱导出解读
碳通通 · 脱水解读

7 分钟理解报告 · 解读 3334 字 · 7 张图 · 16 个数据点

一份由山西科城能源环境创新研究院编写的《碳足迹百问百答》,用67个问答覆盖了从碳足迹概念、量化方法、计算标准到碳信息披露、国际贸易碳壁垒、碳关税应对的全链条知识。作为“双碳”百问系列的第三本手册,它把碳足迹这个看似专业的话题拆解成了企业日常能对上号的问题。对于出口型企业和负责碳管理的从业者来说,其中关于CBAM、新电池法、CDP评级、核算边界差异的问答尤其值得细看。

核心判断

  • 碳足迹是产品全生命周期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 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按控制权划分,同一排放不会在同一企业不同范围重复。
  • 生命周期评价法、投入产出法和IPCC排放系数法是碳足迹核算的三大主流方法。
  • 欧盟CBAM按生产阶段核算,新电池法覆盖全生命周期,我国碳市场仅覆盖生产阶段。
  • 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数量逐年增加,但披露不均衡、部分流于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

脱水解读

碳足迹是什么,怎么分类

手册开篇把碳足迹的概念来源讲清楚了。“碳足迹”由“生态足迹”衍生而来,主流理解是个体、组织、产品或国家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常以二氧化碳当量(CO2eq)表示。这个指标覆盖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及其他氟化气体。

分类上,按照应用层面可分为国家碳足迹、企业碳足迹、产品碳足迹和个人碳足迹;按照计算边界可分为直接碳足迹和间接碳足迹;参照IPCC的分类方法,还可按部门分为能源部门、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部门、农林和土地利用变化部门、废弃物部门碳足迹等。产品碳足迹被手册定义为产品或服务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直接与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是企业优化运营、响应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工具。

碳足迹在其早期语境中沿袭了这一概念,指的是吸纳人类活动排放的单位二氧化碳所需的生产性土地面积。

这一早期定义来自生态足迹时期,后来才逐步演化为专注温室气体排放的指标。手册梳理的时间线显示,1990年代碳足迹概念起源于生态足迹,2000年代初在全球气候政策推动下迅速发展,2007年被广泛接受并开始有ISO等机构制定量化和报告标准,近年来已成为消费者选择产品、投资者评估公司的重要依据。

量化碳足迹的方法与标准

碳足迹量化离不开三个方法。生命周期评价法(LCA)采用“自下而上”模型,适合微观层面的产品碳足迹计算;投入产出法(IOA)采用“自上而下”模型,适合宏观层面核算;IPCC方法又称排放系数法,通用公式是“碳排放量=活动数据×排放因子”,适用于各尺度的能源碳足迹核算。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需要根据核算对象和目的在这三种方法中做选择。

生命周期评估(Life Cycle Assessment,简称LCA)是汇总和评价一个产品、过程(或服务)体系在其整个生命周期的所有及产出对环境造成的和潜在的影响方法

。手册将LCA的4个基本步骤列为目标与范围定义、清单分析、影响评价和生命周期解释,各环节之间存在反复交互和循环递进的关系。

标准层面,手册介绍了三个层次:产品层面的PAS2050、GHG Protocol产品标准和ISO14067;企业或组织层面的ISO14064-1和GHG Protocol企业标准;国家层面的IPCC2006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PAS2050是第一个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2008年10月公布,2011年更新,建立在LCA方法之上。ISO14067:2018不仅覆盖范围1和范围2,还包含原料供应链生产过程的排放即范围3,可用于测算技术方案的碳排放和低碳技术的对比评价。GHG Protocol于2011年正式出台,其核心标准对企业编制温室气体清单的报告原则、组织边界、运营边界、基准年设定等作出了系统规定。

计算步骤与数据管理

碳足迹计算的第一步是定义目标和确定范围。在产品层面,要明确谁开展研究、为什么开展、结果给谁用;范围定义要与目标一致,明确目标产品、系统边界、LCIA指标、基准流和功能单位。在企业或组织层面,目标主要包括管理温室气体风险、参与自愿性或强制性报告计划、参与温室气体市场等,范围确定主要是组织边界和运营边界。

组织边界的设定有两种方式:股权比例和控制权。控制权又分为财务控制和运营控制权。手册特别提醒,对于合资事业,不同组织边界认定方法会产生不同结果。组织边界的展现可以地图或组织图呈现,设定步骤分为五步:确认组织边界范围、选择边界设定方法、识别厂内排除项目、识别厂内未涵盖项目、展现组织边界。

数据收集要区分初级数据和次级数据。初级活动水平数据来自组织所拥有、运行或控制的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数据,要求越精细越好——具体过程数据优先于设施数据,设施数据优先于工厂数据。次级数据是非直接根据企业具体生产数据收集、测量或计算得来的数据,只能用于一级数据不可行的输入和输出过程。数据质量规则强调时间相关覆盖范围、地理特异性、技术覆盖范围、信息准确性和精度五个维度,同时要记录完整性、一致性、可重复性和数据来源。

初级活动水平数据又称为一级数据、实景数据、现场数据或实景数据,它来自组织所拥有、运行或控制的那些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数据。

这类数据的采集需要通过实地调查或从特定企业获取,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企业特定的初级数据在收集和计算过程中要求越精细越好。

碳足迹报告与碳信息披露

碳足迹报告是详细记录个人、组织、产品或服务在其生命周期中温室气体排放的文件。手册列出了产品碳足迹报告和组织碳足迹报告的关键信息框架。产品报告包含目标与范围、数据收集、结果与分析、生命周期解释、结论与建议;组织报告还多出撤销核查结果项,需说明报告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是否经过第三方认定及认定结果。碳足迹报告与环境影响报告的区别在于:前者专注温室气体排放,后者更广泛评估多方面环境影响。

碳信息披露方面,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数据,截至2023年4月底,已有1700余家公司发布碳披露相关报告,披露率达34%。但披露情况仍存在不均衡、质量不够高的情况。手册指出,我国自2003年起鼓励企业进行碳信息披露,最初以自愿为主,经过20多年发展,企业碳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建立,参与披露的企业逐年增加。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数据,截至2023年4月底,已有1700余家公司发布碳披露相关报告,披露率达34%。

这一数据反映出披露面在扩大,但手册同时指出,部分企业碳信息披露流于形式,由于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企业在披露时可能会选择性地披露对其有利的信息。为避免碳信息“漂绿”,手册建议企业遵循严格监管要求、设定科学减排目标、强化实质性减排、采用第三方验证、增强信息透明度等。

国际碳壁垒与碳关税

国际贸易中的碳足迹指与跨境交易相关商品和服务在整个生命周期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从生产和运输两个环节调查。手册举了一个直观的例子:从新西兰运输1kg猕猴桃到英国排放1kgCO2eq,如果在英国本地生产和销售,二氧化碳排放量只有50g,相差20倍。不同运输方式碳排放差异显著,空运碳足迹是公路运输的10倍,是海运的50倍。

国际碳壁垒方面,手册介绍了欧盟、美国和日本的主要法规。欧盟已出台《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碳边境调节机制法案》《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等。其中CBAM于2023年5月发布,2023年10月至12月为过渡阶段,2026年1月1日实施,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等行业。美国联邦层面尚未建立统一法规框架,但加利福尼亚州《气候企业数据责任法案》要求在加州业务营收超过10亿美元的公司核算并报告碳足迹信息。日本计划在2024财年要求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制造商披露电池碳足迹信息。

核算边界的差异是核心挑战。手册比较发现,欧盟CBAM将核算边界定位于生产阶段,欧盟《新电池法》定位于全生命周期,我国碳市场定位于生产阶段,范围逐步缩小。碳排放核算边界的差异给我国企业带来三方面挑战:基础数据收集需求从本企业扩展至产业链、部分未纳入碳市场的企业需面临数据填报问题、对碳排放源定义的差异可能引起对“已支付碳价”的认定差异。

中国应对碳壁垒的策略

手册指出,核算体系差异对我国贸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层面核算体系难以完全支撑出口型企业应对国际绿色贸易碳壁垒,国际规则对核算对象、口径和基础参数的要求不同,增加了企业核算难度,在没有完善排放因子数据体系的情况下,可能直接导致对产品碳排放量的高估。另一方面,纳入碳排放核算的重点行业不一致,我国尚未制定针对新能源产业特别是“新三样”(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和太阳能蓄电池)产业及其产品的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指南。

当前,我国尚未制定针对新能源产业,特别是出口量不断增长的“新三样”(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和太阳能蓄电池)产业及其产品的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指南。

这一缺口使得大量出口行业的产品没有核算依据,可能导致产品出口受阻。

应对策略上,手册提出了时序性安排:近期以顶层设计和多边气候磋商为主,中期侧重碳市场机制和标准体系,远期着力绿色低碳产业和技术服务支撑。同时,手册还提到碳泄漏问题——由于严格气候政策或碳定价机制导致高碳排放产业从实施这些政策的地区转移到碳排放政策较宽松地区,全球总体碳排放量并没有显著减少。减少碳泄漏需要全球协调政策、国际合作、碳定价机制、市场机制、边境调节措施等多方面努力。

碳标签与消费端行为

碳标签是一种环境标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量化展示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温室气体量,为消费者提供判断和选择的标准。手册介绍,碳标签通常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评估,包括原料获取、生产、运输、使用和处置等各阶段。中国碳标签起步较晚,但已迎来快速发展阶段,未来将在供应链整合、创新低碳管理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国际碳标签方面,英国是全球最早推行碳标签制度的国家,随后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逐步推广。各国碳标签制度各具特色:负责机构多以政府成立的非营利机构或政府组织为主,以自愿型为主流推行模式,评价标准多元化,适用范围大多为与日常生活密切的产品。沃尔玛、IBM、宜家、屈臣氏、BP等跨国公司和零售业巨头陆续实施或计划实施绿色供应链体系,对供应商提出进行碳足迹认证、加贴碳标签的要求。

消费者端,手册建议消费者利用碳信息披露了解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影响,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产品或服务,支持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并通过购买行为促进社会和环境变化。碳补偿方面,其遵循“谁排放谁补偿、谁吸收谁获补”的原则,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补偿,模式包括政府通过税收政策调控、个人自愿支付、区域间横向补偿等。

图说解读

碳足迹从概念到主流工具的演变

碳足迹概念最早源于哥伦比亚大学Wackermagel和Rees提出的“生态足迹”,最初指吸纳人类活动排放的单位二氧化碳所需的生产性土地面积。1990年代到2000年代初,随着全球气候政策的发展,碳足迹在学界、非政府组织和新闻媒体的推动下迅速发展。2007年,碳足迹的概念被广泛接受,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其他机构开始制定相关的量化和报告标准,如ISO14067标准化碳足迹的计算和报告过程。近年来,碳足迹不仅被用来制定减排策略,也成为了消费者选择产品、投资者评估公司和国家制定气候政策的重要依据。

1990年代
概念起源于生态足迹
2000年代初
在气候政策推动下迅速发展
2007年
ISO等机构开始制定量化标准
近年来
成为减排策略和消费选择依据
碳足迹发展演变时间线
碳通通

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的关系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将企业排放源分为三个范围。范围一是核算企业直接控制或拥有的排放源所产生的排放,包括固定源燃烧、移动源燃烧、无组织排放等。范围二是核算企业自用的外购电、蒸汽、供暖和供冷等产生的间接排放。范围三是核算企业除范围二之外的所有间接排放,包括价值链上下游和下游的排放,如外购原料与燃料的开采和生产、职员差旅和上下班通勤、处理寿命周期结束的售出产品等。手册特别提示,范围划分避免了在同一范围内对排放量的重复核算,同一排放不会在同一企业的不同范围内重复出现。

范围一
企业直接控制的排放源,如燃料燃烧、工艺排放
范围二
外购电力、蒸汽、供暖和供冷产生的间接排放
范围三
产业链上下游其他间接排放,含采购、差旅、废弃物处理
企业排放范围分层结构
碳通通

三大核算方法的核心特征

生命周期评价法(LCA)采用“自下而上”模型,通过实地监测调研或其他数据库资料收集来获取产品或服务在生命周期内所有的输入及输出数据,优势是能够比较精确地评估产品或服务的碳足迹和环境影响,但不同系统的边界和获取宏观数据的难度限制了应用。投入产出法(IOA)以投入产出表为基础,采用“自上而下”模型,适用于评估各个区域或部门需要肩负的碳减排实际责任,但受投入产出表时效性不强和部门对应性不佳的制约。IPCC方法即排放系数法,通用公式是“碳排放量=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数据获取方便、计算过程较简便,适用于各尺度的能源碳足迹核算,但仅适用于研究封闭的孤岛系统的碳足迹。

生命周期评价法
自下而上模型,适用于微观层面产品碳足迹
投入产出法
自上而下模型,适用于宏观层面区域和部门核算
IPCC法
排放系数法,公式为活动数据乘以排放因子,适用各尺度
碳足迹三大核算方法对比
碳通通

碳足迹计算五步走

手册将碳足迹计算的第一步归纳为定义目标和确定范围。在产品层面要明确是谁开展研究、为什么开展、结果给谁用;范围定义要明确目标产品、系统边界、LCIA指标、基准流和功能单位。随后是清单分析准备,制定详细的数据收集计划。数据收集阶段可通过直接测量、文件记录检查、调查问卷、参考数据四种方式。数据整理与记录要求将收集到的数据整理成清晰的表格或数据库,记录数据的来源和准确性,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最后是不确定性管理,对于存在不确定性的数据,记录和报告相应的不确定性范围。

定义目标和确定范围
清单分析准备
数据收集
数据整理与记录
不确定性管理
碳足迹计算基本步骤
碳通通

我国碳信息披露逐年增长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数据,截至2023年4月底,已有1700余家公司发布碳披露相关报告,披露率达34%。我国自2003年起鼓励企业进行碳信息披露,最初以自愿为主,缺乏强制性措施和完善的配套措施,只有极少数企业进行碳信息披露。经过20多年的发展,民众环保意识和企业责任感不断提升,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企业碳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建立,参与碳信息披露的企业逐年增加,披露水平不断提高。但手册也指出,披露情况仍存在不均衡、质量不够高的问题,部分企业碳信息披露流于形式。

1700余家
披露公司数量
截至2023年4月底
34%
披露率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数据
2003年
鼓励披露起始
最初以自愿为主
碳信息披露关键数据
碳通通

欧盟碳壁垒法规覆盖面

手册梳理了欧盟涉及碳足迹管理的六项主要法规。《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要求碳足迹申报、声明和标签信息披露,动力电池出口到欧洲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电池护照,其中应记录电池的碳足迹等信息。《碳边境调节机制法案》要求进口商收集汇报钢铁、铝、水泥、化肥等行业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情况。〈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定产品必须遵守生态设计要求才能进入欧盟市场流通或投入使用,并提出产品的“数字护照”要求。《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将符合条件的第三国企业纳入披露要求。《企业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要求企业识别与评估来自自身、子公司以及业务链中商业伙伴的业务活动中对人权和环境可能造成的实际和潜在的不利影响。《为绿色转型而赋能消费者指令》增加了4项误导性商业行为,禁止漂绿和不真实碳足迹标签。

电池法
要求碳足迹申报、声明和标签信息披露
CBAM
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等行业进口
生态设计法
规定产品须遵守生态设计要求方可进入欧盟市场
CSRD
第三国企业满足条件须纳入披露要求
尽职调查指令
要求识别评估商业活动中对人权环境的影响
赋能消费者指令
禁止漂绿和不真实碳足迹标签
欧盟碳足迹管理相关法规
碳通通

碳中和对贸易的双向影响路径

手册引用研究展示了国际贸易与碳中和的双向影响路径。从贸易对气候的影响看,全球生产消费活动驱动温室气体过量排放,进而导致气候变化;同时森林面积减少、碳泄漏等问题也会加剧温室气体排放。从气候政策对贸易的影响看,各国碳减排政策推动碳中和目标落实,但也会通过碳关税、碳排放标准等边境调节措施重塑贸易格局。手册提到,经济全球化、国际分工和资源配置的全球化使国际贸易中的碳足迹问题日益严重,碳排放责任认定、碳泄漏、产业转移等成为国际气候谈判和全球气候治理的焦点议题。

全球生产消费活动国际贸易推动商品和服务跨境流动温室气体过量排放生产运输消费环节碳排放增加气候变化全球变暖加剧,生态系统受影响碳减排政策各国出台碳定价、碳关税等措施应对贸易格局重塑碳壁垒改变比较优势和产业竞争格局
全球生产消费活动→温室气体过量排放(驱动)
温室气体过量排放→气候变化(导致)
气候变化→碳减排政策(催生)
碳减排政策→贸易格局重塑(推动)
国际贸易与碳中和双向影响路径
碳通通

数据解读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发布碳披露相关报告公司数量1700余家第四篇第44问
上市公司碳披露率34%第四篇第44问
2023年中国企业CDP披露增长率26%第四篇第49问
全球CDP披露企业数量3293家第四篇第49问图31
中国CDP披露企业数量439家第四篇第49问图31
碳信息披露与CDP参与数据

这组数据反映了我国碳信息披露和CDP参与的基本面。截至2023年4月底,已有1700余家上市公司发布碳披露相关报告,披露率为34%,说明披露面在持续扩大,但仍有近三分之二的上市公司尚未披露。CDP披露方面,2023年中国企业CDP披露数量增长率为26%,全球CDP披露企业数量为3293家,中国为439家。手册援引CDP发布的2023年中国企业CDP披露分析报告指出,中国企业参与CDP披露的数量持续增长。CDP评级基于问卷收集的信息,未回复问卷的企业将得到F等级,回复了问卷的企业环境管理表现被划分为A至D四个等级。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新西兰至英国猕猴桃运输碳排放1kgCO2eq第五篇第57问
英国本地生产销售猕猴桃碳排放50g第五篇第57问
空运碳足迹与公路运输倍数10倍第五篇第57问
空运碳足迹与海运倍数50倍第五篇第57问
国际贸易生产环节碳排放占比67%第五篇第66问
国际贸易运输环节碳排放占比33%第五篇第66问
国际贸易运输碳排放对比

这组数据直观展示了国际贸易中运输环节的碳排放影响。从新西兰运输1kg猕猴桃到英国将排放1kgCO2eq,如果在英国生产和销售,二氧化碳排放量只有50g,相差20倍。不同运输方式的碳排放差异更为显著,空运的碳足迹是公路运输的10倍,是海运的50倍,是国际运输中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关注点。从全球贸易的排放结构看,根据2021年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国际贸易商品生产环节碳排放占比约67%,运输环节占比约33%。作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中国约超过20%的碳排放是为满足国外需求引致,长期贸易顺差意味着大量贸易隐含碳出口。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二氧化碳GWP(100年)1第一篇第5问表1
甲烷GWP(100年)25第一篇第5问表1
氧化亚氮GWP(100年)298第一篇第5问表1
六氟化硫GWP(100年)22800第一篇第5问表1
三氟化氮GWP(100年)22800第一篇第5问表1
全球变暖潜能值(GWP)数据

全球变暖潜能值(GWP)是衡量温室气体温室效应的关键指数,以二氧化碳为基准(GWP值为1),表示单位质量某种物质在选定时间段内累计排放造成的辐射强度。手册表中列出了主要温室气体在100年时间尺度上的GWP值:甲烷为25,氧化亚氮为298,六氟化硫为22800,三氟化氮为22800。值得注意的是,甲烷的GWP值在20年时间尺度上为72,远高于100年尺度上的25,这说明短期减排甲烷对减缓近期升温效果更为显著。手册还引用了二氧化碳全球升温潜能值在100年后趋于0、值为0.82的图表信息,反映出不同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寿命差异。

附件资料

PDF

碳足迹百问百答

pdf 文件 · 21.1 MB

附件来自原发布机构;如涉版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下架。

关于本页内容

本页解读由 AI 依据报告原文辅助生成,经碳通通作者编辑整理,旨在帮助读者快速把握文件要点,不代表原文件发布方的观点。受节选范围与理解差异所限,解读与图表可能与原文表述存在出入,也可能存在疏漏或不够准确之处,请以报告原文为准。如需核对,请查阅报告原文。附件资料均来自原发布机构或公开渠道,版权归原作者及发布机构所有,本页仅提供学习查阅便利;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管理员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