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通通 · 脱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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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虚拟电厂从早期探索正式驶入规模化试点与规范化发展的车道,国家与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广东等地密集出台专项政策,给出了目标、身份、市场、技术与资金的多维框架支持。但政策暖风之下,不少从业者却发现:储能从「硬通货」变成「烫手山芋」,负荷聚合商成了「尴尬夹心层」,园区示范项目沦为「孤本」。为什么政策前景与现实落地之间存在如此落差?这份来自南京中电科能的材料,从根源剖析到三层业务体系、四个落地场景,给出了一条回归常识的商业化路径。
核心判断
- 2025年3月国家首个虚拟电厂专项政策出台,明确2027年、2030年全国调节能力目标。
- 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广东等省份2025年密集发布细则,虚拟电厂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
- 现实困境是业务模型与收益模型之间的倒金字塔矛盾:塔尖不确定,塔基薄弱。
- 破解思路是构建「边缘-聚合-交易」三层业务体系,形成正金字塔结构。
- 商业模式核心是从单点聚合、单一收入,转向三层渗透、立体收入。
脱水解读
政策暖风:从国家顶层到五省细则
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这是国家首个虚拟电厂专项政策,明确了虚拟电厂定义、功能定位,并设定了2027年、2030年全国调节能力目标。
国家首个专项政策,明确了虚拟电厂定义、功能定位,并设定了2027年、2030年全国调节能力目标。
紧随其后,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广东五省在2025年密集出台地方细则:江苏以苏发改能源发【2025】1198号文件系统构建「三级管理体系」;浙江首创「大数据+实测」双认证机制并发布国内首张数字能力证书;山东明确示范项目认定标准并给予参与各类电力市场、在受限区配建储能等政策支持;山西将虚拟电厂细分为分布式电源、负荷、源荷三类并设计差异化交易结算模式;广东则指导本省虚拟电厂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的具体操作规则。政策体系在目标、身份、市场、技术、资金等多维度提供了框架性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