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DB4403/T 628-2025: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2025-06-09 22 次浏览标准地区标准双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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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通通 · 脱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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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碳排放权交易重点排放单位注意了:2025年6月1日起,用十年的旧标准SZDB/Z 69—2018将被DB4403/T 628—2025取代。新标准不仅改了名字,更在核算边界、基准年、排放源类型、数据质量评分和报告模板上做了多处调整。核算边界怎么划、排除门槛卡在哪、数据质量分怎么算,这些直接影响你提交的年度碳排放报告。接下来,我把这份新标准逐块拆开讲。

核心判断

  • DB4403/T 628—2025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6月1日实施,代替SZDB/Z 69—2018。
  • 本标准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适用于深圳碳交易重点排放单位。
  • 与旧版相比,新标准增加了逸散排放、排放因子等术语,删除了运行边界等内容。
  • 核算边界以生产经营系统的物理边界为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的承租方原则纳入。
  • 排除门槛设定为0.5%,所有被排除排放源排放量之和不超过组织排放总量的0.5%。

脱水解读

新标准替代旧标准的时间线

这份标准是深圳市地方标准,编号DB4403/T 628—2025,2025年5月29日发布,2025年6月1日起实施,代替SZDB/Z 69—2018。它的前身最早是2012年首次发布的SZDB/Z 69—2012,2018年第一次修订,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名称也做了调整,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指南》改为《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据引言说明,改名是为了与国家碳排放核算指南名称协调统一。标准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华测认证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

核算报告的法定依据来自哪里

引言提到,《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61号)第三十七条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碳排放量化与报告技术规范编制上一年度的碳排放报告”,量化与报告方法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至关重要。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基于市场机制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变、破解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的重要举措。

这意味着重点排放单位编制和提交碳排放报告,不只是一份技术文件,而是碳交易市场运行的基础数据支撑。标准修订的直接动因,一方面是全国碳市场启动后国家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趋严、核算方法学不断更新,另一方面是深圳碳交易工作深入后产生了新的核算需求。

核算边界按生产经营系统划定

新标准6.2明确,宜以组织的生产经营系统的物理边界为组织的核算边界。生产经营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经营系统(如生产制造、物业管理、办公等)、辅助生产经营系统(如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以及直接为生产经营服务的附属生产经营系统(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附属系统原则上不包括职工宿舍,并提供可溯源的计量数据凭证。

对于行业类型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及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组织,其承租方原则上纳入核算边界。行业类型优先以深圳市统计部门登记信息为准。如果核算边界发生变化,组织宜作出说明和解释。值得注意的是,与2018年版相比,新标准删除了“运行边界”的提法,核算边界的确定方法也做了更改。

排放源分四类,四类都要识别

新标准第7章要求仅识别二氧化碳排放源、核算二氧化碳排放量,另有要求除外。排放源分为四种类型:燃料燃烧排放(如锅炉使用天然气、货车使用柴油)、过程排放(如印制线路板生产使用高锰酸钾或高锰酸钠除胶渣产生的排放)、逸散排放(如二氧化碳保护气在使用过程的泄漏)、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外购电力、热力、冷量等)。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逸散排放均归类于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有一类排放需要识别但不核算:源自生物质或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采用空气分离法及生物发酵法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应予识别但不纳入排放量核算。如果排放源发生变化,组织宜作出解释,并将排放源识别工作的过程与结果形成文件。附录A表A.1按一般行业和特殊行业分别给出了常见排放源示例。

数据质量有了量化标尺

新标准把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都分了质量等级,并给出了评分规则。活动数据方面,连续测量数据评6分,间歇测量数据评3分,推估数据评1分,数据质量依次递减,宜优先选择质量较高的数据。排放因子按六类分级评分:测量/质量平衡法所得的排放因子6分、相同工艺/设备的经验系数所得的排放因子5分、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排放因子4分、区域排放因子3分、国家排放因子2分、国际排放因子1分。

据此,各排放源按公式(2)计算数据质量总评分S,即以排放量占比为权重,对活动数据评分和排放因子评分做加权计算。组织的温室气体数据质量等级分为L1至L6六个等级,L1对应总评分31至36,L2对应25至30,L3对应19至24,L4对应13至18,L5对应7至12,L6对应1至6,数据质量依次递减。组织宜定期对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并将过程形成文件。

排放量怎么算、门槛定在哪

核算方法有两种:物料平衡法和排放因子法。排放因子法的核心公式为 Ei = Σ(ADi,j × EFi,j × GWP),其中Ei是第i个排放源的排放量(吨二氧化碳当量),ADi,j是活动数据,EFi,j是排放因子,GWP采用IPCC评估报告的GWP100最新数值。排放量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表示。

技术上不可行、核算成本高而收效不明显,且预估的核算结果低于排除门槛的排放源可排除。

新标准明确排除门槛设定为0.5%,即所有被排除的排放源的排放量之和不超过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0.5%,对于排除的温室气体源,组织宜说明排除理由。排放因子方面,常见燃料燃烧排放因子、外购电力排放因子缺省值以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确定的为准,其余按附录B计算。

交付物清单明确了报告要写什么

温室气体清单包括三类文件:温室气体排放汇总表、温室气体排放计算与质量评分表、排放源活动数据收集表,模板见附录C.1。温室气体核算报告则包括报告年度和责任人、组织基本信息与组织架构、基准年及排放量信息、核算边界描述、排放源识别与排放量计算说明、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等内容,模板见附录C.2。

附录C还按数据测量方式提供了三套活动数据收集表模板:连续测量数据表(C.3)、间歇测量数据表(C.4)、推估数据表(C.5)。附录A表A.2按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逸散排放、能源间接排放四类,分别列出了可用的证据来源,例如天然气使用量可采信通知单、发票、抄表记录、原始统计台账、采购明细或信息化系统导出数据等。

图说解读

从2012到2025的三次版本迭代

这份标准不是横空出世,它有清晰的历史脉络。2012年首次发布SZDB/Z 69—2012,为深圳碳排放权交易的启动提供了标准支撑;2018年第一次修订,变为SZDB/Z 69—2018;到2025年,第二次修订形成DB4403/T 628—2025。

版本迭代的背后是需求的变化。引言指出,一方面,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启动与运行,国家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要求趋严,不断更新完善碳排放核算方法学;另一方面,随着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逐渐深入,碳核算领域的新需求不断产生。这两股力量叠加,推动了本次修订。

2012年
首次发布SZDB/Z 69—2012
2018年
第一次修订发布SZDB/Z 69—2018
2025年5月29日
DB4403/T 628—2025发布
2025年6月1日
新标准正式实施
深圳组织温室气体核算标准版本演进
碳通通

六步走完核算与报告全流程

标准第4.2条给出了完整的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整个流程可以归纳为三大板块:建立体系及设定边界、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与改进数据质量,最终收口到编制温室气体清单和核算报告。

在“建立体系及设定边界”板块,要先明确职责和权限、开展人员培训、建立程序文件,然后设定基准年、确定核算边界。进入核算环节后,要识别排放源、选择核算方法、收集活动数据、确定排放因子,再计算并汇总排放量。数据质量管理贯穿其中,包括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质量分析和数据质量改进。这套流程把核算工作从组织安排一直串到报告编制,环环相扣。

建立体系及设定边界
设定基准年
确定核算边界
识别排放源
选择核算方法
收集活动数据
组织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工作流程
碳通通

四类排放源与直接间接的归属

标准把排放源分成四种类型,并明确了归属关系。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逸散排放均归类于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则独立于直接排放之外,指组织消耗的外部输入的电力、热力、冷量等生产造成的排放。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逸散排放这个新增术语。附录A表A.1给出的示例包括二氧化碳灭火器或二氧化碳保护气的逸散,以及碳酸饮料或啤酒生产CO2充装过程的泄漏。另外,标准要求仅识别二氧化碳排放源、核算二氧化碳排放量,另有要求除外;生物质燃烧、空气分离法及生物发酵法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则只识别、不核算。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生产经营系统内排放源产生燃料燃烧排放燃料氧化燃烧产生,属直接排放过程排放除燃烧外的化学变化产生,属直接排放逸散排放有意或无意泄漏,属直接排放能源间接排放外购电力、热力、冷造成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燃料燃烧排放(包含)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过程排放(包含)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逸散排放(包含)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能源间接排放(并列)
排放源分类与归属关系
碳通通

数据质量评分的两把尺子

新标准给数据质量配了两把量化尺子。活动数据分三档:连续测量数据6分,间歇测量数据3分,推估数据1分,数据质量依次递减,组织宜优先选择数据质量较高的活动数据。排放因子分六档:测量/物料平衡法所得的排放因子6分,相同工艺/设备的经验系数所得的排放因子5分,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排放因子4分,区域排放因子3分,国家排放因子2分,国际排放因子1分。

两把尺子最终汇成一个总评分S,按公式(2)以各排放源的排放量占比为权重加权计算。总评分对应L1至L6共六个等级:31至36为L1,25至30为L2,19至24为L3,13至18为L4,7至12为L5,1至6为L6,数据质量依次递减。这套评分让“数据质量好不好”从定性描述变成了可以打分、可以比较的定量结论。

连续测量数据
6分
间歇测量数据
3分
推估数据
1分
测量/物料平衡
6分
经验系数
5分
设备制造商
4分
区域排放因子
3分
国家排放因子
2分
国际排放因子
1分
活动数据与排放因子质量评分对照
碳通通

六类排放因子的优先选用顺序

排放因子怎么选,标准给了一条明确的优先级路径:按数据质量依次递减,从高到低共六类。第一类是测量/质量平衡法获得的排放因子,包括根据经过计量检定、校准的仪器测量获得的数据,以及通过化学反应方程式与质量守恒计算的因子,评分为6分,质量最高。

往下依次是相同工艺/设备的经验系数(5分)、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排放因子(4分)、区域排放因子(3分)、国家排放因子(2分)、国际排放因子(1分)。标准要求组织考虑所选排放因子在计算期内的时效性,确保满足相关性、准确性、一致性原则,对排放因子的确定或变化作出解释并形成文件。涉及前三类排放因子的,还宜保存相关证据材料。

测量/物料平衡
6分,经计量检定校准仪器测量或质量守恒计算
经验系数
5分,相同工艺或设备据经验和证据获得
设备制造商
4分,由设备制造商提供相关系数计算
区域排放因子
3分,特定地区或区域缺省值
国家排放因子
2分,特定国家或国家区域内缺省值
国际排放因子
1分,国际通用缺省值
排放因子六类优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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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边界包含哪些系统

新标准6.2.1明确,宜以组织的生产经营系统的物理边界为组织的核算边界。生产经营系统从核心到外围分三层:主要生产经营系统如生产制造、物业管理、办公等;辅助生产经营系统如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直接为生产经营服务的附属生产经营系统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最外围有一个明确的排除示意:附属生产经营系统原则上不包括职工宿舍,并要求提供可溯源的计量数据凭证。此外,行业类型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及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组织,其承租方原则上纳入核算边界,行业类型优先以深圳市统计部门登记信息为准。核算边界一旦发生变化,组织宜作出说明和解释。

主要生产经营系统
生产制造、物业管理、办公等
辅助生产经营系统
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
附属生产经营系统
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排除项示意
附属系统原则上不包括职工宿舍,须可溯源计量
生产经营系统的核算边界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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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报告要写清七个部分

编制温室气体核算报告是流程的最后一环。标准10.2.1列明了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报告年度和责任人;组织基本信息、组织架构、温室气体管理小组、生产活动产出数据等概况;基准年及排放量信息、基准年调整情况(若有);核算边界描述;排放源识别,活动数据收集、排放因子选择、核算方法变更等排放量计算说明;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其他有关的说明。

配套的温室气体清单则包括三类文件:温室气体排放汇总表、温室气体排放计算与质量评分表、排放源活动数据收集表,对应附录C.1的三个模板。其中活动数据收集表再按测量方式细分为连续测量数据表、间歇测量数据表和推估数据表三类,分别对应不同的证据来源与填报要求。

报告基本信息
报告年度、责任人
组织概况
基本信息、组织架构、管理小组、产出数据
基准年信息
基准年及排放量、调整情况(若有)
核算边界
核算边界描述
计算说明
排放源识别、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方法变更
排放量汇总
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
其他说明
其他有关的说明
温室气体核算报告内容清单
碳通通

数据解读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活动数据——连续测量数据评分6分表2 数据质量评分表
活动数据——间歇测量数据评分3分表2 数据质量评分表
活动数据——推估数据评分1分表2 数据质量评分表
排放因子——测量/物料平衡法评分6分表2 数据质量评分表
排放因子——设备制造商提供评分4分表2 数据质量评分表
排放因子——国际排放因子评分1分表2 数据质量评分表
数据质量评分规则

这张表把数据质量评分的关键档位拉通呈现。活动数据侧只有三档,高分与低分之间差距明显,连续测量数据6分,推估数据仅1分,差出5倍。排放因子侧档位更细,从测量/物料平衡法的6分一路降到国际排放因子的1分。 这些分值不是摆设,它们会通过公式(2)汇入数据质量总评分。组织在选择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时,每一档选择都会传导到最终的清单质量等级上,进而影响报告的呈现结果。评分越高的数据来源,往往意味着更高的采集成本或更严格的管理要求,这也解释了标准为何反复强调“宜优先选择数据质量较高的活动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L1等级总评分数值范围31~36分表3 温室气体清单质量等级表
L2等级总评分数值范围25~30分表3 温室气体清单质量等级表
L3等级总评分数值范围19~24分表3 温室气体清单质量等级表
L4等级总评分数值范围13~18分表3 温室气体清单质量等级表
L5等级总评分数值范围7~12分表3 温室气体清单质量等级表
L6等级总评分数值范围1~6分表3 温室气体清单质量等级表
温室气体清单质量等级

数据质量总评分S算出来之后,要落到具体等级上。标准把清单质量分为L1至L6六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总评分数值区间:L1为31至36,L2为25至30,L3为19至24,L4为13至18,L5为7至12,L6为1至6,数据质量依次递减。 按公式(2)的结构,总评分是各排放源活动数据评分与排放因子评分的加权和,权重是该排放源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比例。也就是说,排放量越大的排放源,其数据质量选择对总评分的影响越大。标准要求组织按表3评估清单质量等级,并宜将此过程形成文件,让数据质量从模糊印象变成有据可查的等级结论。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排除门槛设定值0.5%8.4.3 计算排放量
每类排放源单独识别的排放类别数4类7.2 识别排放源
数据质量等级数量6个9.2.2 数据质量分析
排放因子数据质量分类数6类8.3.2 确定排放因子
标准核心规则数值要点

这几组数字是标准里带“门槛”和“分类”性质的关键规则。排除门槛设定为0.5%,是核算时可排除排放源的量化红线:技术上不可行、核算成本高而收效不明显,且预估核算结果低于该门槛的排放源可排除,但所有被排除排放源的排放量之和不超过组织排放总量的0.5%。 排放源要按四类识别: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逸散排放、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排放因子按数据质量分六类,清单数据质量等级也分六档L1至L6。0.5%这条红线直接决定了哪些排放源可以合法地不纳入核算,而四类排放源和六类排放因子的划分,则共同构成了排放量计算与数据质量评分的基础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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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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