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分钟理解报告 · 解读 1635 字 · 7 张图 · 19 个数据点
你所在的机构是否正在评估《巴黎协定》第六条带来的国际碳市场机会?力鸿低碳2025年9月发布的这份《全球第六条准备度评级报告》首次对全部195个缔约方做了系统评估,其结果对判断各合作方准备程度很有参考价值。接下来,我将从评级框架、四大支柱表现、区域差异、主要发现与建议等角度,逐层展开这份报告的核心信息。
核心判断
- 报告首次对《巴黎协定》全部195个缔约方开展第六条准备度评估。
- 全球仅1个缔约方(加纳)达到A级,84%的缔约方仍处于D级。
- 四大支柱中监管框架平均得分率最高(33%),基础设施最低(13%)。
- 亚洲与非洲整体领先,欧洲和大洋洲在基础设施与实施实践上落后。
- 报告建议推行干学融合、发布参与路线图并引导私营部门参与。
脱水解读
一份覆盖全部195个缔约方的准备度评级
这份报告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没有只盯住少数几个碳市场活跃国家,而是把《巴黎协定》全部195个缔约方都纳入了评估范围。评级围绕四大支柱展开——监管框架、基础设施、资金支持和实施实践,把各缔约方划分为A级(准备就绪)、B级(接近准备就绪)、C级(发展中)和D级(规划中)四个渐进等级。这一设计摒弃了简单的“准备好了”或“没准备好”的二元判断,能够更精细地反映各国在政策、制度、资金和实践等多个维度的复杂状态。报告的数据来源包括向6.4条机制指定国家主管机构发放的问卷调查(初级数据),以及UNFCCC、世界银行、GIZ等机构公开发布的文件和报告(次级数据)。
全球准备度严重不足,高评级缔约方极少
报告给出的整体图景并不乐观。在被评估的195个缔约方中,仅有31个(约16%)获评C级及以上,其中达到A级的只有加纳一个缔约方,占比0.5%;B级有6个(3%),C级有24个(12%)。而绝大多数缔约方——164个(84%)——被评为D级,意味着它们仍处于初步规划和考虑阶段,具体行动和实质进展较为有限。从A级到D级,法规体系的完备性呈现逐级递减趋势。A级加纳之所以能脱颖而出,是因为它在监管框架、基础设施运转和实践推进方面都有较为全面的表现,报告将其视为可供其他缔约方借鉴的最佳实践案例。
四大支柱冷热不均:监管先行,基础设施掉队
四大评级支柱的表现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监管框架的平均得分率最高,为33%,其次是资金支持(26%)、实施实践(18%),而基础设施准备度最低,仅为13%。具体来看,在监管框架的“参与责任”方面,缔约方普遍表现出较高积极性,95%的D级缔约方也积极参与其中;但在“第六条机制规定”方面,A级和B级实现100%参与,C级为75%,D级仅有8%。基础设施方面,虽然16%的缔约方已具备MRV体系,11%已部署ITMOs登记系统,但整体仍是四大支柱中最薄弱的环节。
授权程序是参与第六条的关键第一步
报告专门就ITMOs授权时间设了专题。截至数据截止日,所有缔约方中仅有18个建立了正式授权程序。在已明确授权时间节点的15个缔约方中,A级和大多数B级采用事前授权,即在减缓成果产生之前签发授权函;与之相反,近半数C级采用事后授权,待成果产生后再签发。瑞典的做法较为独特,同时提供事前与事后两种授权方式。事前授权对开发商确定性高但行政负担重,事后授权行政负担轻但不确定性可能阻碍投资积极性。
这一安排既体现了灵活性,也对缔约方的机构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区域差异:亚洲非洲领先,欧洲大洋洲滞后
从区域维度看,非洲和亚洲在第六条准备度方面表现最为突出。亚洲在整体准备度上居于首位,尤其在基础设施和资金支持方面ASR显著高于其他地区。非洲在“已发布白名单”“授权函”等实践指标上稳居前列。各区域在支柱A(监管框架)和支柱C(资金支持)方面普遍表现较好,而在支柱B(基础设施)和支柱D(实施实践)上系统性偏低。欧洲表现出极端波动:在基础设施上排名最低(ASR低于5%),随后在资金支持中跃至大洋洲之上,而在实施实践中又回落至末位。大洋洲虽在各支柱上基本处于低位,但其内部准备度相对均衡,各支柱间ASR波动幅度较小。
先行者策略:没有法规也先干起来
报告捕捉到一个值得关注的新趋势:超过20%的缔约方在尚未颁布专门针对第六条机制的正式法规之前,便已实际开展了相关参与行动。其中,38%的C级缔约方和21%的D级缔约方在缺乏国内专项法规的情况下已在第六条机制实施中取得初步进展,报告将其分别称为“C级先行者”和“D级先行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部分先行者并未依赖任何双边合作协议的推动,表明其参与行为更多源于内部战略驱动。报告还发现,能力建设在推动这些先行者积极参与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C级和D级先行者中,获得较强能力建设支持的比例分别高达100%和94%,显著高于所有缔约方73%的整体水平。
报告给出的四方面行动建议
基于评估结果,报告提出了四方面建议。一是加强能力建设与经验共享,优先搭建多层次沟通平台,推动评级较高缔约方及联合国官方合作中心系统分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二是推行“干学融合”策略,鼓励在条件尚未完全具备时通过试点项目参与,报告显示该策略已被多个缔约方采纳。三是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制度保障,推动缔约方尽快制定并发布第六条市场参与的路线图或行动方案,推进ITMOs授权程序的全球标准化,建立CAs撤销机制及争议解决程序。四是引导私营部门积极参与,鼓励私营资本支持减缓项目投融资,并提供先进技术解决方案和专业咨询服务,协助弥补缔约方在MRV体系构建、ITMOs登记系统建立与运营等方面的能力缺口。
图说解读
评级等级分布
这张图直观地展示了全球第六条准备度的“金字塔”结构。164个缔约方被评为D级,占比高达84%,意味着绝大多数国家仍处于初步规划和考虑阶段。C级有24个(12%),B级仅6个(3%),而A级只有加纳1个(0.5%)。从图中可以清晰看到,高准备度缔约方占比极低,全球在参与第六条机制的准备方面存在显著差距与滞后。报告特别指出,这些D级缔约方可能面临包括监管框架制定能力缺失、参与技术援助获取有限及国际融资渠道不足在内的多重参与障碍。
四大支柱得分率对比
四大支柱的表现差异十分明显。监管框架的平均得分率最高,达到33%,说明缔约方在参与责任、机构安排等制度层面的建设相对靠前。资金支持以26%位居第二,反映出部分缔约方已获得或提供了ITMOs开发与采购相关的资金。实施实践为18%,而基础设施准备度最低,仅为13%。报告分析认为,MRV体系和ETF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长、技术要求高,是各缔约方面临的共性短板。支柱间的这种不均衡意味着,即便在制度框架上有所进展,如果没有配套的基础设施支撑,第六条机制下的ITMOs产生和授权仍会受到制约。
各区域准备度得分排名
从区域准备度平均得分来看,非洲和亚洲表现最为突出。非洲以41分领先,亚洲以20分位居第二,其余地区从高到低依次为美洲(11分)、欧洲(8分)和大洋洲(5分)。值得注意的是,大洋洲的得分低于亚洲的一半。报告指出,亚洲在整体准备度上居于首位,尤其在基础设施和资金支持方面ASR显著高于其他地区;非洲则在白名单发布、授权函签发等实践指标上表现突出。欧洲和大洋洲的落后与其碳项目基数小、申请CDM过渡数量较少有一定关联。
CDM项目向6.4条机制过渡
这组数据揭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差距:全球共有55个缔约方申请了CDM项目向6.4条机制的过渡,但最终只有6个缔约方获批。获批的缔约方包括加纳(A级),乌干达、不丹、多米尼加共和国和孟加拉国(均为C级),以及缅甸(D级)。报告特别指出,尚无B级缔约方批准此类项目过渡,这一现象与B级缔约方在整体准备度上的强劲表现形成了反差,可能与B级缔约方在CDM项目历史经验方面的积累不足有关。从申请到批准的转化率仅约11%,表明过渡审批流程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
授权函签发率按等级对比
ITMOs授权函是确认减缓成果符合国际转让准则要求的关键凭证。图中数据显示,所有A级和B级缔约方均已为第六条机制下的减缓活动签发了至少一份ITMOs授权函,签发率达到100%。相比之下,C级缔约方中签发授权函的比例不足50%,图中显示为33%,而D级缔约方中仅有4%完成了此项工作。这一悬殊差距表明,授权函的签发不仅需要制度框架的支撑,还需要缔约方具备实际识别和评估减缓项目的能力。截至报告数据收集截止日,195个缔约方中已有21个签发了授权函,其中近半数已进一步建立了正式成文的授权程序。
能力建设对先行者的助推作用
这组数据揭示了能力建设与参与积极性之间的紧密关联。在所有缔约方中,73%获得了较强的能力建设支持(即在“能力建设”子支柱上得分不低于总分的一半)。但在C级先行者中,这一比例高达100%,D级先行者中也达到94%,均显著高于整体水平。报告中的“先行者”指的是在缺乏国内专项法规的情况下已在第六条机制实施中取得初步进展的缔约方,其中38%的C级缔约方和21%的D级缔约方属于这一类。这一发现说明,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支持对于准备度较低但积极尝试的缔约方突破制度与实践瓶颈、主动参与第六条碳市场合作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
准备度较高等级的制度建设对比
这张表对比了加纳和卢旺达这两个评级较高缔约方在关键制度与工具建设上的进展。两国都已建成各自的国家碳登记处,都具备参与第六条机制的MRV方法体系,也都已为减缓活动签发了ITMOs授权函,并提交了6.4条机制东道国参与要求表格,签署了合作执行协议。两者最明显的差异在CDM项目向6.4条机制过渡的批准上:加纳已有获批项目,卢旺达暂无。这一对比说明,准备度较高的缔约方在基础设施和制度安排上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但在历史项目经验的转化上仍存在差异。报告在评级信息表单中还包括了苏里南(C级)的案例,可供进一步参考。
数据解读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A级缔约方数量 | 1 | 个 | 执行摘要 |
| A级占比 | 0.5 | % | 执行摘要 |
| B级缔约方数量 | 6 | 个 | 执行摘要 |
| B级占比 | 3 | % | 执行摘要 |
| C级缔约方数量 | 24 | 个 | 执行摘要 |
| C级占比 | 12 | % | 执行摘要 |
| D级缔约方数量 | 164 | 个 | 执行摘要 |
| D级占比 | 84 | % | 执行摘要 |
| 被评估缔约方总数 | 195 | 个 | 执行摘要 |
这组数据完整呈现了195个缔约方的评级分布。仅有7个缔约方(4%)跻身B级及以上,达到A级的更是只有加纳1个(0.5%)。而高达164个缔约方(84%)被评为D级。从这一分布可以清晰看出,全球在参与第六条机制的准备方面存在显著差距与滞后。报告特别提醒,占总数84%的D级缔约方或许仍面临重大准备度挑战,这可能严重制约其参与全球第六条合作进程。不过报告也注意到一些积极信号,比如已有20%的缔约方建立起第六条相关监管框架,86%的缔约方已组织或参与能力建设活动。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支柱A监管框架ASR | 33 | % | 执行摘要 |
| 支柱B基础设施ASR | 13 | % | 执行摘要 |
| 支柱C资金支持ASR | 26 | % | 执行摘要 |
| 支柱D实施实践ASR | 18 | % | 执行摘要 |
| 亚洲监管框架ASR | 37 | % | 执行摘要 |
| 非洲监管框架ASR | 36 | % | 执行摘要 |
| 亚洲资金支持ASR | 34 | % | 执行摘要 |
| 非洲资金支持ASR | 28 | % | 执行摘要 |
| 欧洲基础设施ASR | 3 | % | 执行摘要 |
| 欧洲实施实践ASR | 9 | % | 执行摘要 |
从四大支柱的平均得分率来看,监管框架以33%居首,资金支持以26%次之,实施实践为18%,基础设施最低仅为13%。这一排序说明缔约方在制度建设和资金安排上的进展相对快于基础设施的部署。报告还给出了区域层面的对比数据:亚洲和非洲在监管框架(ASR分别为37%和36%)与资金支持(ASR分别为34%和28%)方面表现突出;相比之下,欧洲和大洋洲在基础设施(ASR分别为3%和9%)及实施实践(ASR分别为9%和13%)方面明显落后。准备程度的巨大差异揭示了全球各缔约方在四大评级支柱中普遍存在的关键短板,亟需采取有针对性的系统性支持与能力建设。
附件资料
力鸿集团:全球第六条准备度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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