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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来自新疆库尔勒的石油助剂制造企业,2024年全年碳排放3612.80吨,其中化石燃料燃烧占了98%以上。如果你所在的企业也属于化工助剂制造,或正在被要求开展碳核查,这份核查报告从核查准备、数据核验到结论声明,完整展示了一家中小企业如何走完第三方核查的全流程。
核心判断
- 库尔勒明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核查确认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3612.80吨。
- 其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3568.00吨,净购入电力排放44.80吨,无工业过程和废水厌氧排放。
- 该企业依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开展核算。
- 核查由上海工互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核查于2025年3月10日至11日进行。
- 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相符,排放量不存在异常波动。
脱水解读
这是一份什么材料
这是库尔勒明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由第三方核查机构——上海工互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报告签发日期为2025年3月15日。核查对象是一家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上库综合产业园区安顺路33号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钻井液用石油助剂制造与服务。
该报告按照《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编制,属于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下企业碳排放数据的第三方核查文件。报告包含核查基本情况表、核查过程和方法、核查发现、核查结论及附件等章节。对于纳入碳排放管控或需要定期报告碳排放的企业而言,这份材料展示了一家化工助剂制造企业的完整核查流程。
核查目的与范围怎么界定
报告开篇明确了核查的三项目的:一是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完整可信,是否符合《核算方法》的要求;二是确认相关数据及其支持文件是否完整可信;三是对2024年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判断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核查范围覆盖库尔勒明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顺路33号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涉及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报告列出了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信保密、专业严谨四项核查原则,同时列明核查依据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排放源与核算方法
核查组通过访谈相关人员、审阅《工艺流程图》《厂区布局图》并进行生产现场巡视后确认,受核查方的排放源包括两类: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净购入电力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碳酸盐使用过程、工业废水厌氧处理、甲烷回收与销毁等项目均不涉及。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按公式计算,等于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净购入电力排放与净购入热力排放之和。报告显示,化石燃料使用的是其他石油制品,净购入电力来自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系统的耗电设施。受核查方不涉及外供电,也不涉及净购入热力排放。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采用的核算方法符合核算指南要求。
活动数据与排放因子的核查
核查组对排放报告中的每一个活动水平数据的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和数据缺失处理逐一进行了核查,并做了交叉核对。化石燃料活动数据方面,2024年消耗其他石油制品1210吨,数据来自企业自行统计,监测方式为按需计量。
净购入电力方面,2024年消耗量为5.67万kWh,数据来自企业自行统计,由电能表连续计量,公司每月抄表记录。排放因子核查方面,其他石油制品单位热值含碳量为20×10⁻³tC/GJ,低位发热量为41.031GJ/t,碳氧化率取98%,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2.95tCO2/t。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确认为0.7901tCO2/MWh。核查组经核实确认这些数据真实、可靠,且符合核算方法要求。
核查过程如何推进
此次核查从2025年3月9日启动,核查组当天收到排放报告并完成文件评审。文件评审重点包括:确认初始排放报告中企业的组织边界、运行边界、排放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查看支持性材料以确定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核实数据产生、传递、汇总和报告过程是否建立了台账制度;核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是否依据核算指南进行。
3月10日至11日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组首先召开启动会议,介绍核查计划、目的、内容和方法,并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监测计划培训。随后安排核查组成员查看生产现场的主要耗能设备和计量器具,其余成员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访谈、查阅文件资料、进行资料审查和计算,之后对活动数据进行交叉核查。核查组内部讨论后召开末次会议,给出核查发现及核查结论。核查组组长为韩会娟,组员为彭绍群,技术复审人为马建新。
企业生产工艺与用能概况
库尔勒明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8日,注册资金2100万元,年产量可达15000吨以上,现有员工24人。公司主要生产钻井液用石油助剂,包括液体润滑剂、降滤失剂、包被剂等产品,生产工艺为间歇式物理混合、分散过程,在蒸汽加热或常温常压下进行。
生产工艺流程涉及多条生产线:固态粉剂类产品通过混合搅拌、检验、包装制成;环保型润滑剂通过植物油、工业白油、二甲基硅油在搅拌混合罐中加热搅拌后装桶;重晶石磨粉通过碾磨、分级、收集完成。主要用能设备包括搪瓷反应罐、双轴桨叶混合机、定量包装秤、捏合干燥机、燃油蒸汽锅炉、内燃平衡重式叉车、锤片式粉碎机等。2024年企业综合能耗为1700.97吨标准煤,工业总产值为3108741.004万元。
核查结论与后续建议
核查结论明确了三个方面: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排放报告中计算方法、排放因子及相关参数均符合核算指南要求,排放量计算结果正确,企业产品产量数据来源真实可靠;排放量声明——2024年度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3612.80吨,其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3568.00吨,净购入电力排放44.80吨;异常波动说明——核查组认为受核查方2024年排放量不存在异常波动,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的问题。
附件中列出了对今后核算活动的两条建议:一是受核查方应建立完善内部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体系,制定相关活动水平及参数的监测计划,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二是应制定计量器具的定期校准检定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图说解读
2024年排放总量与构成
库尔勒明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经核查确认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3612.80吨。其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3568.00吨,占总排放量的98.76%;净购入电力对应的排放为44.80吨,占比约1.24%。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甲烷排放均为零。
从排放结构看,该企业的碳排放几乎全部来自其他石油制品的燃烧,这与企业使用燃油蒸汽锅炉、以其他石油制品为主要能源品种的生产特点一致。工业生产过程不涉及碳酸盐使用,也不涉及工业废水厌氧处理,因此排放源类型相对单一。
核查时间安排
核查工作从2025年3月9日启动,当天完成了文件评审。核查组收到受核查方提供的排放报告后,重点审查了组织边界、运行边界、排放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3月10日至11日进行现场核查,包括启动会议、现场查看主要耗能设备和计量器具、资料核查、资料抽查和总结会议等环节。现场核查内容涵盖走访生产现场、查看监测设备及校验记录、核算方法核查、营业执照与平面边界图核实、能源统计报表收集、主要用能设备清单查阅、能源计量网络图核实等多个方面。最终报告于3月15日签发。
化石燃料排放量核算逻辑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是这家企业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核算从活动水平数据开始,即2024年消耗其他石油制品1210吨,数据来自企业自行统计,按需计量。随后依次乘以低位发热量41.031GJ/t、单位热值含碳量20×10⁻³tC/GJ和碳氧化率98%,再乘以44/12的二氧化碳与碳的分子量比值,最终得出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为3568.00吨二氧化碳。
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其他石油制品的单位热值含碳量、低位发热量和碳氧化率选取正确,计算方法与核算指南相符。这一核算链条中,低位发热量数据来自缺省值,碳氧化率取98%,其余为实测或自行统计数据。
电力消耗与排放因子
净购入电力排放虽在总排放中占比很小,但同样是核查的重要环节。2024年受核查方净购入电力消耗量为5.67万kWh,数据来自企业自行统计,通过电能表连续计量,公司每月抄表记录。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确认为0.7901tCO2/MWh,两者相乘得出净购入电力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44.80吨。
核查组确认电力因子选取为0.7901tCO2/MWh,数据真实、可靠,符合核算方法要求。企业不涉及外供电,也不涉及净购入热力排放。
企业基本信息卡片
受核查方库尔勒明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757686120N,所属行业领域及代码为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成立于2004年3月18日,注册资金2100万元,现有员工2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3人。
公司主要从事钻井液用石油助剂的制造与相关服务,产品包括钻井液用液体润滑剂、降滤失剂、包被剂等,销往国内各大油田及国外市场。公司于2023年10月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授予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8月被自治区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用能种类为其他石油制品和电力。
数据解读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 | 3568.00 | tCO2 | 第4页核查基本情况表 / 第32页表4-1 |
| 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量 | 0 | tCO2 | 第4页核查基本情况表 |
| 废水厌氧处理过程产生的甲烷排放量 | 0 | tCO2e | 第4页核查基本情况表 |
| 净购入电力二氧化碳排放量 | 44.80 | tCO2 | 第4页核查基本情况表 / 第32页表4-1 |
| 净购入热力二氧化碳排放量 | 0 | tCO2 | 第4页核查基本情况表 |
| 二氧化碳总排放量 | 3612.80 | tCO2 | 第4页核查基本情况表 / 第32页表4-1 |
上表展示了库尔勒明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经核查确认的各类排放量明细。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为3568.00吨二氧化碳,净购入电力排放为44.80吨,两者合计构成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全部。工业生产过程、废水厌氧处理、净购入热力等排放项均为零。 从数据结构看,该企业的碳排放源类型较为单一,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占总量的98.76%,电力排放仅占1.24%。核查组确认初始报告排放量与经核查后排放量之间不存在差异,排放量不存在异常波动。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的问题。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其他石油制品消耗量 | 1210 | 吨 | 第26页表3-5 |
| 其他石油制品平均低位发热值 | 41.031 | GJ/t | 第28页表3-10 |
| 其他石油制品单位热值含碳量 | 20×10⁻³ | tC/GJ | 第28页表3-10 |
| 其他石油制品碳氧化率 | 98 | % | 第28页表3-10 |
| 其他石油制品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 2.95 | tCO2/t | 第28页表3-10 |
| 净购入电力消耗量 | 5.67 | 万kWh | 第26页表3-9 |
| 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 0.7901 | tCO2/MWh | 第29页表3-11 |
上表汇总了本次核查中涉及的关键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活动水平方面,2024年消耗其他石油制品1210吨,净购入电力5.67万kWh。排放因子方面,其他石油制品低位发热量为41.031GJ/t,单位热值含碳量为20×10⁻³tC/GJ,碳氧化率取98%,计算得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2.95tCO2/t。电力排放因子确认为0.7901tCO2/MWh。 数据来源上,其他石油制品消耗量和电力消耗量均来自企业自行统计,电力由电能表连续计量并每月抄表记录。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中,低位发热量来自缺省值。核查组经核实确认各项数据真实、可靠,符合核算方法要求。
附件资料
库尔勒明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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