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欧盟发布24个CBAM配套文件,一键下载!

2026-07-09 649 次浏览CBAM碳关税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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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通通 · 脱水解读

3 分钟理解报告 · 解读 1736 字 · 4 张图 · 8 个数据点

2025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关于核查申报内含排放原则适用规则的实施条例》(C(2025) 8150 final),这部条例直接对应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第三条第三款,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适用。对向欧盟出口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等产品的中国企业来说,这意味着从2026年起,每一批货物的内含排放数据都必须经过欧盟认可的核查机构验证,核查怎么查、查多严、现场访问能不能免,都在这份条例里有了明确答案。你的产品排放数据准备好接受核查了吗?

核心判断

  • 该实施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适用,核查对象为CBAM项下进口货物的申报内含排放。
  • 核查首年必须进行现场访问,第二年起满足条件可用虚拟访问替代或豁免。
  • 重大性水平为每吨相关货物特定内含排放总量及免费配额总量的5%。
  • 核查报告须使用欧盟委员会通过CBAM登记处提供的统一电子模板。
  • 核查员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需就排放报告无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

脱水解读

一、条例定位:CBAM核查环节的配套规则

这份实施条例的法律基础是欧盟第2023/956号条例(即CBAM条例)第8条第3款。CBAM条例规定,当内含排放基于实际值确定时,需要经过核查,而这部实施条例就是为核查工作提供可操作的具体原则。它由欧盟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0日在布鲁塞尔通过,编号C(2025) 8150 final,待正式发布后生效。

在CBAM的规则体系中,这部条例处于核查环节的操作层。它的上游是CBAM基础条例和授权条例(规定核查机构认证条件),下游衔接的是排放计算方法实施条例(C(2025)8151)。三者配合,形成从排放计算、核查到CBAM申报的完整链条。条例明确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起的核查活动,这与CBAM正式征收期同步启动。

二、现场访问:首年强制、此后可替代或豁免

核查的核心动作之一是现场访问。条例明确,核查员需要对生产相关货物的设施进行物理现场访问。在首个受核查年度,物理现场访问在所有情况下都应被要求,没有例外。这是核查的起点,也是后续灵活安排的基准。

从第二个连续受核查年度起,核查员可以用虚拟访问替代物理现场访问,或者干脆豁免现场访问义务,前提是满足特定条件以确核查可靠性不受影响。但有一个前置条件:核查员必须在前一年已经做过物理现场访问。同时条例规定,物理现场访问至少每两年要进行一次。对于进口到欧盟或在货物生产中使用的电力设施,由于核查复杂性较低,在虚拟访问替代方面享有额外灵活性。

三、虚拟访问或豁免需同时满足的多项条件

条例第3条列出了使用虚拟访问或豁免物理现场访问必须全部满足的条件。核查员需要在前一报告期做过物理现场访问;如果要豁免,还需要在前两个报告期都做过物理现场访问。核查员要对设施的运行和运营者控制系统有充分了解,能远程获取并评估所有核查所需信息,包括监测计划方法的正确应用、排放报告数据、生产工艺和前体物。

这些条件中,有一条关于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的要求值得特别关注。如果设施或监测计划自上次物理现场访问以来发生了重大变化,包括启动新生产工艺、前体物联产工艺变化、能源供应变化、工艺间技术连接变化等,就不能用虚拟访问替代。条例还专门为只生产电力、且不使用任何可能排放温室气体的材料、燃料或工艺的设施设定了豁免路径。

四、例外情形:严重、特殊且不可预见的情况

条例第4条专门处理一种特殊场景:核查员因严重、特殊且不可预见的情况无法进行物理现场访问。这些情况须超出运营者控制范围,且在尽一切合理努力后仍无法克服。在这种情况下,核查员可以决定进行虚拟现场访问。

这一例外同样不是随意触发的。核查员的决定须基于风险分析结果,并且核查员已经识别并采取了必要措施,将核查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以获得运营者排放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如果适用条件不满足,则不能对设施进行核查。这意味着虚拟访问并非降低标准的通道,风险控制要求并未放松。

五、重大性水平:每吨货物排放与免费配额各5%

条例第5条设定了核查中的重大性水平。在评估受核查报告期申报数据的错报时,核查员应对每吨相关货物,按其综合命名代码(CN代码)识别,适用两个5%的阈值:特定内含排放总量的5%,以及特定内含免费配额总量的5%。超过这个阈值的错报,单独或累计,就构成重大错报。

除了定量阈值,核查员还要运用专家判断,评估低于上述阈值的错报,以及未被第1款涵盖的参数,是否因其规模和性质应被视为重大。条例还指出,考虑到CBAM的特殊性,这些阈值应在货物层面确定,并且可能随着实施过程中获得的实践经验而修订。这意味着重大性水平不是一成不变的。

六、核查报告使用统一电子模板

条例第6条要求核查报告基于欧盟委员会通过CBAM登记处提供的电子模板编制。这一模板至少应包含本条例附件中列出的信息。条例在序言中解释,使用单一电子模板是为了便于核查报告的编制、提交、可读性和审查。

核查报告需要包含依据CBAM条例第6条提交CBAM申报所需的信息,以及依据第19条第2款进行审查所需的信息。这意味着核查报告不是一份孤立的文件,而是直接服务于CBAM申报和后续审查流程。统一模板的采用,也有助于提升不同核查机构之间报告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七、对运营者的影响与应对准备

对向欧盟出口CBAM覆盖产品的中国企业而言,这部条例传递了几个明确信号。从2026年起,核查将正式启动,首年必须接受物理现场访问,这意味着核查机构会到工厂现场核实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和监测系统的可靠性。企业需要提前准备好监测计划、排放报告、生产流程记录和前体物使用数据。

如果企业希望在后续年度减少现场访问频次,就要注意保持设施和监测计划的稳定性。任何重大变化,如新增生产线、改变能源供应、调整工艺连接等,都可能影响虚拟访问的适用。此外,5%的重大性水平意味着排放数据需要达到相当高的准确度。企业应尽早建立符合CBAM要求的排放监测和报告体系,并与有资质的核查机构对接,为2026年的首次核查留出充足准备时间。

图说解读

核查条例从通过到适用的时间线

这部核查实施条例的时间线清晰展示了CBAM核查制度的推进节奏。CBAM基础条例于2023年5月通过,经过两年多的准备,核查实施条例于2025年12月10日由欧盟委员会通过。

条例将在官方公报发布后第三天生效,并从2026年1月1日起适用。这意味着2026年是CBAM核查正式落地的第一年,所有受覆盖的进口货物都需要完成核查。对企业来说,从条例通过到正式适用之间的窗口期非常有限,需要抓紧准备。

2023年5月
CBAM基础条例通过
2025年12月10日
核查实施条例通过
2026年1月1日
条例正式适用
核查实施条例关键时间节点
碳通通

现场访问替代或豁免的条件清单

条例第3条列出的条件覆盖了从历史访问记录到设施稳定性等多个维度。核查员需要在前一报告期做过物理现场访问,如果要豁免则需前两个报告期都做过。核查员还要对设施有充分了解,能远程获取和评估所有核查所需信息。

如果设施或监测计划自上次物理现场访问以来发生了重大变化,就不能用虚拟访问替代或豁免。这些重大变化包括启动新生产工艺、前体物联产工艺变化、能源供应变化、工艺间技术连接变化等。电子电力设施由于核查复杂性较低,在虚拟访问替代方面享有额外灵活性。

前置访问
前一报告期做过物理访问
豁免前提
前两报告期均做过物理访问
充分了解
了解设施运行与控制系统
远程获取
能远程获取并评估所需信息
风险分析
基于风险分析降低核查风险
设施稳定
未发生重大变化或修改
虚拟访问与豁免条件
碳通通

重大性水平的两个5%阈值

条例第5条为核查设定了明确的定量阈值。核查员在评估申报数据错报时,对每吨相关货物适用两个5%的标准:特定内含排放总量的5%和特定内含免费配额总量的5%。

超过这一阈值的错报,无论单独还是累计,都构成重大错报。条例还要求核查员运用专家判断,评估低于阈值但可能因规模和性质而具有重大影响的错报。这些阈值在货物层面确定,并可能随实践经验而修订。

5%
内含排放阈值
特定内含排放总量的5%
5%
免费配额阈值
特定内含免费配额总量的5%
重大性水平阈值
碳通通

条例核心条款结构概览

这部实施条例的主体部分由七个条款构成。第1条给出关键定义,界定了错报、重大错报、重大性水平、不合规等概念。第2条建立现场访问可被虚拟访问替代或豁免的基本框架。第3条详细列出替代或豁免所需满足的全部条件。

第4条处理因严重、特殊且不可预见情况而无法进行物理现场访问的例外情形。第5条设定两个5%的重大性水平。第6条要求核查报告使用欧盟委员会通过CBAM登记处提供的电子模板。第7条规定条例在官方公报发布后第三天生效,2026年1月1日起适用。

第1条
定义错报、重大错报、重大性水平等
第2条
现场访问替代或豁免的基本规定
第3条
虚拟访问或豁免的具体条件
第4条
特殊不可预见情况下的虚拟访问
第5条
重大性水平与其他参数
第6条
核查报告的电子模板格式
第7条
生效与适用时间
实施条例七条主体内容
碳通通

数据解读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条例通过日期2025年12月10日序言及第8页
条例适用起始日2026年1月1日第7条
首个受核查年度物理访问要求100%序言(3)
最低物理访问频次每两年至少一次序言(3)
内含排放重大性水平5%第5条
免费配额重大性水平5%第5条
豁免所需前两报告期访问2个报告期第3条
电力设施豁免所需历史访问5个报告期第3条
核查实施条例关键时间与阈值

这组数据勾勒出核查制度的关键参数。条例于2025年12月10日通过,2026年1月1日起适用,首年物理现场访问要求为100%。此后物理访问至少每两年一次。重大性水平在内含排放和免费配额两个维度上均为5%。 豁免物理访问需要在前两个报告期都做过现场访问,而电力设施享有更长的豁免窗口,只需在过去五个报告期内至少做过一次访问。这些数字共同构成了核查义务的量化边界,企业可以据此评估自身设施面临的访问频次和合规成本。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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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关于计算方法的实施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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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关于计算方法的实施法案附件

pdf 文件 · 3.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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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关于免费配额调整的实施法案

pdf 文件 · 37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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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关于免费配额调整的实施法案附件

pdf 文件 · 2.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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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关于海关沟通的实施法案

pdf 文件 · 440.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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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关于默认值的实施法案

pdf 文件 · 254.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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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关于默认值的实施法案附件

pdf 文件 · 5.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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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关于CBAM证书价格的实施法案

pdf 文件 · 35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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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关于核查原则的实施法案

pdf 文件 · 399.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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