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2026-08-04 72 次浏览新型电力系统国家政策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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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通通 · 脱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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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是依据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制定的五年专项规划,明确了2026—2030年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工作。规划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50%、总装机54亿千瓦、新能源高水平消纳28亿千瓦以上、充电基础设施超4000万个等核心目标。对能源电力行业从业者和企业而言,这些指标将直接影响项目布局、市场交易和技术路线选择,以下逐章解读。

核心判断

  •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50%,装机占比达65%,绿色低碳供给格局基本形成。
  • 2030年总装机目标54亿千瓦,较2025年38.9亿千瓦大幅增长。
  • 新型储能装机从2025年1.36亿千瓦增至2030年3亿千瓦,调节能力大幅增强。
  • 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从1685万千瓦跃升至超5000万千瓦,成为用电侧重要载体。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2030年达70%。

脱水解读

规划定位与总体目标:2030年初步建成新型电力系统

这份规划是“十五五”时期电力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依据“十五五”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制定,核心目标是到2030年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规划提出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50%,电力供应充裕度保持合理水平,初步建成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坚强韧性、智能灵活的的新型电网。

规划从供给、电网、用电、调节、保障、民生、新质生产力、安全治理、协同融合、市场机制、国际合作等十二个方面展开部署。到2030年实现28亿千瓦以上新能源高水平消纳,建成可支撑超过1.1亿辆电动汽车出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这些目标将直接传导至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决策和运营安排。

主要指标体系:16项指标锚定五年发展方向

专栏1列出“十五五”时期新型电力系统发展16项主要指标,分为综合、绿色低碳电力、电力供应、电网发展、用电协同、系统调节、电力市场、民生服务八个类别。绝大多数指标为预期性,仅“全国电力供应充裕度”为约束性指标,2025年要求小于1.1,2030年要求大于1.1。

从具体数值看,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从30%提升至35%,总装机从38.9亿千瓦增至54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从61.7%升至65%,发电量占比从42.3%升至50%。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从1685万千瓦提升至超5000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从1.36亿千瓦增至3亿千瓦。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比从64%提升至70%,跨省跨区交易电量从1.59万亿千瓦时增至2万亿千瓦时。

绿色低碳供给格局:新能源开发消纳与常规电源并进

第二节聚焦绿色低碳电力供给格局的构建。新能源方面,规划提出分地区分档确定利用率指导目标,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90%左右,第一档不低于95%、第二档不低于90%、第三档不低于85%。推进“沙戈荒”基地外送和自用消纳、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海上风电送出消纳,并积极推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就近消纳新业态。

积极推动绿电直连、智

能微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支持新能源就近接入,满

足算力设施、工业园区、建筑楼宇、偏远地区及外向型企业、高耗

能企业的绿电消费与供电保障需求。

常规电源方面,到203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4.1亿千瓦左右,核电装机约1.1亿千瓦,生物质、光热、地热能、海洋能等发电装机达到6500万千瓦左右。煤电方面推动现役机组宽负荷高效改造,低负荷运行工况煤耗增幅控制在25%以内,并制定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政策。

主配微协同电网:西电东送超4.2亿千瓦,配电网支撑9亿千瓦分布式

第三节着力构建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规划推动形成东北、中北、西北“沙戈荒”基地群和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群向东中部、川渝和南方负荷中心送电的总体格局,到2030年西电东送规模超过4.2亿千瓦,并开展“沙戈荒”等100%新能源外送输电工程试点。区域间电力互济方面,“十五五”时期新增省间电力互济规模约4000万千瓦。

配电网方面,规划要求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支撑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及安全稳定运行,实施供电可靠、综合承载、防灾抗灾三方面能力提升任务。智能微电网方面,布局一批源网荷储协同项目,重点在西藏、新疆、青海等大电网困难地区建设末端保供型微电网,在算力枢纽区域布局算电协同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到2030年总量超过4000万个,大功率充电设施约30万个。

用电侧协同与调节能力:需求侧削峰超1亿千瓦

第四节和第五节分别聚焦用电侧协同发展和系统调节能力提升。用电侧方面,到2030年全国需求侧削峰能力超过1亿千瓦,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过5000万千瓦,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规划要求引导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分散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削峰填谷,推动虚拟电厂常态化、规模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系统调节能力方面,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规模达到3亿千瓦,“十五五”时期新增新型储能约1.6亿千瓦。“十五五”时期,全国新增可承担顶峰保供作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约8000万千瓦,等效顶峰时长力争达到4小时。煤电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型,到2030年现役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热电联产机组最小发电出力达到40%以下。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

供应保障与市场化改革: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本建成

第六节到第十三节涵盖供应保障、民生服务、新质生产力、安全治理、协同融合、市场机制、国际合作和组织实施。供应保障方面,到2030年全国非化石电源电力支撑水平达到40%左右,60万千瓦等级及以上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民生服务方面,持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深化“三零”服务,推进跨网办、跨省办等异地办电。

市场化改革方面,规划提出健全“1+N”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全面推进现货市场建设,有序建立容量市场,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适时修订《电力监管条

例》。规划还部署了电力与算力协同、电热电氢联动、电力与交通融合等跨领域协同任务,并提出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调整机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面落实本地区电力规划执行。

图说解读

2030年新型电力系统主要目标总览

这组关键指标集中展现了“十五五”时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核心量化目标。总装机从2025年的38.9亿千瓦增至54亿千瓦,增幅约39%,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从61.7%升至65%。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从42.3%提升至50%,意味着五年内要提高约7.7个百分点,是绿色低碳转型最核心的量化标志。新型储能装机从1.36亿千瓦跃升至3亿千瓦,增幅超过一倍,充电基础设施从2009万个增至超4000万个,均体现系统调节和用电侧基础设施的跨越式发展。

54亿千瓦
总装机
2025年为38.9亿千瓦
50%
非化石发电量占比
2025年为42.3%
3亿千瓦
新型储能
2025年为1.36亿千瓦
4000万个
充电基础设施
2025年为2009万个
2030年核心目标一览
碳通通

绿色低碳供给: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升路径

从2025年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从61.7%提升至65%,发电量占比从42.3%提升至50%。两个指标的差距值得关注:装机占比已达六成以上,但发电量占比仅四成出头,到2030年发电量占比50%仍低于装机占比65%约15个百分点。这说明新能源的利用小时数相对偏低,提高发电量占比需要同步解决消纳和调节能力问题。规划中大力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虚拟电厂等措施,正是为了缩小这一差距。

2025年
2030年
装机占比(%)
61.7
65
发电量占比(%)
42.3
50
非化石能源装机与发电量占比
碳通通

电力流向格局:西电东送与省间互济规模扩张

西电东送规模从2025年的3.4亿千瓦提升至2030年超过4.2亿千瓦,省间电力互济能力从8000万千瓦提升至12000万千瓦。这两个指标的同步提升,反映出“十五五”时期电力资源配置将进一步向跨区域优化方向推进。规划明确推动形成“沙戈荒”基地群和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群向东中部、川渝和南方负荷中心送电的格局,同时加快闽赣、皖鄂、鲁苏等区域间直流背靠背工程建设,新增省间电力互济规模约4000万千瓦。

2025年
2030年
西电东送规模(亿千瓦)
3.4
4.2
省间电力互济能力(万千瓦)
8000
12000
西电东送与省间互济规模变化
碳通通

系统调节资源:储能与虚拟电厂倍增

系统调节资源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关键支撑。新型储能装机从2025年的1.36亿千瓦增长到2030年的3亿千瓦,五年新增约1.6亿千瓦。抽水蓄能到2030年达到1.6亿千瓦左右。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从1685万千瓦跃升至超5000万千瓦,增长近两倍。规划还提出“十五五”时期全国新增可承担顶峰保供作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约8000万千瓦,等效顶峰时长力争达到4小时,这意味着新型储能不仅规模在扩大,其在顶峰保供中的功能定位也在强化。

新型储能
1.36亿千瓦
新型储能(2030)
3亿千瓦
抽水蓄能(2030)
1.6亿千瓦
虚拟电厂
1685万千瓦
虚拟电厂(2030)
5000万千瓦
主要调节资源规模对比
碳通通

用电侧协同:需求响应与车网互动目标

用电侧协同发展是规划的重要创新方向。到2030年,全国需求侧削峰能力超过1亿千瓦,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过5000万千瓦,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市场交易电量占比从64%提升至70%,跨省跨区交易电量从1.59万亿千瓦时增至2万亿千瓦时。虚拟电厂被明确定位为用电侧协同互动的重要载体,规划要求完善其交易规则、技术标准体系和接入调用机制,推动常态化、规模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需求侧削峰
10000万千瓦
虚拟电厂调节
5000万千瓦
车网互动规模
5000万千瓦
市场交易电量占比
70%
用电侧协同能力建设目标
碳通通

市场化改革路线:从现货到容量市场的建设路径

专栏9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五项重点任务。现货市场方面,推动发用电两侧各类经营主体全面报量报价参与,稳妥推动用户参与省间现货交易。中长期市场方面,提高交易频次和灵活性,覆盖年度、月度、月内等不同周期。辅助服务市场方面,探索转动惯量、爬坡服务,加快实现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容量市场方面,持续完善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条件成熟后适时建立容量市场。跨省区交易方面,探索建立省间输电权交易机制,推动跨省区与省内交易“一次报价、联合交易”。

十五五期间
健全“1+N”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
十五五期间
全面推进现货市场建设
十五五期间
持续推动中长期市场成熟稳定运行
十五五期间
完善辅助服务市场体系
十五五期间
有序建立容量市场
2030年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推进路径
碳通通

电力与算力交通融合:跨领域协同重点方向

规划第十节专门部署了电力与算力、电热电氢、交通等领域的协同融合。算电协同方面,要求统筹能源资源配置与算力设施建设,做到以电强算、以算促电,依托算力设施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绿电直连等新模式,加强算力设施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电热协同方面,鼓励热电联产机组通过熔盐储热、热水储热实现热电解耦,试点应用高参数热泵等先进技术。氢能方面拓展绿电制氢氨醇、氢储能、火电掺氢等应用场景。交通融合方面,在高速公路、港口码头、综合交通枢纽等区域布局风光储充换电站和港口微电网。

算电协同
算力设施高可靠供电与绿电聚合交易
电热协同
熔盐储热、热泵、热电解耦等技术应用
电氢协同
绿电制氢氨醇、氢储能、火电掺氢
交能融合
风光储充换电站与港口微电网布局
零碳园区
工业负荷大地区建设零碳园区促就地消纳
绿电直连
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用户供应绿电
电力跨领域协同融合方向
碳通通

数据解读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30→35%专栏1
总装机38.9→54亿千瓦专栏1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61.7→65%专栏1
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42.3→50%专栏1
新型储能装机1.36→3亿千瓦专栏1
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1685→>5000万千瓦专栏1
充电基础设施2009→>4000万个专栏1
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比64→70%专栏1
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59→2万亿千瓦时专栏1
西电东送规模3.4→>4.2亿千瓦专栏1
“十五五”时期新型电力系统发展主要指标

这组数据来自专栏1,是“十五五”时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最核心的量化指标体系。从能源消费结构看,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从30%提升至35%,体现电气化水平的持续提高。从供给结构看,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和发电量占比分别达到65%和50%,清洁能源成为电力供给的主体。从系统调节看,新型储能从1.36亿千瓦增至3亿千瓦,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增长近两倍,反映出系统灵活性资源建设明显提速。全国电力供应充裕度是16项指标中唯一的约束性指标,2025年要求小于1.1,2030年要求大于1.1。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总装机54亿千瓦专栏1
常规水电4.1亿千瓦左右第二节(二)
核电1.1亿千瓦第二节(三)
生物质光热地热海洋能等6500万千瓦左右第二节(四)
抽水蓄能1.6亿千瓦左右第五节(十七)
新型储能3亿千瓦第五节(十八)
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1.4亿千瓦第六节(二十三)
各类电源2030年装机目标

从各类电源的2030年装机目标看,常规水电达到4.1亿千瓦左右,核电约1.1亿千瓦,生物质、光热、地热能、海洋能等合计达到6500万千瓦左右。调节资源方面,抽水蓄能达到1.6亿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达到3亿千瓦,其中可承担顶峰保供作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达到1.4亿千瓦。“十五五”时期新增新型储能约1.6亿千瓦,新增电网侧独立顶峰储能约8000万千瓦,表明储能的建设重心正从新能源配建向电网侧独立储能拓展。煤电方面,60万千瓦等级及以上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占比将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全国新能源利用率90%左右第二节(一)
第一档地区利用率≥95%专栏2
第二档地区利用率≥90%专栏2
第三档地区利用率≥85%专栏2
新能源高水平消纳28亿千瓦以上第一节
配电网承载分布式新能源9亿千瓦专栏1
需求侧削峰能力>1亿千瓦第四节(十三)
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规模5000万千瓦第五节(二十)
新能源消纳与调节能力关键指标

新能源消纳方面,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90%左右,分地区分档设置指导目标:第一档不低于95%,第二档不低于90%,第三档不低于85%。规划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项目弃电不纳入利用率统计,这为新业态发展留出了政策空间。需求侧方面,到2030年全国需求侧削峰能力超过1亿千瓦,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配电网需要支撑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及安全稳定运行,这对配电网的承载能力和智慧化水平提出了很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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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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