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PPT:《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解读

2026-07-24 413 次浏览零碳园区双碳政策解读
一键生成知识图谱将跳转 Carbon Harness 生成可视化解读与知识图谱导出解读
碳通通 · 脱水解读

9 分钟理解报告 · 解读 2891 字 · 7 张图 · 13 个数据点

2025年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这份通知不仅明确了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还给出了申报条件、指标体系、申报书大纲和首批报送截止时间。对于园区管理者和用能企业而言,能否读懂核心指标与申报路径,直接关系到能否搭上这班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的政策快车。

核心判断

  • 通知由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联合发布,文号为发改环资〔2025〕910号。
  • 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可整体申报或园中园形式申报。
  • 核心指标为单位能耗碳排放,按园区年综合能耗规模分两档设定限值。
  • 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需于8月22日前报送推荐名单及建设方案。
  • 建设期满后由省级发改委组织自评估,国家发改委组织评估验收。

脱水解读

政策出台背景与总体要求

通知开篇明确,其出台目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文件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技术装备、商业模式和管理规范。

总体路径是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最终目的是助力园区和企业减碳增效,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有力支撑。这表明零碳园区建设并非孤立试点,而是被纳入双碳目标整体框架下的一项系统性工程。

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发文时间为2025年7月8日,来源为环资司,文号是发改环资〔2025〕910号。三部门联合署名的规格,意味着零碳园区建设涉及能源、产业、环保多条管理线,后续落地需要多部门协同。

八项重点任务划出建设路径

通知列出八项重点任务,覆盖用能结构、节能降碳、产业结构、资源节约、基础设施、技术应用、能碳管理和改革创新八个方向。第一项是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要求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

文件还提出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在热能利用方面,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核能、光热、地热、工业余热等资源,实现供热系统清洁低碳化。

第二项任务是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要求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企业能效碳效诊断评估。通知明确支持企业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

第三项和第四项任务分别聚焦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节约集约。文件鼓励园区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探索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支持高载能产业有序向资源可支撑、能源有保障、环境有容量的园区转移集聚。资源方面则要求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网络,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余压余热余冷、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

后四项任务覆盖基础设施、技术应用、能碳管理和改革创新。通知要求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推动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同时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用能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

在改革创新方面,文件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围绕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探索路径模式,并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

三类保障措施支撑落地

通知从资金、服务、要素三个方面给出保障措施。资金保障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

同时,文件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这意味着零碳园区项目在债贷两端都有明确的资金渠道可以对接。

服务保障方面,通知支持园区引入外部人才、技术和专业机构,服务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碳排放核算管理、产品碳足迹认证等。文件还提出探索对零碳园区多能互补、多能联供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制度。

要素保障方面,通知明确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在零碳园区范围内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探索实施区域审批或项目备案。此外,加强新建园区、新能源电源、供电设施等用地用海要素保障。这三类保障相互配合,分别解决钱从哪来、服务谁来做、审批和土地怎么落实的问题。

组织实施与申报流程

组织实施部分明确了各部门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持续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各地区推进工业园区低碳化改造,国家能源局指导各地区加强零碳园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

申报流程上,各地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并指导园区综合分析项目可行性,测算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按要求编制申报书。

通知明确了两个关键时间与数量约束: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于8月22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地方推荐园区的建设方案进行审核,统筹考虑产业代表性、综合示范性、碳减排潜力等因素,确定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

建设期满后,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自评估。自评估符合要求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验收,通过评估验收的园区正式成为国家级零碳园区。未纳入首批名单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

园区申报门槛与建设范围

通知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主体提出明确要求: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文件同时留出弹性空间,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建设范围可以是园区整体,也可以是“园中园”。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这一规定为不具备整体改造条件但局部基础较好的园区提供了参与路径。

此外,申报园区需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文件还设定了一条底线要求: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这四项基本条件共同构成了申报的准入门槛。

核心指标与引导指标双轨考核

通知配套给出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建设体系,分为核心指标和引导指标两类。核心指标是园区验收评估的首要条件,达不到核心指标要求的园区,原则上不得申请验收。

核心指标只有一个——单位能耗碳排放,但按园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分两档设定限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万至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需≤0.2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限值为≤0.3吨/吨标准煤。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也是核心指标之一,要求≥90%。此外,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需达到或优于二级能耗限额标准。

引导指标包括三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5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引导指标在建设过程中发挥路径引导作用,同时也作为验收参考指标。对于因客观条件不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园区,可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原因,相关指标将不纳入验收要求。

申报书大纲与电子标准院支撑工作

通知附有申报书大纲,包含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建设基础,要求简述园区基本情况、产业发展情况、近三年分能源品种的能源供应与消费情况、碳排放情况,新建园区可不提供能源供应消费现状和历史碳排放情况。

第二部分为可行性分析,要求测算园区未来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变化趋势,从能源供应、工业过程减排等方面说明有利条件和问题挑战,并设计综合供能方案。第三部分为建设目标,明确以2025年为基准年确定建设期,提出路线图、时间表及不同阶段建设重点。

第四部分为重点任务,要求结合园区实际提出具体举措,同步提出支撑重点任务的重点项目并以表格形式呈现。第五部分为经济性分析,要求测算成本投入和预期经济收益,评估投资回收周期和内部收益率。第六部分为保障实施,涵盖组织方式、政策支持、能力建设等举措。

材料同时介绍了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的工作基础。该院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45个IEC、ISO/IEC JTC1的TC/SC国内技术归口,以及17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24个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该院已开展零碳园区标准图谱研制,覆盖碳核算、资源输入、生态循环、碳清除、碳抵消、碳管理、能源输入、建筑设施、交通运输、生产过程等维度,并已启动《零碳工业园区通用要求》标准研制,制定时间为2025年6月至2026年12月。

图说解读

八项重点任务总览

通知列出的八项重点任务构成零碳园区建设的完整行动框架,从前端的用能结构转型一直延伸到后端的改革创新。前四项侧重园区内部的生产与能源系统改造,后四项则聚焦硬件设施、技术支撑、管理能力和体制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将“加强改革创新”单独列为一项重点任务,明确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并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形式参与电力市场。

对园区而言,这八项任务并非全部强制实施。申报书大纲中明确,如建设零碳园区过程中不涉及某项任务,可不在方案中表述,园区还可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提出其他有利于零碳园区建设的重点任务。

用能转型
发展绿电直连、氢电耦合等模式
节能降碳
能效诊断评估、设备更新改造
产业结构
布局低能耗高附加值新兴产业
资源节约
废弃物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
基础设施
超低能耗建筑、绿色交通
技术应用
低碳零碳技术示范应用场景
能碳管理
建设能碳管理平台、虚拟电厂
改革创新
多主体参与、高比例消纳探索
零碳园区建设八项重点任务
碳通通

申报关键时间与数量约束

申报流程有明确的时间窗口和数量限制。通知要求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于8月22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这一截止日期距离文件发布仅约一个半月,留给园区编制申报书的时间相当紧凑。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考虑产业代表性、综合示范性、碳减排潜力等因素,确定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从流程看,地方推荐是第一步,国家审核确定名单是第二步,建设期满后还有省级自评估和国家评估验收两道关口。

未进入首批名单的园区也并非没有机会。通知明确,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这为更多园区提供了梯度培育的路径。

2025年7月8日
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2025年8月22日前
各地报送推荐名单及建设方案
建设期
纳入名单园区推进建设
建设期满
省级发改委组织自评估
自评估通过后
国家发改委组织评估验收
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与评估关键节点
碳通通

两类指标与建设准入门槛

指标建设体系将考核要求分为核心指标和引导指标两个层次,两者的约束力有明显区别。核心指标是园区验收评估的首要条件,达不到核心指标要求的园区,原则上不得申请验收。

核心指标中的单位能耗碳排放按园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分两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万至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限值为≤0.2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限值为≤0.3吨/吨标准煤。规模越大的园区限值相对宽松。

引导指标则有三项,分别是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5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由于客观条件不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园区,可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原因,相关指标将不纳入验收要求。这一弹性安排降低了部分园区的申报顾虑。

单位能耗碳排放≤0.2吨/吨标准煤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80%
单位能耗碳排放≤0.3吨/吨标准煤
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50%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9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
产品单位能耗达二级限额标准
客观不具备可说明原因豁免
核心指标与引导指标对比
碳通通

园区申报四项基本条件

通知为国家级零碳园区设定了四项基本条件,构成了申报的第一道筛选关口。主体资格要求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但文件也留出了拓展空间,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建设范围可以是园区整体,也可以是“园中园”,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在能力要求方面,园区需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同时设置了一条合规底线: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对有申报意愿的园区来说,这几项条件需要逐条对照自查。

主体资格
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原则列入审核公告目录
范围明确
可整体或园中园,园中园需明确四至边界
基础能力
具备能耗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基础
合规底线
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四项基本条件
碳通通

资金与服务保障渠道

通知从资金、服务、要素三个维度给出保障措施,形成了一套组合式支持政策。资金保障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

同时,文件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这意味着零碳园区项目在专项债、政策性信贷和企业债券三条融资渠道上都有明确对接空间。

服务保障方面,通知支持园区引入外部人才、技术和专业机构,服务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碳排放核算管理、产品碳足迹认证等。在审批环节,文件提出探索对零碳园区多能互补、多能联供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制度。要素保障则聚焦用能、用地用海两方面,明确在零碳园区范围内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探索实施区域审批或项目备案。

资金保障
专项资金、专项债、中长期信贷、企业债券
服务保障
引入人才技术机构、一个窗口审批
要素保障
创新节能审查、区域审批或项目备案
零碳园区建设三类保障措施
碳通通

申报书六大部分内容概要

申报书大纲包含六大部分,从现状描述到目标设定,再到任务措施和经济测算,逻辑链条完整。第一部分建设基础要求阐述园区基本情况、产业发展情况、近三年分能源品种的能源供应与消费情况以及碳排放情况。

第二部分可行性分析建立在现状数据基础上,要求测算园区未来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变化趋势,从能源供应、工业过程减排等方面说明有利条件和问题挑战,并设计综合供能方案。第三部分建设目标要求以2025年为基准年确定建设期,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以及不同阶段建设重点。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要求结合园区实际提出具体举措,同步提出支撑重点任务的重点项目并以表格形式呈现,表格需包含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实施计划等内容。第五部分经济性分析要求测算成本投入和预期经济收益,评估投资回收周期和内部收益率。第六部分保障实施则涵盖组织方式、政策支持、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务实举措。

建设基础:园区基本情况、产业、能源、碳排放
可行性分析:趋势测算、目标可达性、供能方案
建设目标:以2025年为基准年明确路线图时间表
重点任务:具体举措与重点项目表格
经济性分析:成本收益、回收周期、内部收益率
保障实施:组织方式、政策支持、能力建设
零碳园区申报书大纲六大部分
碳通通

电子标准院标准化工作基础

材料第二部分介绍了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的基本情况与工作基础。该院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事业单位,自1963年建院以来,已从单一标准制定发展为集标准研制、试验检测、计量校准、认证评估、培训服务和产业研究为一体的基础性、公益性、综合性科研机构。

在标准化工作方面,该院承担45个IEC、ISO/IEC JTC1的TC/SC国内技术归口,17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24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以及IEEE智能制造标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这些数据反映了该院在电子信息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中的体量和覆盖面。

材料还展示了该院已开展的零碳园区标准图谱研制工作。图谱覆盖碳核算、资源输入、生态循环、碳清除、碳抵消、碳管理、能源输入、建筑设施、交通运输、生产过程等维度,各领域标准供给水平用星级标注,部分领域标准化发展较为成熟,部分领域仍不充分。该院已启动《零碳工业园区通用要求》标准研制,制定时间为2025年6月至2026年12月,主要规定零碳工业园区的基本要求和园区零碳要求,描述园区温室气体核算方法。

45个
IEC/ISO归口
TC/SC国内技术归口
17个
全国标委会
承担秘书处工作
24个
分标委会
承担秘书处工作
1963年
建院时间
电子标准院建院年份
电子标准院标准化工作基础关键数据
碳通通

数据解读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单位能耗碳排放(年综合能耗20~100万吨标准煤)≤0.2吨/吨标准煤五、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建设体系
单位能耗碳排放(年综合能耗≥100万吨标准煤)≤0.3吨/吨标准煤五、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建设体系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90%五、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建设体系
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二级能耗限额标准—五、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建设体系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五、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建设体系
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50%五、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建设体系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五、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建设体系
国家级零碳园区核心指标与引导指标

指标体系中,单位能耗碳排放是唯一按园区规模分档设定的核心指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万至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限值为≤0.2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限值为≤0.3吨/吨标准煤。规模较大的园区限值相对宽松,体现了对不同体量园区技术经济可行性的差异化考虑。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要求≥90%,这是核心指标中唯一一个不设分档的统一要求。凡达不到核心指标要求的园区,原则上不得申请验收。产品单位能耗方面,要求达到或优于二级能耗限额标准,这一要求与园区内企业的能效水平直接挂钩。 引导指标三项均为百分比形式: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5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与核心指标不同,引导指标允许客观条件不具备的园区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原因后豁免,不作为验收硬性要求。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上限2个三、组织实施
推荐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三、组织实施
园区建设期基准年2025年六、申报书大纲
申报主体合规要求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四、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
建设主体资格要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四、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
零碳园区通用要求标准制定时间2025年6月-2026年12月—第16页 已启动标准研制
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与建设关键约束

申报约束方面,通知设置了明确的数量和时间上限。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这两个限制意味着各省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园区筛选和方案编制工作。 建设主体资格方面,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园中园”。 在标准支撑方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已启动《零碳工业园区通用要求》标准研制,制定时间为2025年6月至2026年12月。该标准规定零碳工业园区的基本要求和园区零碳要求,描述园区温室气体核算方法,适用于零碳工业园区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这意味着零碳园区建设在推进过程中,配套的标准体系也在同步构建。

附件资料

PDF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PPT:《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解读

pdf 文件 · 5.9 MB

附件来自原发布机构;如涉版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下架。

关于本页内容

本页解读由 AI 依据报告原文辅助生成,经碳通通作者编辑整理,旨在帮助读者快速把握文件要点,不代表原文件发布方的观点。受节选范围与理解差异所限,解读与图表可能与原文表述存在出入,也可能存在疏漏或不够准确之处,请以报告原文为准。如需核对,请查阅报告原文。附件资料均来自原发布机构或公开渠道,版权归原作者及发布机构所有,本页仅提供学习查阅便利;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管理员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