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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建零碳园区了——2027年建设25个左右,2030年建成一批,建设周期3至5年,还要过中期评估、动态调整、自评价总结等多道关口。对园区和企业来说,这意味着什么?达标线在哪?钱从哪来?建设名单怎么进?下面从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建设程序、指标体系四个层面逐一拆解。
核心判断
- 广东计划到2027年建设25个左右零碳园区,到2030年建成一批零碳园区。
- 零碳园区聚焦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三端发力,坚持分级分类分批分步推进。
- 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周期一般为3至5年,原则上不超过5年。
- 单位能耗碳排放是唯一核心指标,须≤0.3吨/吨标准煤(能耗10万吨标煤及以上园区)。
- 国家级零碳园区自动纳入省级零碳园区统一管理,无需另行申报。
脱水解读
一、政策定位与总体目标:三端发力、四步推进
这份方案是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资环〔2025〕910号)而制定的省级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以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核心,以近零碳、净零碳为目标,聚焦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三端发力。
在推进原则上,方案提出坚持分级管理、分类建设、分批推进、分步实施,并通过能源供给零碳化、产业发展绿色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智慧化五条建设路径推进。时间表上,到2027年建设25个左右的零碳园区,相关政策制度逐步建立,在零碳路径创新、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到2030年,建成一批零碳园区,技术装备、商业模式、政策标准及服务体系等逐步健全,在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过程中作出积极贡献。方案将园区定位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力支撑。
二、十项重点任务:从用能到管理的全链条部署
方案部署了十项重点任务,覆盖用能、节能、技术、产业、建设、交通、资源、管理、标准、机制十个方面。用能结构绿色转型方面,要求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提升终端电气化率,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
节能降碳方面,要求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能效碳效诊断评估,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鼓励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绿色技术方面,支持建设科研创新平台和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开展零碳原料燃料替代、零碳工业流程再造、CCUS等关键技术协同创新。
绿色低碳产业方面,提出发展“以绿制绿”模式,引导高载能产业有序向园区转移集聚,支持传统产业发展低碳零碳工艺、技术、装备。基础建设运营方面,要求新建建筑按超低能耗、近零能耗标准设计建造,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光储直柔、冰(水)蓄冷、热泵等技术。
绿色交通物流方面,要求合理布局充电桩、换电站、加氢(醇)站,新增和更换载重货车、物流车、公交车、通勤车等优先使用新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方面,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余压余热余冷、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推进“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
能碳管理方面,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用能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推动企业开展碳监测、碳减排、碳资产、碳信用、碳普惠、碳金融服务和环境信息披露等工作。标准方面,鼓励园区探索制定零碳工程设施管理、低碳设施设备、碳足迹、检测认证等标准,牵头建设重点行业主要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管理机制方面,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探索负荷聚合服务、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形式参与电力市场。
三、建设程序五环节:从申报到评价总结
零碳园区建设设置了五道程序。第一步是编制建设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分批次组织申报,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外向型园区或企业减碳需求等因素,组织建设意愿强、基础条件好的园区进行申报。
第二步是地市审核推荐,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汇总本地区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在深入论证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书面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第三步是确定建设名单,省级四部门组织专家围绕建设路径、主要任务、重点举措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复制可推广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提出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国家级零碳园区自动纳入省级统一管理。
第四步是定期跟踪评估,建立跟踪指导和中期评估机制,通过全省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和相关指标完成情况。零碳园区建设满1年后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对进展缓慢的动态调整出建设名单。第五步是开展评价总结,纳入省级建设名单的园区建设期满后应及时开展自评价并报送材料,省级四部门组织专家开展评价总结,通过后正式成为省级零碳园区。
四、指标体系:1项核心指标加19项引导指标
附件1给出了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从用能结构绿色转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能碳管理能力提升四方面提出20项指标。基本条件方面,要求园区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原则上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建设范围为园区整体或“园中园”,园区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核心指标只有1项——单位能耗碳排放,要求≤0.3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园区),来源于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要求,是必须达到的目标,未达到核心指标要求的园区原则上不得申请评价总结。其余19项均为引导指标,发挥路径引导作用。
引导指标涵盖多个维度:清洁能源消费占比≥60%、清洁燃料替代率≥70%、需求响应能力占年最大负荷比例≥10%、储能容量占日均用电量比例≥10%、终端电气化率≥70%、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万平方米、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规模3万吨/年、绿色低碳或外向型企业占比≥50%、园区能碳管理与服务平台覆盖率≥60%等。
方案对引导指标的弹性做了说明:由于客观条件不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园区,可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原因,相关指标将不纳入评价总结要求。这一设计给了园区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路径的空间。
五、碳排放怎么算:三块来源加一套方法
方案的指标释义部分详细给出了碳排放核算方法。年综合碳排放总量指一个自然年内园区内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碳排放之和,碳排放仅指二氧化碳。其中能源活动碳排放是化石能源用作燃料产生的碳排放、能源加工转化过程产生的碳排放,以及园区电力与热力净受入蕴含的间接碳排放三部分之和。
化石能源按品种分为煤品、油品、天然气三大类,原煤进一步细分为无烟煤、炼焦烟煤、一般烟煤、褐煤。能源加工转换过程碳排放基于碳平衡原理计算碳损失量,碳氧化率取值为100%。电力与热力净受入方面,方案明确对于电力直供的非化石能源电力、绿证绿电交易获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电力排放因子计为0;除此之外的电力,排放因子按全国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0.8325kgCO2/kWh计算。
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熟料、石灰、合成氨、甲醇、原铝、粗钢、铁合金、工业硅、碳化钙等产品,按产品产量乘以排放因子累加计算。方案还提出一个明确的约束:园区用电应优先通过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满足,原则上直接供应比例不低于30%。
六、资金、融资与要素保障
保障措施部分给出了四个方向的支持。资金支持方面,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资金,统筹利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园区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数字化转型等予以支持。
融资渠道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零碳贷”等特色产品,为零碳园区建设运营及企业低碳转型提供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碳资产证券化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鼓励省级相关产业基金设立零碳园区建设专项子基金。
要素保障方面,在零碳园区范围内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探索实施区域审批或项目备案。对园区内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的项目,在容积率计算、绿色审批通道等方面给予支持。技术支撑方面,组织专业机构在绿色产业导入、可再生能源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智慧能碳管理等重点领域提供全过程指导。
七、申报书要写什么:七部分内容逐项对应
附件2给出了申报书大纲。第一部分建设基础,要求简述园区申报边界、建设主体、区位条件、规划布局、经济产业发展水平,以及主导产业、重点企业的发展状况和碳排放情况。其中碳排放情况需按零碳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对近三年碳排放进行测算分析,内容包括分年度碳排放量、单位能耗碳排放、碳排放结构等。
第二部分可行性分析,要求测算园区未来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变化趋势,从能源供应、工业过程减排等方面论证零碳园区建设的可行性,并结合园区及周边资源能源禀赋设计综合供能方案。第三部分建设目标,以2025年为基准年确定建设期,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及不同阶段建设重点。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要求围绕方案提出的十方面任务结合园区实际提出具体举措,并列出支撑重点任务的重点项目,以表格形式呈现。新建园区可不提供能源供应及消费现状和碳排放历史情况。第五部分经济性分析,要求测算成本投入和预期经济收益,分析成本结构与收益来源,评估投资回收周期和内部收益率。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涉及组织方式、政策支持、能力建设等。第七部分为相关附件。
图说解读
零碳园区建设两阶段时间表
方案为广东零碳园区建设划定了两个关键时间节点。2027年的目标是建设25个左右的零碳园区,同时零碳园区相关政策制度逐步建立,在零碳路径创新、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2030年的目标是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园区技术装备、商业模式、政策标准及服务体系等逐步健全,在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过程中作出积极贡献。两个节点之间约三年时间,从政策探索期过渡到体系成熟期。
申报书大纲要求以2025年为基准年确定建设期,因此园区在编制申报材料时需以2025年数据为基础测算未来碳排放趋势。
十项重点任务全览
方案中的十项重点任务覆盖了园区碳管理的全链条。前两项聚焦用能和节能,包括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储能配置、绿证绿电交易、能效碳效诊断评估等。中间四项关注产业和技术,包括绿色技术示范应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交通物流系统建设。
最后四项侧重管理和机制,包括资源集约循环利用、能碳管理能力提升、低碳零碳标准完善、以及管理机制改革创新。方案特别指出,不涉及某项任务的园区可在申报方案中不作表述,也可创新提出其他有利于零碳园区建设的重点任务。
这十项任务并非每项都必须完成,园区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重点方向和路径。
建设程序五步走
零碳园区从申报到正式建成的全流程分为五步。第一步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分批次组织申报,园区按条件编制建设实施方案。第二步由各地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汇总材料并审核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第三步由省级四部门组织专家围绕建设路径、主要任务、重点举措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复制可推广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国家级零碳园区自动纳入省级零碳园区统一管理,无需另行走省级评审程序。
第四步是定期跟踪评估,通过全省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定期调度进展,建设满1年后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对进展缓慢的园区将动态调整出建设名单。第五步是评价总结,建设期满后园区开展自评价并报送材料,经省级四部门组织专家评价总结后正式成为省级零碳园区。
单位能耗碳排放核算方法
核心指标单位能耗碳排放的计算依赖两大数据:年综合碳排放总量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碳排放总量由能源活动碳排放和工业过程碳排放两块构成。能源活动碳排放细分为化石燃料用作燃料产生的排放、能源加工转化过程产生的排放、电力与热力净受入蕴含的间接排放三部分。
化石燃料燃烧按煤品、油品、天然气三大类分别核算,各品种消费量乘以相应排放因子后加总。能源加工转换过程基于碳平衡原理计算碳损失量排放,碳氧化率取值为100%。电力排放因子的处理直接影响核算结果,电力直供的非化石能源电力和绿证绿电交易获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排放因子计为0,除此之外的电力按全国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0.8325kgCO2/kWh计算。
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范围包括水泥熟料、石灰、合成氨、甲醇、原铝、粗钢、铁合金、工业硅、碳化钙等产品,按产品产量乘以排放因子累加计算。
20项指标要求速览
指标体系从用能结构绿色转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能碳管理能力提升四方面提出20项指标,其中1项核心指标,19项引导指标。核心指标为单位能耗碳排放,要求≤0.3吨/吨标准煤,适用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园区,未达到核心指标要求的园区原则上不得申请评价总结。
引导指标中数值最高的是终端电气化率和清洁燃料替代率,均要求≥70%。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要求≥6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企业覆盖率、环境信息披露率均要求≥80%。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规模要求达到3万吨/年。
方案对引导指标留有弹性空间:由于客观条件不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园区,可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原因,相关指标将不纳入评价总结要求。这为不同资源禀赋的园区提供了差异化达标路径。
三大保障方向
方案从三个方向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保障。资金支持方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资金,统筹利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园区节能降碳改造、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数字化转型等予以支持。
融资渠道方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零碳贷”等特色产品,提供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碳资产证券化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鼓励省级相关产业基金设立零碳园区建设专项子基金。
要素保障方向,在零碳园区范围内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探索实施区域审批或项目备案。对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的项目,在容积率计算、绿色审批通道等方面给予支持。此外还涉及新建园区、新能源电源、供电设施等用地、用水、用海等要素保障。
数据解读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单位能耗碳排放(核心指标) | ≤0.3 | 吨/吨标准煤 | 附件1-表1-序号1 |
|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 | ≥60 | % | 附件1-表1-序号2 |
| 清洁燃料替代率 | ≥70 | % | 附件1-表1-序号3 |
| 需求响应能力占年最大负荷比例 | ≥10 | % | 附件1-表1-序号4 |
| 储能容量占日均用电量比例 | ≥10 | % | 附件1-表1-序号5 |
| 终端电气化率 | ≥70 | % | 附件1-表1-序号6 |
| 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占新建比 | ≥50 | % | 附件1-表1-序号7 |
|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规模 | 3 | 万吨/年 | 附件1-表1-序号14 |
这组数据反映了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中数值门槛较高的几项要求。单位能耗碳排放作为唯一的核心指标,≤0.3吨/吨标准煤的达标线适用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园区,未达标的园区原则上不得申请评价总结。 绿色电力和终端用能两个维度要求最严:清洁燃料替代率和终端电气化率均要求≥70%,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要求≥60%。这意味着园区需要在能源供给端和消费端同步推进清洁化替代。储能容量和需求响应能力各要求≥10%,体现了对园区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的关注。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规模要求达到3万吨/年,这一指标对园区是否具备CCUS项目布局提出了具体要求。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求≥50%,意味着园区新建建筑中须有过半数达到超低能耗标准。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全国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 | 0.8325 | kgCO2/kWh | 附件1-指标释文-电力排放因子 |
| 化石能源热力碳排放因子缺省值 | 0.11 | tCO2/GJ | 附件1-指标释文-热力排放因子 |
| 能源加工转换碳氧化率取值 | 100 | % | 附件1-指标释文-加工转换碳排放 |
| 绿电直接供应比例下限 | ≥30 | % | 附件1-指标释文-电力与热力净受入 |
| 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周期 | 3至5 | 年 | 建设程序-开展评价总结 |
| 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周期上限 | 5 | 年 | 建设程序-开展评价总结 |
| 2027年零碳园区建设目标 | 25 | 个左右 | 一、工作目标 |
这组数据反映了碳排放核算中的几个关键参数。电力排放因子的取值直接影响间接排放的计算结果:非化石能源电力直供和绿证绿电交易获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排放因子计为0,其余电力按0.8325kgCO2/kWh计算,这一差异会显著影响园区的碳排放核算结果。 热力方面,化石能源热力的碳排放因子缺省值为0.11tCO2/GJ,非化石能源热力排放因子计为0。能源加工转换过程的碳氧化率取值100%,意味着该环节按完全氧化计算碳损失量排放。 方案要求园区用电应优先通过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满足,原则上直接供应比例不低于30%。建设周期方面,省级零碳园区一般为3至5年,原则上不超过5年,期满后开展自评价。2027年建设目标为25个左右零碳园区。
附件资料
53页PPT:2025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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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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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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