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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被称为“关键少数”,它们自身的节能降碳,会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社会低碳转型。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隋宇泽与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锁利铭,以京津冀地区公共机构低碳协同发展为题,结合天津的实践探索,梳理了取得的成效以及当前制约推进的权责关系、引领带动、府际协同、标准建构等问题,并提出了制度建设、组织职能、区域协同、信息共享等方面的优化路径。对于从事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区域节能协同以及碳核算标准工作的读者,这份研究中的实践经验与制度设计思路值得关注。
核心判断
- 公共机构低碳发展具有减量效应、政策效应和带动效应三个功能层面。
- 机关事务部门在低碳协同发展中承担协调部门联动、低碳行动引领和增进区域协同的职能。
- 截至2020年底,天津市公共机构共7975家,能源消费总量114.7万吨标准煤。
- 天津市已出台公共机构节能地方标准5项,并完成60余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研究指出权责关系、引领带动、府际协同和标准建构四方面仍存在制约。
脱水解读
公共机构为何被称作“关键少数”
文章开篇对公共机构在“双碳”目标中的角色给出了明确定位。公共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和执行部门,在推进“双碳”目标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能。“双碳”目标的提出,赋予公共机构新的使命,即完成自身节能减排计划的同时,其技术应用、治理模式或协同机制等要对全社会低碳发展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从理论上,文章将公共机构实施低碳发展和示范引领归纳为三个功能层面。一是减量效应,即全面降低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二是政策效应,包括推动碳排放测算与评价的标准化,以及利用政府采购的指导作用扶持节能低碳类技术研发和相关企业发展,推动节能经济体制建设;三是带动效应,即通过示范引领在社会与经济层面营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氛围。这一框架为后续案例分析与路径设计提供了逻辑起点。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承担的三重职能
在实施公共机构低碳发展过程中,文章将各级机关事务部门的职能定位划分为协调部门联动、低碳行动引领和增进区域协同。协调部门联动方面,公共机构低碳发展涉及多部门、多区域、多层级政府机构间的协同与配合,需要机关内部、各级部门之间、治理主体之间和区域机构之间四个维度的协同与联动,由机关事务部门牵头进行纵向统筹与横向协调。
引领低碳行动方面,文章提出修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范公共机构碳排放的考评标准、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机关事务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干部职工低碳办公习惯并延续到日常生活与消费中,同时借助政府平台联合有关行业机构,引进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对实施结果进行评估与监督。强化区域协同方面,由于温室气体具有空间溢出效应,解决碳排放问题不能仅局限于区域内部,需要区域间的协调与配合,将机关事务工作放置于区域开放大环境中,建立区域性标准和联合行动方案。
天津实践:减量效果与标准体系初见成效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落实国管局部署要求,制定《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等文件,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的具体目标。以党政机关、学校和医院3个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市内部分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实施节能标准化体系建设。
在减量效果方面,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升。截至2020年底,天津市公共机构共计7975家,能源消费总量114.7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4696.98万吨;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2.1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381.61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量15.63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1.44%、14.32%和14.07%。
在标准体系方面,天津市联合科研机构编制《天津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规程》《天津市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规程》等5项地方标准,标准化治理体系初步建立。在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方面,“十三五”期间完成全市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6个,改造面积520平方米;在100余家公共机构推广应用节能灶具、高效油烟机和节水型洗菜机;成功创建市级节水型单位73家,推动5所高校开展合同节水管理。
天津实践:示范效应与协调配合机制
天津市在配合协调方面,纵向上认真落实国管局相关要求,参与专题活动;横向上积极促进与各部门间的合作,从法规、财政和技术等多角度构建低碳治理体系。2021年4月,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条件、托管流程和职责分工;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60余万平方米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
示范效应不断增强。截至2021年6月,天津市获批国家级节约型机关627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58家、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5家、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12家。在年度节约型机关评价工作中,天津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日完成率达到70.53%,超额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此外,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优化公共机构考核体系,将能耗与碳排放纳入审计流程;积极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建设,目前列入公共机构300余家,累计对800余家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组织绿色低碳宣传活动,引导党政机关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四方面不足制约低碳发展推进效率
文章指出,天津市推进公共机构低碳发展工作初见成效,但在机关内部协调、部门权责划分和绿色低碳联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权责关系有待厘清。机关事务部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与监督工作,但没有直接管辖权,相关政策下达和方案推进需会同党政机关和科教文卫体系统实施,增加了部门权属、上下对接等环节的复杂程度。2021年天津市公共机构能源管理的审计中发现,大部分机构没有制定能源消费定额与碳减排考核办法,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审批与成果验收无法直接衔接。
二是带动与引领作用有待发挥。部分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积极性不高,制度规定过于简陋、覆盖范围较窄或实施力度不强,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有待提高,示范引领效果难以有效发挥。
三是府际协同与信息共享有待提升。各级政府与机关间的协同联动尚未形成,不同项目对接的职能部门各异,增加了政府部门间形成高效协作机制的难度;机构间缺少节能信息共享渠道,天津市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标准尚不统一,各机构节能降碳行动程度存在较大差距;区域间协同的制度性驱动力不足。
四是标准建构与机制设计有待完善。针对公共机构的碳排放核算方法、能源计算方法尚未统一,评价时缺少一致性、系统化标准,也难以进行横向比较,能源管理制度体系有待完善;由于缺少标准化体系,能源浪费行为缺乏有力的惩戒措施,部分机构存在设备陈旧和低效问题。
制度、组织、协同、共享四条优化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文章从制度建设、组织职能、区域协同和信息共享四个方面提出了优化路径。制度建设方面,建立统一规范的指标核算体系,由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邀请本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碳排放方法学研究,制定针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能源使用效率以及碳排放等指标的测算方法,形成标准化指标体系。
组织职能方面,构建权责清晰的组织职能结构,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扁平化管理,缩减相关业务的审批流程;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或项目,由机关事务部门牵头组织临时项目小组,以小组对接替代层层审批,项目完成后小组随即解散;完善奖惩机制,明确责任人,将考核指标纳入个人业绩;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定期通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进展,供居民、社会机构等城市治理主体参与监督。
区域协同方面,依托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优势,借鉴长三角和川渝地区的协同模式。2019年6月,在首届“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创新与发展论坛上,三省一市共同签署区域合作备忘录;重庆、四川联合印发推动川渝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协同行动方案。文章建议从联合组织宣传活动、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培养职工绿色低碳行为习惯三方面入手推动示范引领。
信息共享方面,构建低碳协同网络,着眼交通和办公用能两大重点环节,以能源与碳排放计量为基础,推进区域内部行政资源确权并逐级整合资源数据。从国家、区域和个体3个层面,以数据共享为渠道增进区域协同:国家层面聚焦激励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共享的绩效考核标准与监督;省级层面优化区域协同机制,降低协同成本,构建京津冀低碳协同政策网络;微观层面加强交流与互访,对碳排放量大、能源资源消费量大的公共机构实施重点监督,能耗数据接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平台。
图说解读
公共机构低碳发展的三个功能层面
文章将公共机构实施低碳发展和示范引领归纳为三个功能层面,从直接目标到间接影响依次递进。底层是减量效应,即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的全面降低,这是推进公共机构低碳发展的最直接目标,包括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提高外购电力热力等能源利用效率。
中间层是政策效应,一方面加快推进低碳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推动碳排放测算与评价的标准化;另一方面利用政府采购的指导作用,鼓励节能低碳类技术研发,扶持相关企业发展,推动节能经济体制建设。顶层是带动效应,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在社会与经济层面营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氛围。三个层面共同构成了公共机构低碳发展的功能框架。
天津公共机构“十四五”实践成果
截至2020年底,天津市公共机构共计7975家,能源消费总量114.7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4696.98万吨,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2.1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381.61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量15.63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了11.44%、14.32%和14.07%。
在示范创建方面,截至2021年6月,天津市获批国家级节约型机关627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58家、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5家、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12家。天津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完成率达到70.53%,超额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在能源审计方面,目前列入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的公共机构300余家,累计对800余家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权责关系制约低碳发展推进效率
文章在分析不足时,首先指出权责关系有待厘清。机关事务部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与监督工作,但没有直接管辖权,相关政策下达和方案推进需会同党政机关和科教文卫体系统予以实施,增加了部门权属、上下对接等环节的复杂程度,也影响了政策传达与执行效率。
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的参与主体较广、涵盖职能部门较多,对于减碳目标的分配和减排实施力度也会存在差异,宏观统筹与协调难度较大。2021年,在天津市公共机构能源管理的审计中发现,大部分机构没有制定能源消费定额与碳减排考核办法,以致节能政策无法落到实处。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审批与成果验收无法直接衔接,往往需要多部门的审批和配合,影响推进效率。这些问题相互关联,共同制约了公共机构低碳发展的推进效率。
四方面不足制约公共机构低碳发展
文章将当前制约公共机构低碳发展的不足归纳为四个方面。权责关系方面,机关事务部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与监督工作但没有直接管辖权,大部分机构没有制定能源消费定额与碳减排考核办法,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审批与成果验收无法直接衔接。
引领带动方面,部分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积极性不高,制度规定过于简陋、覆盖范围较窄或实施力度不强,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有待提高,示范引领效果难以有效发挥。府际协同方面,各级政府与机关间的协同联动尚未形成,机构间缺少节能信息共享渠道,天津市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标准尚不统一,各机构节能降碳行动的程度也存在较大差距。标准机制方面,针对公共机构的碳排放核算方法、能源计算方法尚未统一,评价时缺少一致性、系统化标准,也难以进行横向比较,能源管理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 · 机关事务部门无直接管辖权
- · 缺乏能源消费定额与考核办法
- · 资金审批与成果验收难衔接
- · 部分机构积极性不高
- · 制度规定过于简陋
- · 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待提高
- · 协同联动尚未形成
- · 缺少节能信息共享渠道
- · 区域协同制度性驱动力不足
- · 碳排放核算方法未统一
- · 评价缺少一致性标准
- · 能源浪费缺乏惩戒措施
构建统一规范的指标核算体系
制度建设是文章提出的优化路径之一第一项内容,核心是建立统一规范的指标核算体系。文章提出,完善区域碳排放标准化体系建设,使区域内公共机构各类能源消耗规模和碳排放水平的测算维度统一,便于绩效考核和横向比较。
由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邀请本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碳排放方法学研究,结合天津市能源使用特征和碳排放基数,制定针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能源使用效率以及碳排放等指标的测算方法,并形成标准化指标体系。这一路径回应了上述标准建构与机制设计有待完善的问题,为公共机构碳排放的统一核算和横向比较提供了制度基础。
组织职能与奖惩机制优化方向
文章提出构建权责清晰的组织职能结构。首先,增加职能部门间合作的灵活性和机动性,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扁平化管理,缩减相关业务的审批流程。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或项目,由机关事务部门牵头组织临时项目小组,成员包括该项目所涉及职能部门的直接负责人员,以小组对接替代层层审批,项目完成后小组随即解散。
其次,完善奖惩机制。监督各类公共机构针对自身能源使用特点,补充规定能源管理部门及岗位,明确能源管理考核制度,制定能源管理应急预案等。明确责任人,将考核指标纳入个人业绩,安排专职人员实施能源管理考核,逐月监控并比较机构能耗和碳排放情况。最后,信息公开供全社会监督和学习,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定期通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进展,供居民、社会机构等城市治理主体参与监督,组织专家学者定期对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横向比较。
借鉴长三角与川渝区域协同经验
文章提出依托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优势,借鉴长三角和川渝地区的协同模式,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的区域合作与协同。2019年6月,在首届“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创新与发展论坛上,三省一市共同签署区域合作备忘录,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架构、市场一体化平台、标准合作研究、节能技术产品交流等方面达成合作备忘,初步形成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
重庆、四川联合印发推动川渝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协同行动方案,共同对重庆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开展评价验收。这些区域实践为京津冀地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的区域合作与协同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京津冀低碳协同网络建设路径
文章提出构建低碳协同网络,着眼交通和办公用能两大重点环节,以能源与碳排放计量为基础,以节能管理工作为抓手,推进区域内部行政资源确权并逐级整合资源数据。在需求导向的基础上促进跨部门、跨区域的资源共享与业务协作,构建以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为目标的协同网络,标准化实施能源统计、能效公示、能源审计和节能改造等流程管理。
在数据共享方面,文章提出从国家、区域和个体3个层面以数据共享为渠道增进区域协同。国家层面聚焦激励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共享的绩效考核标准与监督。省级层面优化区域协同机制,降低协同成本,构建京津冀低碳协同政策网络,以公共机构协同为引领,增进区域间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间的互访与交流。微观层面加强交流与互访,提升协同效率,抓好重点单位管理,对碳排放量大、能源资源消费量大的公共机构实施重点监督,能耗数据接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平台。
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成效变化
截至2020年底,天津市公共机构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22.1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为381.61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量为15.63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这三项指标分别下降了11.44%、14.32%和14.07%。
这一组数据反映了天津市公共机构在“十三五”期间推进节能降碳工作的减量效果。文章同时指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是减量效果初显的重要标志。在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方面,“十三五”期间天津市完成全市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6个,改造面积520平方米;在100余家公共机构推广应用节能灶具、高效油烟机和节水型洗菜机;成功创建市级节水型单位73家,推动5所高校开展合同节水管理。这些具体措施共同支撑了能耗指标的下降。
数据解读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公共机构数量 | 7975 | 家 | 实践探索 |
| 能源消费总量 | 114.7 | 万吨标准煤 | 实践探索 |
| 用水总量 | 4696.98 | 万吨 | 实践探索 |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 22.15 | 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 实践探索 |
| 人均综合能耗 | 381.61 | 千克标准煤 | 实践探索 |
| 人均用水量 | 15.63 | 立方米 | 实践探索 |
|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15年降幅 | 11.44 | % | 实践探索 |
| 人均综合能耗较2015年降幅 | 14.32 | % | 实践探索 |
| 人均用水量较2015年降幅 | 14.07 | % | 实践探索 |
这组数据呈现了天津市公共机构在“十三五”期末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状况。截至2020年底,天津市公共机构共7975家,能源消费总量114.7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4696.98万吨,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2.1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381.61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量15.63立方米。 与2015年相比,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了11.44%、14.32%和14.07%。文章指出,这些数据表明天津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升,减量效果初显。这些指标也是天津市推进公共机构低碳发展工作的重要基础数据,为后续制定能源消费定额和碳排放考核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国家级节约型机关 | 627 | 家 | 实践探索 |
| 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 158 | 家 | 实践探索 |
| 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 | 5 | 家 | 实践探索 |
| 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 12 | 家 | 实践探索 |
| 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完成率 | 70.53 | % | 实践探索 |
| 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列入数 | 300 | 余家 | 实践探索 |
| 累计开展能源审计公共机构数 | 800 | 余家 | 实践探索 |
| 编制公共机构节能地方标准 | 5 | 项 | 实践探索 |
| 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 | 6 | 个 | 实践探索 |
|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 60 | 余万平方米 | 实践探索 |
这组数据反映了天津市公共机构在示范创建、标准建设和节能改造等方面的阶段性成果。截至2021年6月,天津市获批国家级节约型机关627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58家、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5家、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12家,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完成率达到70.53%,超额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天津市联合科研机构编制《天津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规程》《天津市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规程》等5项地方标准,标准化治理体系初步建立;“十三五”期间完成全市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6个,改造面积520平方米;在100余家公共机构推广应用节能灶具、高效油烟机和节水型洗菜机;成功创建市级节水型单位73家,推动5所高校开展合同节水管理。目前列入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的公共机构300余家,累计对800余家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出处 |
|---|---|---|---|
| 《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 — | — | 实践探索 |
| 《天津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 — | — | 实践探索 |
| 《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 — | — | 实践探索 |
| 《天津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规程》 | — | — | 实践探索 |
| 《天津市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规程》 | — | — | 实践探索 |
| 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创新与发展论坛 | 2019年6月 | — | 优化路径 |
| 川渝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协同行动方案 | — | — | 优化路径 |
这组数据梳理了天津市推进公共机构低碳发展过程中出台的关键文件和参与的区域协同行动。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等文件,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的具体目标。2021年4月,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条件、托管流程和职责分工。 在标准建设方面,天津市联合科研机构编制《天津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规程》《天津市公共机构绿色运营管理规程》等5项地方标准。在区域协同方面,2019年6月首届“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创新与发展论坛上,三省一市共同签署区域合作备忘录;重庆、四川联合印发推动川渝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协同行动方案。这些文件和行动是公共机构低碳协同发展的重要制度载体和实践抓手。
附件资料
【PPT】超腾能源:会议碳中和与零碳公共机构
pdf 文件 · 2.4 MB
【标准】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20220822-浙江-19页
pdf 文件 · 641.9 KB
【标准】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与管理要求
pdf 文件 · 457.9 KB
【标准】公共机构碳转换应用规范
pdf 文件 · 475.8 KB
【标准】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pdf 文件 · 754.9 KB
【汇总】公共机构双碳实施方案汇总
xlsx 文件 · 11.8 KB
【研究】“双碳”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计——以北京市公共机构为例_王云霞
pdf 文件 · 1.9 MB
【研究】“碳中和”视角下公共机构碳...碳补偿研究——以某党校为例_孙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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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公共机构低碳协同发展研究——以京津冀地区为例_隋宇泽
pdf 文件 · 1.4 MB
一键下载!公共机构碳减排资料包:实用标准、政策汇编、深度研
zip 文件 · 51.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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