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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新型储能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引领的关键一年,全国装机突破1.36亿千瓦,较“十三五”末增长超40倍。与此同时,强制配储取消、容量电价落地、分时电价改革,一系列变化正在改写储能项目的收益逻辑。对于从业者而言,哪些政策真正影响项目回报?哪些省份的盈利模式更可持续?这份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动交通与储能分会牵头编制的《电化学储能行业发展报告2026》,用系统数据给出了回答。
核心判断
- 截至2025年底全国新型储能装机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较“十三五”末增长超40倍。
- 2025年取消新能源强制配储,储能发展从政策驱动全面转向市场引领。
- 电网侧独立储能首次纳入国家容量电价体系,形成三类差异化补偿模式。
- 2025年全国最大峰谷价差平均值0.616元/kWh,同比下降9.4%。
- 锂离子电池占已投运电化学储能总能量97.75%,主导地位稳固。
脱水解读
装机规模跨越式增长,行业进入市场化新阶段
报告开篇给出了一组标志性数字。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较“十三五”末增长超40倍,装机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中电联统计口径下,累计投运电化学储能电站1998座、总装机109.29GW/276.22GWh。
2025年新增投运电化学储能电站525座、总装机47.16GW/134.85GWh,同比增长27%。这个增速虽然较前几年有所放缓,但放在百吉瓦级别的基数上,增量依然可观。行业发展逻辑正在发生深层转变。
这一判断贯穿报告始终。产业发展重心从规模扩张转向深挖系统调节价值、提升项目实际运行效能、健全市场化盈利模式。
国家与地方政策密集出台,市场化框架成型
2025年是储能政策体系的“架构之年”。宏观层面,“发展新型储能”连续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能源法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新型储能的法定地位,2026年全国两会更将其列入六大新兴支柱产业。
市场规则方面,国家初步构建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总纲,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技术路线方面,八部门部署六大专项行动推动技术多元化,第五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中储能领域10项装备入选,覆盖锂离子、钠离子、液流电池、压缩空气、熔盐等路线。
在国家框架下,2025年各区域相继出台超800项储能相关政策。20多个省份在“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提及新型储能。从各省规划看,山东提出科学布局压缩空气、电化学等储能设施,广东推动“绿电+储能”一体化发展,福建提出抢占电化学储能发展制高点,内蒙古开展大规模风光制氢和新型储能技术攻关。
电力市场规则细化,储能参与路径日渐清晰
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三条路径——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在2025年都有了实质性推进。中长期市场方面,各地政策框架整体趋于统一,通常明确储能采用充电按用电主体、放电按发电主体的模式参与交易,基本放开多年、年度、月度等全周期品种。各省在交易管控和扶持政策上形成了差异化安排。
现货市场已实现省级区域基本全覆盖。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25个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地区,覆盖30个省份,其中山西、山东、甘肃、蒙西、湖北、浙江6个地区正式运行。正式运行省份多以“报量报价”模式赋予储能完全竞价权限,试运行省份则提供双模式兼顾市场培育与风险防控。
辅助服务市场方面,新型储能目前主要参与调峰和调频。值得关注的是多元化探索:山西出台国内首个正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山东建立全国首个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云南出台黑启动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报告也指出,调频市场总体容量有限,独立储能大规模进入将不可避免造成市场饱和。
容量电价落地,三类模式决定保底收益
202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纳入容量电价体系,为储能项目确立了稳定的保底收益机制。政策明确以各省煤电容量电价为基准核定储能容量电价,按储能满功率放电时长折算执行。
目前已形成三类主流执行模式。容量型按千瓦·年计费,收益与实际充放电行为无关,投资回报确定性最强,代表省份中甘肃达330元/千瓦·年,浙江170元/千瓦·年。电量型按实际顶峰放电量计费,补偿与运行频次挂钩,内蒙古0.28元/千瓦时、新疆0.128元/千瓦时。市场化规则型以山东为代表,通过容量补偿系数核算、长时储能两倍补偿等机制体现容量价值。
对储能项目投资决策而言,容量电价机制为电网侧独立储能提供了收益“底薪”,剩下的收益空间则需要通过现货交易、辅助服务等多市场叠加来获取。
分时电价改革重塑用户侧储能收益逻辑
工商业分时电价是用户侧储能电站充放电收益的核心变量。2025年13个地区调整了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江苏、安徽、江西等8个地区新增午间谷段或深谷时段,江苏、江西等5个地区调整电价浮动基数,明确输配电价等固定成本不再参与峰谷浮动。
改革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峰谷价差收窄。2025年全国32个地区最大峰谷价差平均值为0.616元/kWh,同比下降9.4%。新能源配储新增装机12.60GW,增量同比下降4%;工商业配储累计投运2.34GW,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广东等峰谷价差较大省份。
一个更具根本性的变化正在发生。《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明确自2026年3月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这意味着我国已执行40多年的固定分时电价政策开始退出历史舞台。未来工商业储能的价差收益将由实际市场供需决定,“市场化运营+多市场叠加”成为必然趋势。
运行水平明显提升,但区域与应用场景分化显著
2025年电化学储能运行水平较2024年有较大提升。年均运行小时数1940h,提高约291h;年均等效充放电次数248次,相当于每1.5天完成一次完整充放电;平均利用率指数49%,提升8个百分点。迎峰度夏期间国网经营区开展了新型储能集中调用试验,验证了顶峰能力和应急支撑能力。
但从区域看,分化十分明显。浙江、江苏等15个省份年均利用小时数达到1000h以上;平均利用率指数排名前五的省份为贵州、广东、青海、江苏、云南。内蒙古虽然装机规模全国领先,但利用小时数仅586h、利用率指数20%;吉林利用率指数仅0.4%。
应用场景层面,独立储能2025年新增装机32.33GW,同比增长39%,占新增总装机的69%,已成为增长主力军。新能源配储整体利用情况低于其他应用场景,年均利用小时数917h、利用率指数40%。火电配储主要用于提升调频能力,累计投运1.14GW。储能时长方面,4小时及以上项目占比持续提升,独立储能仍以2小时为主。
多元技术路线并进,锂电主导格局短期难改
技术路线方面,锂离子电池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截至2025年底,累计投运的锂离子电池项目总能量270.00GWh、占比97.75%,其中99.96%为磷酸铁锂。液流电池占1.10%,铅酸/铅炭电池占0.90%,钠离子电池占0.10%。
锂电技术仍在快速迭代。电芯厂商已陆续发布500Ah乃至600Ah以上的第三代储能电芯,能量密度达430Wh/L以上,循环次数提升至15000次。成本方面,电芯整体处于0.3~0.4元/Wh低位区间。2025年1小时、2小时和4小时磷酸铁锂储能电站EPC中标均价分别为1.280元/Wh、1.044元/Wh和0.935元/Wh。
其他路线各有突破。钠离子电池方面,2025年南方电网宝池储能电站在云南投运,实现全球首套构网型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工程应用。液流电池方面,2025年全球首个GWh级液流储能系统在新疆阿克苏转商业运行,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中标价格首次跌破2元/Wh。铅炭电池方面,宁夏银川吉洋绿储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投运,是国内已投运规模最大的电网侧铅碳储能项目。
图说解读
装机规模五年增长超40倍
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136GW/351GWh,较“十三五”末增长超40倍,较2024年底增长84%。这一组数据直观呈现了新型储能在“十四五”时期的跨越式发展。从增量看,2025年新增投运电化学储能电站总装机47.16GW/134.85GWh,同比增长27%,相当于全国电源新增装机的8.63%。
三类容量电价模式各有侧重
2026年1月国家层面首次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纳入容量电价体系,目前已形成三类主流执行模式。容量型是当前最主流的兜底模式,代表标准中甘肃330元/千瓦·年、浙江170元/千瓦·年、湖北165元/千瓦·年。电量型以内蒙古0.28元/千瓦时、新疆0.128元/千瓦时为代表,可有效激励储能提升利用率,但收益受电网调用情况影响。市场化规则型以山东为典型,通过K值×H值核算、长时储能两倍补偿等机制市场化体现容量价值。
现货市场已覆盖30个省份
全国电力现货市场已实现省级区域基本全覆盖,形成国家顶层规则引领、各省梯度落地的发展格局。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25个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地区,覆盖省份和地区30个。除京津唐和西藏外,现货市场实现全覆盖。各省普遍放开储能参与日前、实时全周期现货交易,正式运行省份多以“报量报价”模式赋予完全竞价权限,试运行省份提供双模式兼顾市场培育与风险防控。
锂电占比超97%主导地位稳固
锂离子电池仍占据已投运电化学储能技术应用的绝对主导地位。截至2025年底,累计投运的锂离子电池项目总能量270.00GWh、占比97.75%,其中99.96%为磷酸铁锂。全钒液流、铅炭电池进入规模化应用初期,钠离子电池步入初步商业应用阶段,但距规模化渗透仍有距离。电芯厂商已陆续发布500Ah乃至600Ah以上的第三代储能电芯,能量密度达430Wh/L以上。
应用场景呈电网侧主导格局
截至2025年底,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电化学储能装机占比分别为35.58%、62.10%、2.32%,主要应用场景为独立储能和新能源配储,合计占比95%。电网侧为主导的应用结构,反映出政策和市场机制对独立储能的强力推动。独立储能2025年新增装机32.33GW,同比增长39%,占新增总装机的69%,已成为增长主力军。新能源配储新增装机12.60GW,增量同比下降4%。
区域利用水平分化明显
2025年累计投运总功率500MW以上的省份中,浙江、西藏、江苏、云南等15个省份年均利用小时数达到1000h以上。年均等效充放电次数排名前五的省份为山西、江苏、云南、浙江、广东。平均利用率指数排名前五为贵州、广东、青海、江苏、云南。内蒙古虽装机规模全国领先,但利用小时数仅586h、年均等效充放电次数141次,利用率指数仅20%。吉林利用率指数仅0.4%,区域间运行水平差距悬殊。
2025年分时电价调整聚焦午间谷段
2025年13个地区调整了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调整方向聚焦午间谷段设置、浮动项构成、节假日深谷机制等方面。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河北南网、云南、陕西、天津等8个地区新增午间谷段或深谷时段,江苏、江西、湖南、陕西、吉林调整了电价浮动基数。这些调整使得大部分地区峰谷价差呈收窄态势,工商业储能单纯依赖峰谷套利的收益空间被显著压缩。2025年全国32个地区最大峰谷价差平均值0.616元/kWh,同比下降9.4%。
磷酸铁锂EPC中标价随时长递减
根据CNESA 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2025年1小时、2小时和4小时磷酸铁锂储能电站EPC中标均价分别为1.280元/Wh、1.044元/Wh和0.935元/Wh。储能系统中标均价分别为0.715元/Wh、0.554元/Wh和0.479元/Wh。可以看出,随着储能时长增加,单位造价呈明显递减趋势,长时储能在单位成本上更具经济性。电芯成本整体处于0.3~0.4元/Wh低位区间。
数据解读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累计投运总装机 | 109.29 | GW | 二(一)发展现状 |
| 累计投运总能量 | 276.22 | GWh | 二(一)发展现状 |
| 累计投运电站数 | 1998 | 座 | 二(一)发展现状 |
| 新增投运总装机 | 47.16 | GW | 二(一)发展现状 |
| 新增投运总能量 | 134.85 | GWh | 二(一)发展现状 |
| 年均运行小时数 | 1940 | h | 三(一)电力电量情况 |
| 年均利用小时数 | 1084 | h | 三(一)电力电量情况 |
| 年均等效充放电次数 | 248 | 次 | 三(一)电力电量情况 |
| 平均利用率指数 | 49 | % | 三(一)电力电量情况 |
| 平均储能时长 | 2.53 | h | 二(一)发展现状 |
中电联统计口径下,截至2025年底累计投运电化学储能电站1998座、总装机109.29GW/276.22GWh,相当于全国电源总装机的2.81%,相当于新能源总装机的5.73%。2025年新增投运525座、总装机47.16GW/134.85GWh,同比增长27%。运行水平较2024年有较大提升,年均运行小时数1940h、年均利用小时数1084h、年均等效充放电次数248次、平均利用率指数49%,各项指标均明显改善。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江苏年均利用小时数 | 1721 | h | 表3-1 |
| 浙江年均利用小时数 | 1930 | h | 表3-1 |
| 云南年均利用小时数 | 1692 | h | 表3-1 |
| 山东年均利用小时数 | 910 | h | 表3-1 |
| 内蒙古年均利用小时数 | 586 | h | 表3-1 |
| 广东平均利用率指数 | 73 | % | 表3-1 |
| 贵州平均利用率指数 | 74 | % | 表3-1 |
| 江苏年均等效充放电次数 | 435 | 次 | 表3-1 |
| 山西年均等效充放电次数 | 436 | 次 | 表3-1 |
| 内蒙古平均利用率指数 | 20 | % | 表3-1 |
从区域运行数据看,各省份之间分化显著。江苏年均利用小时数1721h、年均等效充放电次数435次,运行效率处于全国前列;浙江年均利用小时数1930h为全国最高之一。广东和贵州的平均利用率指数分别达到73%和74%,位居全国前两位。相比之下,内蒙古虽装机规模全国领先,但年均利用小时数仅586h、平均利用率指数仅20%,反映出装机规模与运行效率之间的落差。这一分化格局与各省市场机制完善程度和电价政策密切相关。
附件资料
中电联:电化学储能行业发展报告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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