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分钟理解报告 · 解读 1601 字 · 8 张图 · 26 个数据点
电力碳足迹正在成为一道绕不开的门槛。欧盟新电池法要求申报电池碳足迹,而约七成电池碳足迹来自电力;我国目前被要求使用IEA因子,该因子显著偏高,直接影响出口竞争力。这份由中国电科院碳中和与标准研究所2024年11月完成的《生命周期视角下电力碳足迹研究》,把电力碳足迹的现状、问题与量化方法系统梳理了一遍。它讲清了哪些事实?对做出口、做核算、做电力规划的人有什么参考价值?下面逐层来看。
核心判断
- 电力行业碳排放占全国总排放的40%以上,是能源转型的中心环节。
- 国际现有电力碳足迹因子时效滞后、火电比例偏高,存在过高估计中国电力碳足迹的问题。
- 电力碳足迹核算范围应贯穿发、输、配、用全环节,并向上游和下游追溯。
- 国标申报中将电力碳足迹定义为1kWh电力全生命周期平均温室气体排放。
- 我国已具备产品与工程层面碳足迹量化基础,下一步需形成标准与动态发布机制。
脱水解读
政策密集落地,碳足迹管理体系加速建立
2024年下半年,碳足迹相关顶层设计进入密集发布期。6月4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从产品碳足迹着手,完善国内规则、促进国际衔接,建立统一规范的碳足迹管理体系。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全面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电力是碳减排关键领域,全流程电碳一体化协同
电力行业碳排放占全国总排放的40%以上,是能源转型的中心环节,也是碳减排的关键领域。原文指出:
。该表述将电力碳足迹从单一因子计算提升到与电网业务融合的层面,意味着电力碳足迹核算不是孤立的测算工作,而是要嵌入电力系统的规划、建设与运行全过程。这为后续构建统一核算框架、分环节开展碳足迹分析提供了总体思路。
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倒逼电力碳足迹与国际衔接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2023年5月正式发布,欧盟新电池法案于2023年8月生效,要求申报产品碳足迹并满足碳足迹限值要求。根据行业估算,电力碳足迹约占电池总碳足迹的70%,是影响产品碳足迹的关键因素。2024年4月,新电池法配套细则《电动车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草案及附件》发布,明确了电动车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其中“国家平均电力消费组合”和“直连电力”成为两种被认可的电力碳足迹计算模型。中国目前被要求使用IEA因子,该因子显著偏高,不利于我国相关产品出口,开展电力碳足迹核算工作并与国际衔接迫在眉睫。
国内外规则并行,电力碳足迹因子来源分散
国内电力涉碳核算规则包括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GB/T 32151.1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计算说明》等。国外规则包括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产品类别规则PCR 2007:08、国际能源署(IEA)生命周期上游排放因子2024试行版、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NREL)协调项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以及环境足迹(EF)等。规则体系并行,给核算结果的统一性和可比性带来挑战。
国际因子时效与结构偏差,存在过高估计问题
欧盟PEFCR要求使用LCDN Sphera节点上的电力碳足迹因子,若节点没有可用因子,上游数据可参考IEA。国外碳足迹核算规则主要来源为IEA、GaBi、Ecoinvent。这些数据库存在明显短板:GaBi火电为2000年前后数据外推,新能源发电为2010年前后数据外推,空间精度为中国全国平均,能源结构中火电比例偏高、排放因子偏高,且仅少部分数据有来源;Ecoinvent主要为2000—2010年数据,省级部分数据无省间区分度,无明确数据来源,上游数据不可查。原文总结为:
。
电力碳足迹概念与核算范围逐步清晰
“电力碳足迹”与电力排放因子存在一定联系,但其核算方法是一套独立的规则体系,核心要素是需要计入能源上游排放和电力设施/系统的碳足迹。按国标申报中的术语定义,电力碳足迹是1kWh电力产品在统计期内从原材料开采到生产、输送、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内引起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核算范围涵盖上游排放(原料、设备的获取与运输)、发电过程中电力生产和输变电过程的排放,以及下游排放(废弃物处置、拆除回收等),并以电力生产、输配电为核心向上游和下游追溯。
量化方法成型:分环节核算加典型案例归一
电力碳足迹核算按发电、输配电、电力设备、输变电工程等环节分别构建方法。发电环节覆盖燃煤、燃气、生物质、核能、水力、光伏、光热和风力发电,划分设备获取、设备运输、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回收处置等阶段。输配电生命周期包括设备获取、设备运输、施工建设、运营维护、回收处置五个阶段,度电碳足迹等于统计期内输配电生命周期温室气体碳排放量除以售电量。方法上通过典型案例核算得到功能单位碳足迹,再经全网总量归化处理得到度电碳足迹。数据取舍遵循测量值优于统计值、统计值优于经验值、经验值优于估算值的优先级。
图说解读
政策发布时间线
这张时间线把2024年下半年与碳足迹相关的五份重要政策文件按发布时间排列出来。从6月到10月,发文部门涵盖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办公厅等,内容从碳足迹管理体系、碳计量基础能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一路延伸到碳排放双控制度和统计核算体系。政策发布节奏明显加快,碳足迹管理已经从单一部门事项上升为多部门协同推进的系统工程。对企业和从业者来说,这意味着产品碳足迹核算的规则要求会在近期逐步细化落地。
八大行业碳排放占比
原文给出2021年我国八大行业碳排放量占比情况,电力以40%居首,钢铁15%、建材13%、石化化工8%紧随其后。电力行业的碳排放体量决定了它在双碳工作中处于中心位置。电力既是能源转型的中心环节,也是碳减排的关键领域,开展电力碳足迹核算能够为下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提供基础。对下游行业而言,电力碳足迹因子的高低会直接传导到自身产品的碳足迹结果上。
国际电力碳足迹因子来源对比
这张对比把GaBi与Ecoinvent两个国外数据库在电力碳足迹数据上的特征逐项列出。GaBi的问题集中在时效性——火电为2000年前后数据外推,新能源发电为2010年前后数据外推,空间精度只有中国全国平均,能源结构中火电比例偏高导致排放因子偏高;Ecoinvent的数据主要集中在2000—2010年,且无明确数据来源,上游数据不可查。两者在时效性、空间精度、能源结构和数据透明度上都存在短板,难以准确反映当下中国电力碳足迹水平。
电力生产碳足迹核算阶段
发电碳足迹核算把生命周期划分为五个阶段。设备获取阶段对应某类型发电所用设备清单,例如火电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除尘设备、脱硫脱硝装置、辅助设备等;设备运输阶段涵盖公路、铁路、船舶、航空运输;项目建设阶段包括场站项目建设和配套联网工程建设项目;运营维护阶段涉及燃料获取、场站运行、设备维护与设备更换;回收处置阶段则包括废弃物拆卸、处理和回收利用。不同发电类型阶段划分和各阶段内容可能存在差异,需要分别梳理材料与能量投入。
输配电碳足迹生命周期边界
输配电生命周期主要包括五个阶段。设备获取阶段是获取电力传输设施所需原材料及运输、设备生产制造的过程;设备运输阶段是输电设备从工厂运送到客户指定地点的过程;施工建设阶段是电力传输网架建设的过程,包含变电工程、线路工程;运营维护阶段是电力传输及运维检修的过程;回收处置阶段是电力传输设施拆除及回收的过程。原文将这些阶段对应到A1-A3、A2、A5-A6、B1B4、C1-C4等边界标识,并对每个阶段给出了具体核算内容。
电力碳足迹六步核算流程
全国平均电力碳足迹的核算思路是:开展多类型能源发电技术及输变电技术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分析,梳理不同发电技术和输变电技术材料、能量投入,全面系统地收集生命周期各阶段碳排放清单,结合典型发电系统特征,分别构建统一核算框架下电力系统生命周期碳足迹计算流程及方法。核算分六步走,从确定系统边界到归一处理形成闭环。数据取舍与收集原则方面,考虑时间跨度、地理范围、技术覆盖面、准确性、完整性等,并明确优先级:测量值优于统计值,统计值优于经验值,经验值优于估算值。
输变电工程核算归化路径
输配电工程生命周期碳排放总量为各阶段碳排放累加之和。核算过程根据不同电压等级的典型案例数据及功能单位,由样本功能单位碳足迹对全网输变电工程碳足迹进行计算,最终得到度电碳排放结果。设备获取、施工建设、运营维护、回收处置等阶段分别对应原材料获取、原材料运输、生产制造、变电工程、线路工程、线损、SF6排放、巡线检修等内容。核算按电压等级展开,包括500kV、220kV、110kV等,覆盖特高压与常规基建。度电碳足迹等于统计期内输配电生命周期温室气体碳排放量除以售电量。
电力碳足迹四方面工作展望
结语部分给出了电力碳足迹核算的四个重点方向。一是核算基础:当前我国已开展大量前瞻性工作,在产品、工程层面的碳足迹量化均具备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二是标准化:未来需要重点突破核算方法,形成量化标准与动态发布机制。三是精细度:不断完善计算精细度,解决分时分区动态电力碳排放因子数据实时性等关键问题。四是背景数据库建设与国际互认:建立和完善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构建标准体系,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开展度电碳足迹准确计算,对实现碳双控、有效应对碳贸易壁垒意义重大。
数据解读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电力 | 40 | % | 第4页 |
| 钢铁 | 15 | % | 第4页 |
| 建材 | 13 | % | 第4页 |
| 石化化工 | 8 | % | 第4页 |
| 有色 | 1 | % | 第4页 |
| 造纸 | 1 | % | 第4页 |
| 航空 | 1 | % | 第4页 |
原文给出2021年我国八大行业碳排放量占比,电力以40%居于首位,远超钢铁的15%、建材的13%和石化化工的8%。这个结构说明电力在全社会碳排放中占据主导份额,电力碳足迹的准确性会通过电力消费传导到几乎所有下游行业。电力是能源转型的中心环节,也是碳减排的关键领域,这一定位与40%的占比数据相互印证。对出口企业而言,用电对应的碳足迹往往构成产品碳足迹的主要部分,电力因子每降低一点,下游产品的碳足迹结果都会随之改善。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火电(IPCC特别报告SRREN) | 1.001 | kgCO2/kWh | 第9页 |
| 天然气(IPCC特别报告SRREN) | 0.469 | kgCO2/kWh | 第9页 |
| 光伏(IPCC特别报告SRREN) | 0.046 | kgCO2/kWh | 第9页 |
| 风电(IPCC特别报告SRREN) | 0.012 | kgCO2/kWh | 第9页 |
| 水电(IPCC特别报告SRREN) | 0.004 | kgCO2/kWh | 第9页 |
| 火电(科研院所) | 0.890 | kgCO2/kWh | 第9页 |
| 光伏(科研院所) | 0.013 | kgCO2/kWh | 第9页 |
| 风电(科研院所) | 0.006 | kgCO2/kWh | 第9页 |
| 水电(科研院所) | 0.030 | kgCO2/kWh | 第9页 |
原文列出不同来源的各发电类型电力碳足迹系数。IPCC特别报告(SRREN)给出的火电系数为1.001 kgCO2/kWh,天然气0.469,光伏0.046,风电0.012,水电0.004;科研院所来源的火电为0.890,光伏0.013,风电0.006,水电0.030。对比可见,火电系数远高于其他发电类型,而新能源发电系数普遍较低。不同来源的火电系数存在明显差异,反映出数据口径与年份的影响。这些数值也说明,电力碳足迹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发电结构中火电与新能源的比例。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煤气发电 | 1.425 | kgCO2eq/kWh | 第9页 |
| 硬煤发电 | 1.189 | kgCO2eq/kWh | 第9页 |
| 重燃料油发电 | 0.795 | kgCO2eq/kWh | 第9页 |
| 电网混合(1kV-60kV) | 0.730 | kgCO2eq/kWh | 第9页 |
| 天然气发电 | 0.723 | kgCO2eq/kWh | 第9页 |
| 生物质发电 | 0.124 | kgCO2eq/kWh | 第9页 |
| 光伏 | 0.022 | kgCO2eq/kWh | 第9页 |
| 风电 | 0.013 | kgCO2eq/kWh | 第9页 |
| 水电 | 0.007 | kgCO2eq/kWh | 第9页 |
| 核电 | 0.005 | kgCO2eq/kWh | 第9页 |
这张表列出GaBi数据库中中国各发电技术的电力碳足迹。煤气发电1.425 kgCO2eq/kWh为最高,硬煤发电1.189紧随其后,重燃料油发电0.795,电网混合(1kV-60kV)0.730,天然气发电0.723;生物质发电0.124,光伏0.022,风电0.013,水电0.007,核电0.005。化石能源发电的碳足迹比新能源发电高出两个数量级,这一结构直接影响数据库整体电力碳足迹的水平。值得注意的是,GaBi的火电数据为2000年前后外推,新能源发电为2010年前后外推,时效性不足。
附件资料
生命周期视角下电力碳足迹研究
pdf 文件 · 5.6 MB
附件来自原发布机构;如涉版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下架。
本页解读由 AI 依据报告原文辅助生成,经碳通通作者编辑整理,旨在帮助读者快速把握文件要点,不代表原文件发布方的观点。受节选范围与理解差异所限,解读与图表可能与原文表述存在出入,也可能存在疏漏或不够准确之处,请以报告原文为准。如需核对,请查阅报告原文。附件资料均来自原发布机构或公开渠道,版权归原作者及发布机构所有,本页仅提供学习查阅便利;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管理员下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