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福建省工信厅:福建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

2026-03-09 5 次浏览海上航运能源转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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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要把电动船舶做成一张新名片。这份由省工信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把三年要做的事拆成了船舶电动化、技术产业化、产业集聚化等八条主线,还定下了2028年制造50艘、投运150艘、全产业链50亿元的硬指标。对做船、做电池、做充电设施、跑航运的企业来说,这份文件既是任务书,也意味着订单和市场的可能性。

核心判断

  • 到2028年,福建电动船舶年制造能力达50艘,累计投运150艘,全产业链规模达50亿元。
  • 八条主线覆盖电动化、产业化、集聚化、专业化、岸电一体化、市场化、体系化、模式创新化。
  • 内河(湖)电动船舶累计投运100艘,是投运总量中占比最大的应用场景。
  • 省外、国外电动船舶达20艘,核心装备产品在国内外超1500艘电动船舶上使用。
  • 行动计划明确支持宁德福安建设全省电动船舶重要生产基地和全国影响力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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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总目标:50艘制造能力、150艘投运、50亿元规模

对产业链企业而言,这一目标意味着未来三年福建本地会有持续的电动船舶建造、配套和运营需求。文件把“船舶电动化、技术产业化、产业集聚化、建造专业化、岸电一体化、运营市场化、管理体系化、模式创新化”八个方向并列,等于给不同环节的企业都留出了参与位置。

船舶电动化:内河湖泊是主战场,公务船也要换电动

文件还专门留了一条支持试点示范应用,鼓励4A级及以上景区现有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加速更新改用电动船舶,支持在海洋监测、水域巡检救援、内河航运、旅游观光等领域先行先试,开展智能船、无人船示范应用。责任单位覆盖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文旅厅、国资委、海洋渔业局、福建海事局以及省船舶集团、港口集团、中国船级社福州分社等,并明确各设区市和实验区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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