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江苏省地方标准: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程(DB32T 5167-2025)

2025-10-31 26 次浏览能耗建筑产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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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通通 · 脱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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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程》(DB32/T 5167—2025)已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这份地方标准把超低能耗建筑从设计、施工一直管到检测验收和运行维护,并给出了分气候区的能效指标、围护结构性能参数和能效计算方法。对于在江苏从事建筑设计、施工、节能咨询和碳管理的从业者来说,这份规程将直接影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技术路线选择和验收要求,值得逐章了解。

核心判断

  • 规程覆盖设计、施工、检测与验收、运行维护全过程,适用于江苏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
  • 居住建筑按夏热冬冷Ⅰ区、Ⅱ区、寒冷地区分区设定供暖耗热量、供冷耗冷量和气密性指标。
  • 公共建筑能效指标要求建筑综合节能率≥37.5%、本体节能率≥10%、可再生能源利用率≥10%。
  • 气密性以50Pa压差下换气次数N50表征,夏热冬冷地区要求≤1.0,寒冷地区要求≤0.6。
  • 规程附能效指标计算方法、外窗选型热工性能表和专项验收报告三份附录,其中计算方法为规范性附录。

脱水解读

一份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江苏地方规程

性能化设计是贯穿全篇的方法论

能效指标按气候区和建筑类型分区设定

居住建筑能效指标分夏热冬冷Ⅰ区、Ⅱ区和寒冷地区三档。Ⅰ区包括南京、镇江、南通、常州、无锡、苏州;Ⅱ区包括宿迁、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寒冷地区包括徐州、连云港。三个区域共同的建筑能耗综合值要求是≤65 kWh/(m²·a)或≤8 kgce/(m²·a),差异主要体现在供暖年耗热量和供冷年耗冷量上。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能效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显示,Ⅰ区供暖年耗热量≤8 kWh/(m²·a),Ⅱ区和寒冷地区均为≤10 kWh/(m²·a);供冷年耗冷量Ⅰ区、Ⅱ区均为≤24 kWh/(m²·a),寒冷地区为≤21 kWh/(m²·a)。气密性方面,夏热冬冷地区要求换气次数N50≤1.0,寒冷地区要求≤0.6。

公共建筑走的则是另一套口径。规程要求公共建筑建筑综合节能率≥37.5%、本体节能率≥10%、可再生能源利用率≥10%,寒冷地区气密性指标同样为N50≤1.0,基准建筑按GB 55015—2021设计的建筑确定。这一条表3的备注还特别说明,它也适用于非住宅类的居住建筑。

围护结构:从传热系数到气密性的双重控制

暖通空调与电气控制:设备能效提级、系统联动集成

暖通空调系统强调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能耗,要求区分房间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分区控制。冷热源选择上,规程提出在资源条件许可和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应选择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应直接或间接利用自然冷源,同时需要供冷供热时宜选用热泵类设备。设备能效方面,分散式房间空气调节器应达到GB 21455的一级能效;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应达到GB 21454一级能效,且全年性能系数按名义制冷量分档要求:CC≤14 kW时APF为5.2,1428 kW时为4.5。燃气锅炉热效率按额定蒸发量分档,D≤2.0 t/h或Q≤1.4 MW时要求92%,D>2.0 t/h或Q>1.4 MW时要求94%。

输配系统上,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应较GB 50736要求降低20%以上,空调水系统和风系统宜采用变流量系统。新风系统要求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均应设置排风能量回收装置,宜选用全热交换型产品,焓效率制冷≥65%、制热≥70%,温度效率制冷≥70%、制热≥75%。

电气与控制系统部分,室内照明功率密度值宜达到GB 55015规定限值的80%以下,主要功能区域应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不高于GB 20052规定的1级能效等级。规程还要求设置室内环境质量和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宜结合能耗监测系统设置建筑碳排放管理系统,实现建筑运行碳排放量的动态统计、计算、分析和展示。

可再生能源与施工验收的关键约束

可再生能源章节要求新建建筑的可再生能源系统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统一验收,应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设置太阳能光伏系统,宜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进行容量配置。对于住宅和宾馆、酒店、医院等热水需求较大且稳定的公共建筑,当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时,应选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设计应进行全年动态冷热负荷、土壤热平衡计算分析。

施工章节要求施工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技术交底,针对热桥处理、气密性保障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样板示范;施工过程中宜对热桥及气密性关键性部位进行热工缺陷和气密性检测,查找漏点并及时修补;各道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隐蔽工程应实时记录和留存影像资料。

检测与验收方面,竣工验收前应检测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新风热回收装置性能、居住建筑整体气密性以及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的透气率、不透水性、剥离强度等性能。居住建筑每单位工程气密性检测户数不宜少于3户,且至少应包括顶层、中间层和底层的典型户型各1户。运行维护阶段,应在正式投入使用的第一个年度进行建筑能源系统调适,围护结构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3年,每两年需检查一次新风系统的热回收装置。

图说解读

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

规程以“基本规定—设计—施工—检测与验收—运行维护”五个环节串起超低能耗建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设计环节涵盖建筑布局与空间组织、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系统、电气与控制系统、可再生能源系统五个子项;施工环节分一般规定、围护结构和机电设备;检测与验收则包括竣工验收前检测和运行阶段检测两类。这套流程把能效指标从图纸计算一路延伸到运行数据记录,运行维护阶段还要求在正式投入使用第一个年度进行建筑能源系统调适。

基本规定
设计
施工
检测与验收
运行维护
超低能耗建筑全过程管理五环节
碳通通

居住建筑能效指标分区分档

江苏省内被划成三个气候分区来管理居住建筑能效。夏热冬冷Ⅰ区覆盖南京、镇江、南通、常州、无锡、苏州,供暖年耗热量要求最严,为≤8 kWh/(m²·a);Ⅱ区包括宿迁、淮安、盐城、扬州、泰州,供暖和供冷年耗热量分别为≤10和≤24 kWh/(m²·a);寒冷地区为徐州、连云港,供冷年耗冷量要求最严,为≤21 kWh/(m²·a)。三区共同的建筑能耗综合值门槛是≤65 kWh/(m²·a)或≤8 kgce/(m²·a)。气密性上寒冷地区N50≤0.6,严于夏热冬冷地区的≤1.0,这与寒冷地区冬季室内外温差大、气密性对供暖能耗影响更显著直接相关。

夏热冬冷Ⅰ区
供暖耗热量≤8、供冷耗冷量≤24,N50≤1.0
夏热冬冷Ⅱ区
供暖耗热量≤10、供冷耗冷量≤24,N50≤1.0
寒冷地区
供暖耗热量≤10、供冷耗冷量≤21,N50≤0.6
居住建筑能效指标三区域对照
碳通通

公共建筑三项能效门槛

公共建筑的能效要求用了三项百分率指标。建筑综合节能率≥37.5%,计算时考虑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对节能的贡献;建筑本体节能率≥10%,计算时不包含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反映的是建筑自身围护结构和设备系统的节能水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10%,对应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系统中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占其能量需求量的比例。三项指标分别从综合贡献、本体性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三个角度设卡,避免只靠可再生能源装机来满足节能率要求。规程备注说明,这一指标也适用于非住宅类的居住建筑。

37.5%
建筑综合节能率
含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贡献
10%
本体节能率
不含可再生能源发电量
10%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热水电梯
公共建筑能效指标要求
碳通通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分气候区控制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分别给出推荐值。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屋面K≤0.30、外墙K≤0.60,公共建筑屋面K≤0.30、外墙K≤0.60;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屋面K≤0.25、外墙K≤0.30,公共建筑屋面K≤0.30、外墙K≤0.40。总体上寒冷地区的限值更严,因为冬季供暖负荷对围护结构保温性能更敏感。外窗传热系数方面,居住建筑夏热冬冷地区≤1.4、寒冷地区≤1.2;公共建筑夏热冬冷地区≤1.6、寒冷地区≤1.5,透明围护结构的性能差距相对小一些。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数值都应以性能化设计的能耗计算结果为准。

屋面居住
0.3W/(m²·K)
外墙居住
0.6W/(m²·K)
屋面公建
0.3W/(m²·K)
外墙公建
0.6W/(m²·K)
居住与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
碳通通

热泵与锅炉设备能效门槛

冷热源设备的能效要求是这份规程里比较硬的一条。分散式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都要达到相应国家标准的一级能效。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的全年性能系数按名义制冷量分三档:CC≤14 kW要求5.2,1428 kW要求4.5。燃气锅炉热效率按额定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分档,小容量要求92%,大容量要求94%。兼具空调和辐射供暖功能的多联式热泵热水机组,热水辐射供暖名义工况COP在夏热冬冷地区要求不低于3.5,寒冷地区不低于3.2。这些数值直接约束了设备选型空间。

设备类型
能效要求
依据标准
分散式房间空调器
一级能效
GB 21455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一级能效,APF分档
GB 21454
电机驱动冷水(热泵)机组
一级能效
GB 19577
燃气锅炉
热效率92%~94%
本规程表8
多联式热泵热水机组
COP 3.5/3.2
本规程表10
主要冷热源设备能效指标要求
碳通通

气密性与气密层构造要求

气密性是超低能耗建筑区别于普通节能建筑的关键指标之一。规程要求围护结构设计时进行气密性专项设计,气密层连续并包裹整个外围护结构,施工图中应明确标注气密层位置。门窗和幕墙分别设有气密性等级门槛:外窗8级、外门户门6级、幕墙4级。外围护结构各类贯穿性洞口内侧设防水隔汽膜、外侧设防水透汽膜,搭接宽度均不小于50 mm,与室外相通的补风、排风管道穿气密层墙体时,应设电动密封阀,其气密性应不低于室内气密性指标。开关、插座、接线盒、消火栓等在砌体墙体上安装时,也要预留孔槽并做好密封。

气密层设计
连续包裹整个外围护结构,图纸标注位置
外窗气密性
不低于GB/T 31433规定的8级
外门户门气密性
不低于GB/T 31433规定的6级
幕墙气密性
不低于GB/T 31433规定的4级
洞口气密处理
内侧防水隔汽膜,外侧防水透汽膜
搭接宽度
不小于50 mm
补风排风管道
穿气密层墙体时设电动密封阀
气密性关键控制点清单
碳通通

施工与验收的检测项目安排

规程把检测与验收拆成了几个时间节点。施工前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技术交底,针对热桥处理、气密性保障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样板示范。施工过程中宜对热桥及气密性关键性部位进行热工缺陷和气密性检测,查找漏点并及时修补。工序交接时,上道工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要实时记录和留存影像资料。竣工验收前应检测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新风热回收装置性能、居住建筑整体气密性以及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的性能。居住建筑每单位工程建筑气密性检测户数不宜少于3户,且至少应包括顶层、中间层和底层的典型户型各1户。运行阶段还要检测室内环境参数、非透明围护结构隔热性能和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新风系统新风量。

施工前
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技术交底,关键环节样板示范
施工中
热桥与气密性关键部位热工缺陷和气密性检测
工序交接
交接检验,隐蔽工程记录和影像资料留存
竣工验收前
检测热工缺陷、新风热回收、整体气密性、膜材性能
运行阶段
检测室内环境参数、围护结构隔热、新风量
投用第一年
进行建筑能源系统调适
超低能耗建筑检测与验收关键节点
碳通通

运行维护的周期性动作

运行维护章节强调“智能化运行+周期性检查+数据反馈优化”的闭环。建筑应在保证设备安全和满足室内环境设计参数的前提下,采用智能化运行模式,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建筑实际使用情况做出动态运行策略调整。运行管理单位应编制运行维护手册和用户使用手册。围护结构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3年,若气密层发生破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改造或施工后应重新测试气密性;高强度雨雪冰雹之后还应增加有针对性的检查。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通过预设运行策略对主要用能设备进行自动控制,实时监测系统设定目标的实现情况并进行调整。每年应对建筑的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调整运行策略或使用方式,能耗数据宜向社会公布。

智能化运行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使用情况动态调整调适与监测投用第一年能源系统调适,能耗数据记录分析定期检查围护结构检查间隔不宜超过3年策略优化每年分析运行数据,调整运行策略或使用方式
运行维护闭环管理四项动作
碳通通

数据解读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建筑能耗综合值≤65kWh/(m²·a)或≤8 kgce/(m²·a)4.3.1 表2
供暖年耗热量(Ⅰ区)≤8kWh/(m²·a)4.3.1 表2
供暖年耗热量(Ⅱ区)≤10kWh/(m²·a)4.3.1 表2
供暖年耗热量(寒冷地区)≤10kWh/(m²·a)4.3.1 表2
供冷年耗冷量(Ⅰ区)≤24kWh/(m²·a)4.3.1 表2
供冷年耗冷量(Ⅱ区)≤24kWh/(m²·a)4.3.1 表2
供冷年耗冷量(寒冷地区)≤21kWh/(m²·a)4.3.1 表2
气密性指标N50(夏热冬冷地区)≤1.0次/h4.3.1 表2
气密性指标N50(寒冷地区)≤0.6次/h4.3.1 表2
江苏省分气候区居住建筑能效指标

这组数据是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合规判断的核心门槛。建筑能耗综合值三区统一为≤65 kWh/(m²·a)或≤8 kgce/(m²·a),这是把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终端能耗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统一换算到标准煤当量后的差值。供暖年耗热量Ⅰ区≤8,Ⅱ区和寒冷地区≤10;供冷年耗冷量Ⅰ区、Ⅱ区≤24,寒冷地区≤21。值得注意的是气密性指标两个气候区差异明显:夏热冬冷地区N50≤1.0,寒冷地区N50≤0.6,寒冷地区要求更严。分区依据是气候条件,Ⅰ区六个苏南城市冬季相对温和,寒冷地区徐州、连云港冬季更冷,对围护结构气密性的要求也就更高。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建筑综合节能率≥37.5%4.3.2 表3
本体节能率≥10%4.3.2 表3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10%4.3.2 表3
气密性指标N50(寒冷地区)≤1.0次/h4.3.2 表3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能效指标

公共建筑用三项百分率加一项气密性指标来约束。建筑综合节能率≥37.5%,其计算按附录A式(A.5),分母为基准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分子为设计建筑与基准建筑的差值;本体节能率≥10%,按式(A.4)计算,设计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不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两项节能率的区别在于是否把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计入贡献,本体节能率反映建筑自身围护结构和设备系统的节能水平,综合节能率则叠加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贡献。可再生能源利用率≥10%,对应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系统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占其能量需求量的比例。基准建筑按GB 55015—2021设计确定,其冷热源形式和窗墙面积比在附录A中也有明确规定。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分散式房间空气调节器一级能效等级5.3.3
多联式空调机组APF(CC≤14kW)5.2—5.3.3 表9
多联式空调机组APF(14<CC≤28kW)4.8—5.3.3 表9
多联式空调机组APF(CC>28kW)4.5—5.3.3 表9
燃气锅炉热效率(D≤2.0t/h或Q≤1.4MW)92%5.3.3 表8
燃气锅炉热效率(D>2.0t/h或Q>1.4MW)94%5.3.3 表8
热泵热水机组COP(夏热冬冷地区)3.5—5.3.3 表10
热泵热水机组COP(寒冷地区)3.2—5.3.3 表10
循环水泵耗电输冷(热)比降幅≥20%5.3.4
主要冷热源设备能效指标

这组数据反映规程对暖通空调设备能效的提级要求。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的全年性能系数APF随名义制冷量增大而递减,小容量机组要求最高(5.2),大容量机组要求4.5,这一分档考虑了不同容量段机组的技术水平。燃气锅炉热效率按容量分两档,小容量92%、大容量94%。热泵热水机组的COP在夏热冬冷地区要求3.5、寒冷地区要求3.2。输配系统方面,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应较GB 50736要求降低20%以上,这一条约束的是系统层面的能效,不只是单台设备。新风热回收装置也有明确效率要求:焓效率制冷≥65%、制热≥70%,温度效率制冷≥70%、制热≥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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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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