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33份碳足迹报告汇总

2025-04-16 222 次浏览双碳碳足迹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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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通通 · 脱水解读

6 分钟理解报告 · 解读 2190 字 · 7 张图 · 13 个数据点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正在25个省份铺开,涉及锂电池、光伏、钢铁等10大类产品。作为企业,你可能关心:认证到底查什么、数据怎么交、证书怎么用、量化基础薄弱怎么办。这份由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和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编写的"知识会"材料,以80个问答形式,从基础知识、试点内容、试点实施三个篇章,把试点工作的制度框架和操作要点逐条讲清。下面我按认证的逻辑链条,把其中的关键信息梳理出来。

核心判断

  • 试点覆盖25个省份、10大类产品,含锂电池、光伏、钢铁、纺织品等。
  • 认证模式为初始检查加产品碳足迹核查加获证后监督,证书有效期2年。
  • 实施规则采用A+B模式,通用规则配套具体产品专用规则,由总局统一发布。
  • 无法满足实测数据要求或数据质量不达标的,不能参与试点认证。
  • 不得直接使用商业数据库,应优先使用国家已公布的碳足迹因子。

脱水解读

基础知识:碳足迹量化依托一套术语体系

材料第一章用18个问答搭建了产品碳足迹的概念底座。温室气体涵盖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和三氟化氮共7种,二氧化碳当量则用来比较不同温室气体与二氧化碳的辐射强度。产品碳足迹被定义为产品系统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量与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基于气候变化这一单一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关键术语还包括产品系统与系统边界、功能单位与声明单位、初级数据与次级数据、不确定性等。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则是认证机构证明产品碳足迹量化结果及一致性符合认证要求,并能够实现持续自主温室气体减排和/或清除增加的认证活动。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下包含碳足迹标识、减碳/低碳标识、碳中和标识三类。

对企业益处:供应链、市场与政策三重驱动

材料明确列出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对企业的三项益处。第一是满足产业链绿色转型需要,越来越多跨国公司已将产品碳足迹认证要求纳入可持续供应链管理,认证有助于企业按统一标准量化碳足迹。第二是提升产品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认证能清晰披露产品碳排放数据,帮助消费者认知低碳属性,并通过认证助力绿色信贷、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碳普惠等政策工具发挥功能。第三是适应国内外温室气体减排政策要求,欧盟、美国、英国、日本等十多个国家/地区已建立并实施产品碳足迹标识制度。

这三条益处背后是同一个逻辑:碳足迹数据正在从企业自愿披露转变为市场准入与政策激励的硬性条件,越早完成量化能力建设的企业,越能在供应链谈判和政策工具使用中占据主动。

试点布局:10大类产品、25个省份、26家机构

试点工作秉持"统筹推进、急用先行、双轮驱动、面向国际"的原则,按"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标识"建立并实施。根据国市监认证发〔2024〕124号通知,试点包括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纺织品、电子电器、轮胎、水泥、电解铝、磷铵和木制品等10大类产品,试点地区共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参与机构共26家,各认证机构开展试点的产品范围以认秘函〔2024〕63号通知公布的范围为准。

试点产品认证目录由各试点所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同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研提,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技术专家细化产品品目后统一发布。试点初期以认证目录内的终端产品、碳排放量占比较大的产品为主,暂不包括上游零部件、生产过程的半成品及原材料。

参与主体:企业、机构、检查员各有门槛

试点参与企业以自愿为前提,优先选择参与意愿强烈、符合试点要求、企业规模或技术领先、具有产业链"链主"优势以及较好碳计量或产品碳足迹量化基础的企业。企业数量没有限制,各试点省份秉持"自愿参与、择优选取"原则。试点区域外企业也可参照试点工作的原则与要求,积极开展筹备工作。

试点参与机构方面,各试点省份与机构可在已公布的试点范围内自行开展对接,双向选择时应充分考虑机构技术能力与试点区域产品的匹配度,不得出现"价格战"等内卷式竞争行为。检查员需取得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相应领域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试点参与机构应对其能力进行评价。市场监管总局对试点参与机构名单实施动态调整,发现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试点要求、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将取消资格。

认证规则与标准:总局统一发布,地方无须另立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实施规则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发布,采用"A+B"模式,即《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CNCA-CFP-00:2025)与具体产品的专用实施规则配套使用。各试点参与机构无须自行编写并备案实施细则,但应依据已发布的规则编写认证作业指导文件。机构自行备案的相关认证规则不得用于试点工作。

依据标准包括GB/T24067《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及具体产品的核算标准。认证依据标准由四部门共同确定,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四部门发布的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对尚无成熟标准的试点产品,总局将组织技术组制定认证技术规范。各试点省份无须自行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地方标准。

认证实施:核查到现场,证书统一样式

认证模式为"初始检查+产品碳足迹核查+获证后监督",初始检查包括文件评审与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涵盖企业保证能力检查和一致性检查。基本程序包括认证委托、受理、认证策划、文件评审、现场检查、产品碳足迹核查、认证结果的评价与批准。产品碳足迹核查原则上应到现场,可在现场检查前完成或与现场检查同时进行,应覆盖委托认证的所有产品和生产场所。

认证单元原则上按同一生产企业、同种产品、同一规格型号划分,生产场地不同时作为不同单元。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通过获证后监督保持有效性;有效期届满需延续使用的,应在届满前90日内提出延续委托,实施再认证。证书编号共18位,由总局统一赋予,试点参与机构不得依据本机构编制的证书样式与编号发放认证证书。获证企业可在产品本体、铭牌、包装、随附文件、操作系统、电子销售平台等位置使用标识。

数据与量化:初级数据优先,商业数据库禁用

试点推进中,市场监管总局将建立系统化的数据收集与管理机制,适时搭建统一的数据上报平台,运用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加密、脱敏和授权管理维护数据安全。各试点地区负责数据收集的组织与动员,试点参与机构负责技术支撑服务,试点参与企业负责按认证要求收集具体产品的涉碳数据。数据收集的口径与格式在具体产品专用实施规则中明确。

在数据质量上,无法满足实测数据要求或数据质量评价结果不满足要求的,不能参与试点认证。量化过程鼓励优先使用初级数据,无法获取的可用次级数据,但最终量化结果将基于保守性原则进行修正。因子选用方面,试点过程将使用国家已公布的碳足迹因子,不得直接使用商业数据库,应优先开展上下游供应链调研或使用本土化数据库因子。对于量化基础较弱的企业,试点初期可由各试点省份组织试点参与机构帮助企业摸清"家底",逐步掌握自主量化能力。市场监管总局还将搭建"中国产品碳标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设置多应用场景工具箱,防止人为篡改数据上报结果。

图说解读

认证模式三环节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采用"初始检查+产品碳足迹核查+获证后监督"的三段式模式。初始检查又分为文件评审与现场检查两个阶段,现场检查包括企业保证能力检查与一致性检查两项内容。

产品碳足迹核查原则上应到现场,核查活动可在现场检查前完成,也可与现场检查同时进行,应覆盖委托认证的所有产品和生产场所。获证后监督则用于在证书有效期内保持证书有效性。三个环节形成从准入到存续的完整管控链条。

初始检查
产品碳足迹核查
获证后监督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模式
碳通通

认证基本程序七步走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基本程序从认证委托开始,依次经过受理、认证策划、文件评审、现场检查、产品碳足迹核查,最终完成认证结果的评价与批准。

这个七步程序把认证活动拆解为前后衔接的流水线,企业可以据此安排内部配合节奏:委托阶段准备申请材料,策划阶段确认认证单元与场所范围,文件评审与现场检查阶段准备数据台账和管理文件,碳足迹核查阶段配合完成量化核验。核查应覆盖委托认证的所有产品和生产场所,企业需要提前梳理多场所、多产品的数据归集。

认证委托
受理
认证策划
文件评审
现场检查
产品碳足迹核查
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基本程序
碳通通

四部门管理职责分工

试点工作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管理职责。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全国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依职责开展试点的管理与监督,推动认证结果采信与推广使用。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会同同级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试点工作,包括建立工作机制与试点方案、制定配套产业政策、协调各方任务分工、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技术组秘书处设在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下设10个产品组,成员包括各试点产品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联络员、试点参与机构技术专家,必要时吸纳试点参与企业专家。

市场监管总局
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试点工作
生态环境部
依职责开展试点管理与监督
国家发展改革委
依职责开展试点管理与监督
工业和信息化部
依职责开展试点管理与监督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牵头组织本地区试点工作
试点参与机构
实施认证并提供技术支撑
试点参与企业
开展数据收集、核算和报送
技术组
统筹协调技术问题,下设10个产品组
试点管理职责分工
碳通通

试点产品与地区覆盖

材料中给出了一组可以快速定位试点规模的数字。试点产品覆盖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纺织品、电子电器、轮胎、水泥、电解铝、磷铵和木制品等10大类;试点地区包括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参与机构共26家。

技术组下设10个产品组,负责具体技术问题的协调与研讨。认证证书编号共18位,包括认证机构识别码、发证年份、产品代码以及流水号等信息,由认证机构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认证数据和信息并经技术确认后统一赋予。这组数字勾勒出试点"产品多元、区域广泛、机构集中管理"的基本格局。

10大类
试点产品类别
锂电池、光伏、钢铁等
25个
试点省份
含自治区、直辖市
26家
试点参与机构
以认秘函63号为准
10个
技术产品组
技术组下设
18位
证书编号位数
总局统一赋予
试点工作关键数据
碳通通

碳足迹标识证书生命周期

认证证书的生命周期管理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证书有效性通过获证后监督保持。需要进行延续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提出延续委托。

认证机构对其实施再认证,再认证程序与初次认证相同。这意味着企业不能等到证书到期才启动延续工作,从届满前90日起就需要准备再认证所需的数据和材料,包括产品碳足迹数据的更新、企业保证能力的保持情况等。错过这个窗口期,证书将无法延续使用。

获证
取得认证证书,有效期2年
有效期内
通过获证后监督保持有效性
届满前90日内
提出延续委托
延续受理后
认证机构实施再认证
再认证通过
证书延续使用
认证证书有效期与延续节点
碳通通

碳足迹数据优先级选用

在数据选用上,材料给出了清晰的优先级顺序。企业应优先使用初级数据(实测数据)进行量化,初级数据通过直接测量或基于直接测量的计算得到,需确保准确性、完整性、代表性、一致性和再现性。

无法获取初级数据的,可使用次级数据,但最终量化结果将基于保守性原则进行修正。因子选用方面,试点过程将使用国家已公布的碳足迹因子,不得直接使用商业数据库开展产品碳足迹量化工作,应优先开展上下游供应链调研或使用本土化数据库因子。对于无法满足实测数据要求或数据质量评价不满足要求的,不能参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

初级数据
直接测量或基于直接测量的计算得到,鼓励优先使用
本土化数据库因子
优先开展上下游供应链调研或使用
次级数据
经权威机构验证,基于保守性原则修正
商业数据库
不得直接使用
数据与因子选用层级
碳通通

认证边界两种划分方式

产品碳足迹的核算边界分为全生命周期和部分生命周期两种。全生命周期即"摇篮到坟墓"的方式,测算范围从原材料获取与能源获取、运输、产品生产、包装、分销、使用,到再循环、废弃处置等过程,主要适用于终端消费产品。

部分生命周期即"摇篮到大门"的方式,测算范围从原材料获取与能源获取、运输、产品生产、包装,到出厂或下游客户的过程,主要适用于非终端消费产品。在试点初期,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以认证目录内的终端产品、碳排放量占比较大的产品为主,暂不包括上游零部件、生产过程的半成品及原材料。

摇篮到坟墓
摇篮到大门
原材料获取至废弃处置
原材料获取至出厂
适用于终端消费产品
适用于非终端消费产品
覆盖使用与生命末期
不含使用与生命末期
全生命周期与部分生命周期
碳通通

数据解读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温室气体种类数7种第3页第1问
试点产品类别数10大类第13页第23问
试点地区数量25个第15页第28问
试点参与机构数量26家第18页第34问
技术组下设产品组数10个第21页第42问
证书有效期2年第28页第57问
证书编号位数18位第28页第59问
延续委托提前期90日第28页第57问
试点工作关键数字

这组数字覆盖了试点制度框架的几个关键维度:碳足迹量化的气体范围是7种温室气体;试点覆盖面为10大类产品、25个省份、26家参与机构;技术支撑体系下设10个产品组。 在认证证书管理上,有效期为2年,编号18位,延续委托需在届满前90日内提出。这些数字之间形成了配套关系:产品组数量(10个)与试点产品类别数(10大类)对应,说明每个产品类别有专门的技术组负责;证书有效期为2年,则要求企业在获证后持续接受监督,并在到期前预留90日的再认证窗口。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温室气体种类7种第3页第1问
数据质量特性要求6项第8页第15问
生命周期评价流程步骤4步第10页第19问
核算边界类型2种第11页第20问
初级数据优先级1级第32页第68问
碳足迹量化数据要求

产品碳足迹量化的技术框架由几个结构性数字支撑。温室气体核算范围覆盖7种气体;数据质量要求涉及时间覆盖范围、地理覆盖范围、技术覆盖范围、精度、完整性、代表性等6项特性。 生命周期评价流程包含4个步骤:目的和范围的确定、生命周期清单分析、影响评价、对结果的解释。核算边界分为全生命周期和部分生命周期2种。在数据优先级上,初级数据被列为第一位,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鼓励试点参与企业优先使用初级数据(实测数据)进行量化,次级数据仅在无法获取初级数据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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