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SCER-LY-003-V01:四川省林草碳普惠项目方法学 草地生态修复

2025-05-29 11 次浏览标准方法学标准碳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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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通通 · 脱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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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拥有丰富的草地资源,退化草地的生态修复是提升碳汇功能的重要途径。但修复之后,碳汇到底增加了多少?怎么算、怎么监测、怎么核查?这份《四川省林草碳普惠项目方法学 草地生态修复》(SCER-LY-003-V01)给出了完整的核算规则,明确了适用门槛、碳库选择、计算公式和野外监测要求。对打算在四川开发草地碳普惠项目的业主和技术人员来说,读懂它,直接关系到项目能不能立项、减排量能不能被认可。

核心判断

  • 该方法是四川省域内退化草地生态修复碳普惠减排量的核算依据,编号SCER-LY-003-V01。
  • 项目须满足权属清晰、措施合法、面积不少于0.0667 hm2等条件才适用。
  • 碳库选定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凋落物和土壤有机碳四类。
  • 计入期为3至12年,最长12年,从验收后第2年起首次核算。
  • 基于社会与生态效益,项目额外性免以论证,且不考虑碳泄漏。

脱水解读

这份方法学管的是什么项目

这是四川省林草碳普惠项目方法学中的草地生态修复专册,编号SCER-LY-003-V01,由引言、适用条件、术语定义、项目边界、计入期、碳库选择、减排量核算、监测方法等章节加四个附录构成。它要解决的问题是:退化草地经过生态修复后,新增的碳汇如何做到可测量、可追溯、可核查,从而转化为可用的碳普惠减排量。

适用对象限定为四川省域范围内已完成的退化草地生态修复项目,项目不仅要完成修复,其生态修复成效或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还要符合设计要求,达到验收条件或成效监测要求。也就是说,这不是一份修复技术指南,而是一套面向碳普惠交易的计量与核证规则。

五道门槛:什么项目才能用

方法学给出了五条适用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使用。第一,项目须在四川省域内、已完成修复并通过验收;第二,土地权属清晰、无纠纷,如果草地归集体所有又没有权属证明,必须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第三,修复措施要符合国家或地方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第四,草地生态修复工程面积不少于0.0667 hm2。

第五条规定了修复措施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退化或沙化草地恢复、放牧管控及草地改良等。值得注意的是,方法学明确针对的是“已完成”的修复项目,这与事前设计、事后核算的造林类方法学在时间逻辑上有所不同,项目业主在准备材料时需要格外留意。

草原、碳储量、草地退化这些词怎么界定

为避免核算口径歧义,方法学对十余个术语做了定义。草原是以草本植物为主、或兼有覆盖度小于40%的灌木和乔木的自然综合体;碳储量指一定面积下草原生态系统中碳的数量。草地退化则被界定为在干旱、风沙、水蚀、盐碱、过度放牧、滥挖滥割等不利因素影响下,草地生态环境恶化、生产力下降甚至失去利用价值的过程。

草地生态修复在文件中明确包括自然恢复和人工干预两类措施,自然恢复包括围栏封育、禁牧、休牧等,人工干预修复包括补播、补播+施肥、人工草地建设等,具体技术见附录A。此外,土壤有机碳密度被定义为单位面积中一定厚度的土层中有机碳储量,这个参数是后续土壤清除量计算的核心。

边界怎么划、计多久、选哪些碳库

项目边界即实施草原固碳活动的地理范围,一个项目可以分布在若干个不同地块上,但每个地块都要有特定的地理边界,地块之间的土地不计入。确定边界有三种方式:实地核查参考工程规划设计图与施工范围图;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在GIS辅助下读取边界坐标;用卫星定位系统测边界拐点坐标。如果修复面积较大、修复时间超过10年,边界可能发生变化,此时建议实地核查与遥感影像相结合。

计入期方面,文件规定生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第2年作为首次碳汇核算时间,项目计入期为3至12年,最长可至12年。碳库选择上,方法学选定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凋落物和土壤有机碳四个碳库,理由都是生态修复会让这些碳库发生显著变化。

减排量怎么算:两个公式加一个减法

基准线情景被设定为:不实施生态修复活动,维持项目活动之前的草地与土地利用管理方式。由于退化草地短时间内自然恢复非常困难,基准线情景下植被生物质清除量视为0,而土壤碳储量变化要在项目清除量计算中予以考虑。植被清除量根据野外测量得到,不具备监测条件时按公式(1)用植被碳密度年均变化量乘以面积再乘以44/12计算;土壤清除量按公式(2),用修复后土壤有机碳增加量减去不实施修复时的损失量。

项目减排量则按公式(3)计算,即项目边界内植被与土壤清除量之和减去碳泄漏量。文件明确,本方法学不考虑农业活动的转移、燃油工具的化石燃料燃烧等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故无潜在碳泄漏,泄漏量为0。另外,基于项目所发挥的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草地生态修复碳普惠项目具有额外性,免以论证。

哪些参数查表就行、哪些必须下地测

方法学把参数分为无需监测和需要监测两类。无需监测的参数直接查表取值:植被碳密度年均变化量在0-10年为种草0.55、灌木1.23,10年以上均为0;土壤有机碳密度年均变化量分阶段为0-2年0.2、3-5年1.2、5-8年1.0、8-12年0.6、12年以上0;不同退化程度草地的土壤有机碳密度年均损失量为轻度0、中度-0.245、重度-0.341。土壤取样深度按0-10 cm和10-30 cm两层。

需要监测的参数包括生态修复区面积、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凋落物生物量,以及土壤有机碳含量、石砾含量、土壤容重等。这些参数都要求野外测定,监测频次统一为3-5年监测一次,监测仪表涉及皮尺、定位导航设备、土壤采样器和环刀,程序与质量控制参照《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规程》执行。

现场怎么取样、审定核查盯什么

附录D给出了完整的野外监测方案。样地数量先按公式(D-1)计算,若结果小于30,需用自由度为n-1时的t值迭代计算,抽样面积超过项目面积5%还要用公式(D-2)调整。样地布设以中心点为圆心、40米为半径设置0.5 hm2圆形样地,沿0度、120度、240度三条样线端点设3个2m×2m观测小样方,并在周围5米内选3个1m×1m测产小样方。定位精度达1米以内可直接定位,否则需引线定位。

样地调查记录地形、土壤、地表特征及草原类、草原型、植被结构等因子。植被、枯落物和土壤清除量均采用“碳储量变化法”计算,即用两个时点的碳储量差值除以时间间隔。审定与核查环节,机构要逐条核实项目真实性,重点盯政策符合性、土地权属证明、项目开始时间凭证、项目地理边界以及减排量核算的准确性,审定过程中建议使用遥感或野外监测等方式验证,且使用方法应与开发方使用的监测方法一致。

图说解读

项目从适用到核查的完整链条

从适用条件到审定核查,这份方法学搭建了一条完整的核算链路。项目首先要跨过权属清晰、措施合法、面积不少于0.0667 hm2等门槛,再确定地理边界、设定计入期、选定碳库,最后进入减排量核算与监测核查。

这条链路上每一环都有明确规则:边界可用实地核查、遥感影像或卫星定位三种方式确定,计入期从验收后第2年算起,碳库锁定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凋落物和土壤有机碳四类。对项目业主而言,任何一环不符合要求,后续核算都无法成立。

符合适用条件
确定项目边界
设定3-12年计入期
选定四类碳库
核算减排量
野外监测与核查
草地碳普惠项目的核算链条
碳通通

四类碳库全部纳入核算

方法学在碳库选择上采取了“全选”策略,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凋落物和土壤有机碳四类碳库全部纳入。文件对每一类都给出了选择理由,核心逻辑是一致的:生态修复会让该碳库发生显著变化。

这种做法的意义在于,草地修复的固碳效果既体现在植被上,也体现在土壤中,如果只算植被而漏掉土壤,减排量会被明显低估。四类碳库全部计入,意味着项目清除量由植被清除量和土壤清除量两部分共同构成。

地上生物量
修复将显著增加植被地上生物质
地下生物量
修复将显著增加植被地下生物质
凋落物
修复后将显著增加枯落物碳储量
土壤有机碳
修复将显著增加土壤碳储量
草地生态修复选定的碳库
碳通通

植被碳密度年均变化量

植被碳密度年均变化量来自附录B的文献整合结果。在0-10年区间,种草的取值是0.55,灌木是1.23,单位都是吨碳每公顷每年。灌木的取值约为种草的两倍多,说明修复方式的选择会直接影响植被碳汇的核算结果。

到了10年以上,种草和灌木的取值都归零。这一设定反映出方法学的保守取向:植被碳密度在修复前期增长较快,后期趋于稳定,不再计为新增碳汇。项目在设计修复方案和预估减排量时,需要把这个先增后停的节奏纳入考虑。

种草0-10年
0.55t C hm-2 a-1
灌木0-10年
1.23t C hm-2 a-1
种草≥10年
0t C hm-2 a-1
灌木≥10年
0t C hm-2 a-1
生态修复后植被碳密度年变化量
碳通通

土壤有机碳密度年变化量分阶段

土壤有机碳密度年均变化量呈现明显的“先升后降再归零”曲线。修复最初0-2年为0.2,3-5年跃升至峰值1.2,之后5-8年回落到1.0,8-12年进一步降至0.6,12年以上归零。

这条曲线说明,草地修复对土壤碳库的增益主要集中在修复中前期,尤其是第3至第5年。对项目业主来说,这意味着减排量的时间分布并不均匀,计入期定在3至12年,越往后期土壤碳汇贡献越小,项目收益的测算需要按阶段区别对待。

0-2年
3-5年
5-8年
8-12年
≥12年
年变化量(t C hm-2 a-1)
0.2
1.2
1
0.6
0
草地生态修复土壤有机碳密度年变化量
碳通通

三类退化草地的土壤碳损失

基准线情景下不实施修复,退化草地的土壤有机碳会持续损失。附录C按退化程度给出了年均损失量:轻度退化为0,中度退化为-0.245,重度退化为-0.341,单位均为吨碳每公顷每年。

这些负值在公式(2)中要与修复后的土壤碳增量相减,退化越严重,基准线下的碳损失越大,修复带来的净碳汇增量也相应越可观。文件注明退化程度可根据施工文件或前期本底资料判定,因此项目前期本底资料的完整性,会直接影响基准线的确定。

轻度退化
0t C hm-2 a-1
中度退化
-0.245t C hm-2 a-1
重度退化
-0.341t C hm-2 a-1
重度较小
-0.341t C hm-2 a-1
不同退化程度草地土壤有机碳密度年变化量
碳通通

参数监测的频次与仪表要求

方法学把需要监测的参数集中列在表6至表12中,包括生态修复区面积、地上与地下生物量、凋落物生物量、土壤有机碳含量、石砾含量和土壤容重。除面积可借助地面核查或遥感外,其余参数都要求野外测定。

各项参数的监测频次统一为3-5年一次,仪表涉及皮尺、定位导航设备、土壤采样器和环刀。质量保证方面,要求监测样方或样地具有代表性,质量控制参考《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规程》中的质量检查规定。单位不统一是这些参数的共同特点,从t d.m.·hm-2到g C kg-1再到g cm-3,核算时必须按公式换算,避免口径错位。

参数
单位
来源方式
生态修复区面积
hm2
地面核查或遥感
地上生物量
t d.m.·hm-2
野外测定
地下生物量
t d.m.·hm-2
野外测定
凋落物生物量
t d.m.·hm-2
野外测定
土壤有机碳含量
g C kg-1
野外测定
土壤石砾含量
%
野外测定
土壤容重
g cm-3
野外测定
需监测参数一览
碳通通

野外监测的分层取样设计

附录D给出的野外监测方案有一套明确的布设流程。先按公式计算样地数量,若不足30块还要迭代;然后用GNSS或引线定位确定样地位置;以中心点为圆心、40米为半径设置0.5 hm2的圆形样地;沿0度、120度、240度三条样线端点设置3个2m×2m观测小样方;最后在小样方周围5米内选3个1m×1m测产小样方。

定位精度是这套设计的硬门槛:若差分定位精度达到1米以内可直接定位,否则必须采用引线定位,在到达理论位置30至50米范围内寻找明显地物作为引点,再实测确定中心点。项目实施阶段若需增加样地以满足抽样精度,应在保留已有样地的基础上补充布设。

计算所需样地数量
GNSS或引线定位样地
中心点设40m半径圆形样地
三条样线各设2m×2m观测样方
周围设1m×1m测产样方
按3-5年频次复查
野外监测的样地布设步骤
碳通通

碳储量变化法的计算逻辑

附录D中的植被、枯落物和土壤清除量均采用“碳储量变化法”计算。基本逻辑是:先测得两个时点的单位面积碳储量,用差值除以时间间隔得到年均变化量,再乘以修复区面积和生物质碳含量,最后乘以44/12把碳换算成二氧化碳当量。

若生物质碳含量没有实测值,文件允许采用50%的缺省值估算。土壤部分则通过公式(D-8)由土壤有机碳含量、石砾含量、容重和土层厚度逐层计算储量,取样深度按0-10 cm和10-30 cm分层。所有分项最终汇总到公式(D-9),即项目清除量等于地上植被、地下植被、枯落物和土壤四类清除量之和。

测定两时点碳储量
差值除以时间间隔
乘以面积与碳含量
乘以44/12换算
汇总植被与土壤清除量
从碳储量差到项目清除量
碳通通

审定核查的五个关注点

方法学最后一章列出了审定与减排量核查的五个重点。机构要基于项目设计文件逐条分析真实性,确认项目是否符合草地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碳普惠等政策要求并取得立项审批;核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如不动产权属证书、承包权或流转合同;确定项目开始时间,依据可以是施工合同和付款证明,也可以是开工日期或施工日志日期。

边界核查需要核对规划设计图、施工范围图、业主提供的shp或kml矢量文件,或遥感影像图,审定核查使用的方法应与开发方使用的监测方法一致。减排量核算的准确性同样要仔细核对方法选择、数据真实性和自选参数的合理性,并建议用遥感或野外监测方式加以验证。

政策符合性
核查立项审批与实施方案
土地权属
核对权属证书或流转合同
项目开始时间
以施工合同或开工日期为准
项目边界
核对设计图、矢量数据或遥感影像
核算准确性
核对方法、数据与自选参数
审定与减排量核查要点
碳通通

数据解读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植被碳密度年变化量(种草,0-10年)0.55t C hm-2 a-1附录B 表B-1
植被碳密度年变化量(灌木,0-10年)1.23t C hm-2 a-1附录B 表B-1
植被碳密度年变化量(≥10年)0t C hm-2 a-1附录B 表B-1
土壤有机碳密度年变化量(0-2年)+0.2t C hm-2 a-1附录B 表B-2
土壤有机碳密度年变化量(3-5年)+1.2t C hm-2 a-1附录B 表B-2
土壤有机碳密度年变化量(5-8年)+1.0t C hm-2 a-1附录B 表B-2
土壤有机碳密度年变化量(8-12年)+0.6t C hm-2 a-1附录B 表B-2
土壤有机碳密度年变化量(≥12年)0t C hm-2 a-1附录B 表B-2
生态修复后植被与土壤碳密度年变化量

这组数据是公式(1)和公式(2)中直接取用的缺省参数,决定了不具备野外监测条件时的核算起点。植被部分在0-10年给出种草0.55、灌木1.23两个值,灌木明显高于种草;土壤部分则按修复年限分成五档,峰值出现在3-5年的1.2。 把这些缺省值与计入期3至12年的规定放在一起看,可以得出一个基本判断:项目碳汇的主体贡献集中在前8年。0-2年土壤年变化量只有0.2,属于修复启动期;3-5年达到峰值后逐步回落,到12年以上归零,10年以上植被也停止计增。项目在测算减排量时间分布时,需要据此安排监测和核算节奏。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轻度退化草地年变化量0t C hm-2 a-1附录C 表C-1
中度退化草地年变化量-0.245t C hm-2 a-1附录C 表C-1
重度退化草地年变化量-0.341t C hm-2 a-1附录C 表C-1
不同退化程度草地土壤有机碳密度年变化量

这组参数用于公式(2)中基准线情景下土壤有机碳的损失计算。轻度退化草地年变化量为0,中度退化为-0.245,重度退化为-0.341,单位都是吨碳每公顷每年。数值为负,表示不实施修复时土壤碳库在持续流失。 退化程度越重,基准线下的碳损失越大,修复后两者的差值也就越大,这直接放大了重度退化草地项目的核算碳汇增量。文件注明退化程度可根据施工文件或前期本底资料判定,因此本底资料的准确性会直接影响基准线的取值,进而影响最终减排量的核定结果。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土壤取样深度(0-10 cm层)10cm第9章 表5
土壤取样深度(10-30 cm层)20cm第9章 表5
项目计入期上限12年第6章 计入期
项目计入期下限3年第6章 计入期
最小生态修复工程面积0.0667hm2第2章 适用条件
野外监测频次下限3年第9章 需监测参数表
野外监测频次上限5年第9章 需监测参数表
土壤分层取样与项目边界规定

这组数据汇总了方法学中的几项关键边界与时限规定。土壤按0-10 cm和10-30 cm两层取样,对应表5中10 cm和20 cm的层厚;项目计入期为3至12年,最长12年,从生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第2年作为首次碳汇核算时间;适用项目的最小修复面积为0.0667 hm2。 监测环节,需监测参数统一按3-5年一次的频次开展。这几个数字构成了项目合规的硬边界:面积不达标的项目不适用本方法学,计入期超过12年的部分不再核算,监测频次若超出3-5年区间,数据的有效性和核查通过率都会受到影响。项目在编制实施方案时,应把这些时限和门槛作为前置约束条件统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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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ER-LY-003-V01:四川省林草碳普惠项目方法学 草地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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