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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两项准则IFRS S1和IFRS S2,已经成为全球可持续披露的重要基准。毕马威这份2025年5月发布的《可持续报告披露核对清单》,把准则里散落在各处的披露要求整理成了一份可逐条对照的检查表。如果你所在的企业正在筹备首份可持续报告,或者正在判断自己要不要用“气候优先”过渡救济、哪些信息可以暂不披露,这份清单里的章节结构和过渡安排,值得先弄清楚。
核心判断
- 清单覆盖IFRS S1一般披露、IFRS S2气候披露和第三章其他议题三大板块。
- 首年采用准则的企业可适用“气候优先”过渡救济,仅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
- 清单以对照表形式逐条列出准则段落号与披露要求,便于逐项自查。
- 商业敏感信息在满足三项条件时可豁免披露,但须披露使用了该豁免。
- 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原则上应披露,仅在不可行时说明如何管理。
脱水解读
这份清单是什么,谁来用
这份材料是毕马威国际准则团队编制的《可持续报告披露核对清单》,对接的是ISSB发布的两项准则:IFRS S1《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IFRS S2《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状态截至2025年4月30日。它的定位不是教科书式讲解,而是一份可逐条打钩的对照工具,帮助企业在编制可持续报告时按清晰的顺序找到披露要求、识别首次采用者可用的过渡救济,并意识到“连接性报告”的重要性。
清单同时明确了自己的边界:它聚焦于IFRS S1和IFRS S2中具体的披露要求,并不涵盖编制可持续报告的全部要求或应用指南。某个司法管辖区是否强制采用、何时采用、如何把准则本地化,由当地自行决定,清单只包含ISSB发布的准则要求,不包含任何本地要求。
首年采用怎么走:气候优先过渡救济
清单在导航部分给出一条清晰的判断路径:先问这是不是企业第一年应用准则;如果是,再问是否应用“气候优先”过渡救济。答案是“是”的,只需完成第一章一般披露加第二章气候;如果首年不采用气候优先救济,则需要同时完成第一章、第二章和第三章其他议题。
这里的关键在于“气候优先”过渡救济的含义——
。也就是说,企业在首年应用准则时可以只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并相应地仅在其与气候信息披露相关的范围内应用IFRS S1的要求;使用了这一救济的,需要披露这一事实。如果第三章适用,则每个相关议题(如生物多样性、人力资本)都要单独完成一遍,前提是该议题信息具有重要性。
重要性、连接性与合理可支持信息
清单用专门篇幅讲“关键概念和原则”,其中有三个概念贯穿全篇。第一是重要性:企业要做重要性判断,让报告聚焦与自身事实和情况相关的信息,而不是单纯提供一份规定清单;同时重要信息不能被无关信息掩盖或割裂。第二是连接性:可持续披露要与企业通用目的财务报告形成一致叙事,
,即报告前部(如管理层评论)与后部财务报表要讲同一个故事,气候相关事项和其他不确定性尤其受到投资者、监管机构等报告使用者的关注。
第三是“合理且有支持的信息”这一概念。准则并不要求企业一开始就给出完美数据,而是允许企业在“最佳努力”下披露,同时要求企业对不完善的信息有把握。具体做法包括:评估信息是否可获得、是否有适当流程支撑;考虑报告日可用的技能、能力和资源、风险与机遇的暴露程度以及信息对投资者的益处;在相关时考虑有关过去事件、当前状况和未来状况预测的信息。
一般披露与气候披露的骨架
第一章一般披露覆盖了信息披露的“底层规则”,包括与法律法规的互动、商业敏感信息、报告主体、连接信息、指引来源、披露位置、报告时点、比较信息、合规声明、判断、计量不确定性、差错以及过渡救济等十三个小节。比如在与其他法律法规互动方面,即使法律法规允许企业不披露某项重大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企业也应披露;但如果法律法规禁止披露,则可以省略,并需说明未披露信息的类型和限制来源。
第二章气候披露按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四要素展开。战略部分进一步细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商业模式与价值链、战略与决策、财务状况与现金流、气候韧性。指标与目标部分则列出温室气体排放、其他跨行业指标、行业指标、融资排放、其他指标以及气候相关目标。清单还特别针对资产管理、商业银行和保险三类活动,给出了融资排放的细化披露要求。
温室气体排放:三大范围与计量方法
在指标与目标板块中,温室气体排放是最具体量化的部分。清单要求披露报告期内产生的绝对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以公吨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按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分类。同时还要披露计量所用的方法、输入值和假设,以及选择该方法的理由、报告期内方法是否发生变化及原因。若采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2004)》以外的其他方法,需要说明所用方法、计量途径及其与披露目标的关联。
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还要求拆分:一部分是合并会计集团内的排放,另一部分是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方(如联营、合营、未合并子公司)。范围二需单独披露基于位置的排放,并说明必要的合同工具信息。范围三方面,准则有一个重要推定,即企业应当披露范围三排放;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企业认定无法估算时,才改为披露其如何管理范围三排放。此外,企业还需披露排放因子,以及范围三数据中有多少来自价值链具体活动、有多少经过验证。
目标、碳信用与商业敏感豁免
气候相关目标部分要求披露定量和定性的目标信息,包括:设定目标所用的指标、目标目的(如减缓、适应或符合科学倡议)、目标适用于整体还是部分业务、适用期间、基准期、里程碑与中期目标、目标是绝对值还是强度值,以及最新国际气候协议(含由此产生的司法承诺)如何影响该目标。对于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还要说明覆盖哪些范围、是总量目标还是净排放目标。
如果实现净排放目标依赖碳信用,企业要披露依赖程度、由哪些第三方机制核证或认证、碳信用类型(基于自然还是技术移除、减排还是移除),以及有助于理解碳信用可信度和完整性的其他因素,例如碳抵消持久性的假设。商业敏感信息方面,若企业认定某项可持续相关机遇信息属于商业敏感,可予以省略,前提是满足三项条件: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很可能严重损害企业追求该机遇本可实现的经济利益、且无法通过汇总等方式在满足披露目标的同时避免损害;使用该豁免的,要披露使用了豁免,并在每个报告日重新评估是否符合条件。
差错、比较信息与合规声明
一般披露中还有几条与报告质量直接相关。比较信息方面,除其他准则另有规定,企业应披露上一期间的比较信息;认为有助于理解当期披露的叙述性和描述性信息,也应披露比较信息。如果某项指标金额是估计值,而企业在上期之后获得了与上期情况有关的新信息,则需披露修订后的比较金额、与原披露金额的差异及修订原因;但如果不可行,或该指标属于前瞻性指标,则可不披露修订金额。
差错方面,重大前期差错应通过重述前期比较金额更正,除非不可行;不可行时需披露差错性质、更正情况以及导致不可行的情形。合规声明方面,只有当可持续相关财务披露符合IFRS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全部要求时,才能作出明确且无保留的合规声明;清单特别提醒,不符合全部要求就不要声称合规。最后,清单还提示不要“埋在合规里”——可持续报告不只是技术合规,也是有效沟通,编制者应避免因追求合规而忽略相关性。
图说解读
清单三大板块构成
清单把披露要求分成三层:底层是一般披露,处理报告主体、时点、比较信息、合规声明等通用规则;中层是气候披露,按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四要素展开;顶层是其他议题,需要针对每一个相关议题单独完成。
这种分层的好处是,企业可以先搭好第一章的通用框架,再往里面填气候内容;只有在某个非气候议题具有重要性时,才需要启动第三章。对于首年采用准则的企业,这份结构决定了工作量的大小。
首年采用的两条路径
清单的导航逻辑是一个两问分支:先确认是不是第一年应用准则,再确认是否采用“气候优先”过渡救济。如果首年且采用气候优先,只需要完成第一章一般披露和第二章气候披露;如果首年但不采用气候优先,或者是非首年,则需要同时完成第三章其他议题。
这一判断直接影响企业首份报告的边界。选择气候优先,意味着首年可以暂不处理生物多样性、人力资本等非气候议题,但它们一旦具有重要性,后续仍要按议题分别补齐。
气候披露四要素
第二章气候披露围绕四根支柱展开。治理关注由哪个治理机构或人员负责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以及管理层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战略关注气候风险和机遇对商业模式、价值链、财务表现和现金流的影响,以及气候韧性评估;风险管理关注识别、评估、排序和监控气候风险与机遇的流程是否融入整体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则落脚到温室气体排放、跨行业指标、行业指标、融资排放和目标进展。
四根支柱不是并列罗列,而是从“谁来管”到“怎么管”再到“管出什么结果”的递进关系。企业在准备披露时,可以按这四块逐一自检。
三大范围与两类拆分
清单要求企业披露报告期内绝对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以公吨二氧化碳当量计,并按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分类。这三层从企业直接排放,到外购能源产生的间接排放,再到价值链上下游的其他间接排放,覆盖范围逐级扩大。
在此基础上还有两类拆分要求:范围一和范围二要在合并会计集团与未纳入合并的被投资方之间拆分;范围二要单独披露基于位置的排放,并说明必要的合同工具信息。范围三则原则上应披露,仅在不可行时改为说明管理方式。
计量方法与数据质量要求
排放数字本身只是结果,清单更强调数字背后的方法透明度。企业需要披露计量所用方法、输入值和假设,说明为什么选择这一方法,以及报告期内方法是否发生变化及原因。如果采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2004)》以外的方法,还要说明具体方法和计量途径。
此外,企业要披露计量中使用的排放因子,并针对范围三说明数据特征,以及有多少数据来自价值链具体活动、有多少经过验证。这些要求指向同一个目标:让报告使用者能判断排放数据的口径和可靠程度。
碳信用在净排放目标中的披露
如果企业设定的净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依赖碳信用,清单要求披露一系列信息:依赖的程度和方式、由哪些第三方机制验证或认证碳信用、碳信用属于基于自然的抵消还是技术碳移除、属于减排还是移除,以及任何有助于理解碳信用可信度和完整性的因素,例如碳抵消持久性的假设。
这些要求的用意是避免“净排放”变成一个模糊概念。报告使用者需要知道,目标数字背后有多少来自自身减排、多少来自外部抵消,以及这些抵消本身是否可靠。
实现净排放目标在多大程度上、以何种方式依赖碳信用,需要明说。—— IFRS S2.36(e)相关要求
商业敏感豁免的三项条件
商业敏感信息的豁免不是随意可用。清单列出的三项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一是有关可持续相关机遇的信息尚未公开;二是披露该信息很可能严重损害企业追求该机遇本可实现的经济利益;三是企业已认定无法通过汇总等方式披露,从而在满足披露目标的同时避免严重损害。
使用这一豁免的企业,需要披露其使用了豁免,并在每个报告日重新评估信息是否仍符合豁免条件。这意味着豁免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需要持续复核。
从通用规则到具体议题的递进
从清单结构看,企业的披露工作呈现出四个递进层次:先搭好第一章的一般披露框架,包括报告主体、时点、比较信息、合规声明等;再按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完成气候披露;随后补齐温室气体排放、行业指标、融资排放和目标等具体数据;最后针对具有重要性的其他议题,逐个完成第三章。
这一顺序并非准则强制要求,但符合从通用到具体、从框架到数据的准备逻辑,有助于企业避免一上来就陷入细节而忽略整体一致性。
数据解读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一般披露小节数 | 13 | 个 | 第一章 目录 |
| 气候披露板块数 | 4 | 个 | 第二章 目录 |
| 气候战略细分项 | 5 | 个 | 第二章 2.2 |
| 气候指标与目标细项 | 6 | 个 | 第二章 2.4 |
| 其他议题主要板块 | 4 | 个 | 第三章 目录 |
| 清单附录数 | 2 | 个 | 目录 附录I、附录II |
从目录结构看,这份清单的骨架相当清晰:第一章一般披露下设13个小节,覆盖从与法律法规互动、商业敏感信息到过渡救济的通用要求;第二章气候披露按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板块展开,其中战略板块细分为5项,指标与目标板块细分为6项,包括温室气体排放、其他跨行业指标、行业指标、融资排放、其他指标和气候相关目标。 第三章其他议题同样按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展开,但在战略下细分为5项。此外还有两个附录,分别提供进一步指引和过渡救济。这样的分节方式使企业可以按编号逐条对照,也便于后续按议题扩展。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排放分类 | 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 | 类 | IFRS S2.29(a)(i) |
| 计量单位 | 公吨二氧化碳当量 | — | IFRS S2.29(a)(i) |
| 范围一和范围二拆分对象 | 2 | 类 | IFRS S2.29(a)(iv) |
| 范围二需单独披露 | 基于位置的排放 | — | IFRS S2.29(a)(v) |
| 范围三核算标准 | 2011版 | — | IFRS S2.29(a)(vi)(1) |
| 融资排放适用活动 | 3 | 类 | IFRS S2.29(a)(vi)(2) |
在排放披露方面,清单要求的是绝对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以公吨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按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分类。范围一和范围二需要在一个合并会计集团与未纳入合并的被投资方之间拆分;范围二还要单独披露基于位置的排放,并说明必要的合同工具信息。范围三核算参照《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价值链(范围三)核算与报告标准(2011)》。 融资排放方面,清单专门针对三类活动提出细化要求:资产管理、商业银行和保险。三类活动都需要按范围和行业分类披露绝对融资排放,说明纳入计算的资产或敞口比例、排除原因,以及分配方法。这说明排放披露并不止于企业自身运营,还延伸到其投资和金融活动。
附件资料
毕马威:可持续报告指南——披露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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