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南省住建厅:2026河南省智慧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6-10-21 15 次浏览零碳产业园区绿色基础设施智慧能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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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通通 · 脱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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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建厅正在就《河南省智慧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这份标准把零碳园区建设拆成策划、能源结构转型、产业结构优化、绿色基础设施、碳资源管理、智慧能碳管理、评估与运维七块内容,还配套了建设效果评估指标和碳排放计算方法。对河南的园区管理机构和入园企业来说,标准落地后哪些环节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指标是硬约束,是当下最值得弄清楚的问题。

核心判断

  • 标准覆盖策划、实施、评估、运维全生命期,适用于河南省零碳产业园区的建设活动。
  • 园区建设分低碳、近零碳、零碳三个阶段,须满足附录A全部指标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 建设效果评估含1个约束性指标和5个引导性指标,单位能耗碳排放是唯一约束性指标。
  • 零碳园区阶段单位能耗碳排放要求按园区能耗规模分档,最低档要求不高于0.2 tCO2/tce。
  • 智慧能碳双控平台是新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

脱水解读

标准管什么、管到哪一步

这份标准由河南省住建厅负责管理,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主编单位还包括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标准的适用范围写得很明确:河南省零碳产业园区的策划、实施、评估和运维。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名称是“智慧低碳产业园区”,但正文总则的表述是“零碳产业园区”,术语表也对零碳产业园区给出了定义——通过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低碳、近零碳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也就是说,标准实际是以零碳为目标、分阶段推进的建设标准。

三阶段递进是贯穿全篇的主线

标准基本规定第3.0.6条提出,园区建设宜分为低碳园区、近零碳园区、零碳园区三个阶段,各阶段对应的指标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园区应分阶段实现等级提升,当满足附录A中对应阶段的全部指标时,可进入下一阶段。

园区应分阶段实现等级提升,当满足附录 A 中对应阶段的全部指标时,可进入下一阶段。

这条规定把阶段跃升和指标达标直接绑定,评估与运维章节又作了呼应:阶段评估结果满足附录A中对应阶段的全部指标时,园区应进入下一阶段,并重新设定后续年度的目标阈值。阶段不是荣誉称号,而是一道道要逐项过关的门槛。

约束性指标只有一个,但门槛不低

附录A明确建设效果评估指标包含1个约束性指标和5个引导性指标。唯一的约束性指标是单位能耗碳排放,单位是tCO2/tce。低碳园区阶段要求不高于1.0,近零碳园区阶段不高于0.6,零碳园区阶段则按园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分三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万吨标准煤的,要求不高于0.3;20~100万吨标准煤的,要求不高于0.2;低于20万吨标准煤的,要求不高于0.4。

5个引导性指标分别是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其中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从低碳阶段的≥50%逐步提高到零碳阶段的≥90%,是提升幅度最大的一项。

能源结构转型:绿电优先、多能互补

能源结构转型一章要求实现绿电优先、多能互补与协同调度。绿色电力方面,园区应利用内部及周边可再生能源资源建设光伏、风电、生物质等发电项目,宜利用建筑屋顶、立面及车棚顶面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绿电直连宜采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就近引入周边绿电资源。

新型储能方面,园区宜采用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储能等方式,建设集中式与分布式分层配置的储能体系,并与光伏、风电及充电设施协同建设,实现光储充一体化。低碳供冷供热强调余热优先、清洁替代,生产过程中的烟气余热、冷却水余热、空压机余热宜回收用于园区供冷供热。多能互补则指向多能互补能源站、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智慧微电网和虚拟电厂。

产业结构与绿色基础设施两条腿走路

产业结构优化方面,标准要求园区建立项目准入与退出机制,不应引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及能效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实施改造升级或退出。绿色制造部分提出推动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或零碳工厂,推动企业使用能效等级及水效2级及以上的节能设备,新建项目宜采用1级设备,并限期淘汰落后设备。循环经济则强调产业耦合、再生原料使用、工业固废回收利用体系和中水回用。

绿色基础设施覆盖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水资源利用和绿色交通设施。其中要求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并与建筑同步完成,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能效等级不应低于1级,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不应低于2级。

碳资源管理与智慧能碳平台是两大支撑

碳资源管理以碳排放核算为起点。标准明确碳排放核算应明确核算边界,包括园区所属企业及其附属设施、主要产业、建筑、交通、新基建、能源环保设施等实际消耗的外部电力、燃气、热力及其他化石能源产生的碳排放;同时规定不应包括向外部输出的电力或水处理过程能耗折合的碳排放量。核算应核减园区产业耦合产生的碳排放量。

智慧能碳管理要求园区建设智慧能碳双控平台,覆盖园区级和企业级两个层级。平台应具备数据管理、能效优化、故障预警、碳核算四类能力,核心功能包括分布式微网优化调度、多能互补与区域级虚拟电厂管理、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自动生成、产品碳足迹核算、碳资产管理与交易支持等。数据采集上,能源计量数据应自动上传至平台,人工填报数据不应作为碳排放核算的主要依据。

评估与运维形成年度加阶段的闭环

标准要求园区建立年度评估及阶段评估的双层评估机制。年度评估每年核算园区边界内的能源消耗及碳排放量,对照年度目标形成年度评估报告,报告需包含年度规划项目实际完成度与投资效益、年度绩效与阶段目标的差距分析、外部环境变化分析、内部变化分析等内容。年度评估结果应作为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动态调整的依据,调整内容包括项目优先级重排、技术模块配置优化、资源预算调整。

运维管理方面,园区应建立能耗统计与能源审计制度,对能效低于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分批实施改造,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应限期退出;同时宜引导企业参与绿证交易、建立碳资产管理体系。

图说解读

三阶段指标跃升的主线

标准把园区建设分成低碳、近零碳、零碳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对应附录A的一组指标值。约束性指标单位能耗碳排放从低碳阶段的1.0一路收紧到零碳阶段的0.2至0.4,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则从50%提高到90%。这种台阶式设计意味着园区不能只做单点改造,而要按阶段系统推进。

低碳园区
单位能耗碳排放≤1.0
近零碳园区
单位能耗碳排放≤0.6
零碳园区
单位能耗碳排放≤0.2~0.4
低碳—近零碳—零碳三阶段推进
碳通通

约束性指标的阶段门槛

单位能耗碳排放是附录A中唯一的约束性指标,也是阶段跃升的硬门槛。零碳园区阶段按园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分三档设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0~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要求最严,为不高于0.2 tCO2/tce;1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园区要求不高于0.3;20万吨标准煤以下的园区要求不高于0.4。这意味着园区规模不同,达标的难度和路径也不同。

低碳园区
1.0tCO2/tce
近零碳园区
0.6tCO2/tce
零碳园区(高耗能)
0.3tCO2/tce
零碳园区(中等)
0.2tCO2/tce
零碳园区(小型)
0.4tCO2/tce
单位能耗碳排放分阶段要求
碳通通

五个引导性指标的爬坡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是5个引导性指标中提升幅度最大的一项,从低碳园区的≥50%提高到近零碳园区的≥75%,再到零碳园区的≥90%。对比之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三个阶段都维持在≥8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从≥70%提高到≥80%后保持不变。引导性指标虽然不设强制约束,但同样是阶段评估的组成部分。

低碳园区
近零碳园区
零碳园区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
50
75
90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阶段要求
碳通通

建设内容的全景结构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策划、能源结构转型、产业结构优化、绿色基础设施、碳资源管理、智慧能碳管理、评估与运维。前两章定规则和术语,第三章定基本原则,第四章是策划,第五到第九章是实施阶段的具体领域,第十章收口到评估与运维。这样正好对应总则中“全生命期管理”的说法。

策划
园区调研与实施方案
能源结构转型
绿电、储能、供冷供热
产业结构优化
绿色产业、制造、循环经济
绿色基础设施
建筑、水、交通
碳资源管理
核算核查与碳减排
智慧能碳管理
平台、数据、采集
标准十章技术内容概览
碳通通

碳排放核算的加减法

附录B给出的园区碳排放总量计算公式是:企业排放合计加公共设施排放,再减去产业耦合、碳汇和CCUS。企业层面则由化石燃料燃烧、生产过程、净购入电力和热力三部分相加得出,其中电力消费量要核减绿色电力后的使用量。这套口径说明园区核算既算总账,也允许扣减园区内部耦合和抵销措施带来的减排量。

企业排放合计
E企业
加公共设施
E公共设施
减产业耦合
E耦合
减碳汇
E碳汇
减CCUS
ECCUS
园区碳排放总量计算口径
碳通通

平台要具备的四类能力

标准对智慧能碳双控平台提出了四类能力要求:数据管理上要实现全要素数据采集、可视化运维管控与数字孪生展示;能效优化上要支持按园区、企业、工序、设备、产品等多维度分析,并具备用能异常智能诊断;故障预警上要设置多级预警阈值并建立预警闭环;碳核算上要具备园区及企业碳排放核算和产品碳足迹核算功能。平台还应作为新建园区的配套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数据管理
全要素采集与数字孪生展示
能效优化
多维度分析与异常诊断
故障预警
多级阈值与预警闭环
碳核算
园区企业及产品碳足迹
智慧能碳双控平台能力要求
碳通通

数据解读

指标数值单位出处
单位能耗碳排放—低碳园区≤1.0tCO2/tce附录A 表A.0.1
单位能耗碳排放—近零碳园区≤0.6tCO2/tce附录A 表A.0.1
单位能耗碳排放—零碳园区(≥100万吨标准煤)≤0.3tCO2/tce附录A 表A.0.1
单位能耗碳排放—零碳园区(20~100万吨标准煤)≤0.2tCO2/tce附录A 表A.0.1
单位能耗碳排放—零碳园区(<20万吨标准煤)≤0.4tCO2/tce附录A 表A.0.1
清洁能源消费占比—零碳园区≥90%附录A 表A.0.1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零碳园区≥80%附录A 表A.0.1
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零碳园区≥50%附录A 表A.0.1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零碳园区≥80%附录A 表A.0.1
建设效果评估指标分阶段要求

从表格可以看出,零碳园区阶段的引导性指标中,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要求最高,达到≥9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三个阶段都维持≥80%;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从低碳阶段的≥30%提高到近零碳阶段的≥50%,此后不再上调。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则在三个阶段分别为达到行业限额标准、达到或优于二级能耗限额标准、达到或优于二级能耗限额标准。 附录A.0.3还留了一个口子:建设效果评估指标设定宜根据园区所在地资源条件、气候条件以及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适当调整各阶段指标值,但应在年度计划中明确说明调整依据和替代目标值。这对资源禀赋不同的园区来说,是争取差异化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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