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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欧盟碳市场刚起步时,碳价一度暴跌;沉寂多年后却在2018年突破25欧元/吨,涨幅超300%。同样从试点起步的中国碳市场,换手率不到5%、碳价发现机制尚未形成、CCER审批搁置,能不能少走欧盟走过的弯路?这份来自东方金诚绿色金融部的研究,把欧盟四个阶段、三十余年的经验教训与国内两省五市试点的现实摆在一起看,为我们理出碳市场从试点走向全国的关键命题。
核心判断
- 欧盟碳市场2005年运行,覆盖31国约45%温室气体排放、超1.1万家企业。
- 欧盟碳价2011年起长期个位数徘徊,2018年三季度突破25欧元/吨,涨幅超300%。
- 配额长期供过于求、初期“祖父法”分配不公,是欧盟碳市场两大核心教训。
- 中国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约2.5亿吨、55亿元,但换手率不到5%。
- 全国碳市场首发覆盖发电行业1700余家企业,排放超30亿吨、约占全国30%。
脱水解读
从京都到巴黎:碳市场为何成为减排主场
这份研究开篇就把碳市场放在全球气候治理的大背景下。2015年12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大会上通过《巴黎协定》,确定平均升温较工业化前水平最多不超过2℃的长远目标。
我国作为国际社会中负责任大国,主动承诺到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并确定以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主要实现方式。碳交易市场最基础的两种产品,是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和基于减排项目产生的抵消信用。构建完善的碳金融体系,要在建立碳市场的基础上逐步丰富碳金融产品,促进多元化参与方式,发展全方位碳金融服务。
欧盟的四级台阶:十五年四阶段演进
欧盟碳市场2005年1月开始运行,涵盖欧盟28个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覆盖该区域约45%的温室气体排放,为31个国家的11000家高耗能企业及航空运营商设置了排放上限。研究用一张表把四个阶段完整梳理出来。
第一阶段(2005-2007年)是试运行,按《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要求,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8%温室气体排放,覆盖行业为20MW以上电厂及炼油、炼焦、钢铁、水泥、玻璃等,温室气体仅限CO2。第二阶段(2008-2012年)减排目标提高到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8%,覆盖行业加入航空业,气体范围选择性加入N2O。第三阶段(2013-2020年)目标提升至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20%,总量从2013年的20.84亿吨CO2起每年线性减少1.74%,配额改由欧盟委员会统一制定分配方案,电力行业100%拍卖,工业企业2013年免费发放80%、拍卖20%。第四阶段(2021年之后)目标是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40%,每年线性减少幅度提高到2.2%。
配额分配方法从第一阶段以“祖父法”免费发放、成员国最多拍卖5%,演变到第三阶段免费比例逐年减少,并明确到2030年免费发放配额下降到30%,免费部分主要依据“基准线法”。惩罚措施也从每吨40欧元提高到100欧元,且次年配额发放时还要扣除超排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