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行政分时电价改革深度研究报告
取消行政分时电价改革:核心脉络速览
结论先行:2025年12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这被视为行政分时电价时代的终结。截至2026年2月,全国已有11省市发文跟进,其中9地已落地。
一、政策核心变化
| 维度 | 旧时代(行政分时) | 新时代(市场化) |
|---|---|---|
| 价差来源 | 政策直接划定 | 市场交易形成 |
| 时段划分 | 政府核定 | 双边协商/集中竞争 |
| 储能角色 | 独立套利主体 | 融入统一调度 |
| 风险特征 | 稳定可预测 | 波动放大 |
关键条款(1656号文):
- 第三十二条:成交价格由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
- 第三十四条:可签固定价或灵活价格机制
- 第三十五条:入市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仍由政府统筹优化峰谷
二、地方落地进展
截至2026年2月,9地已明确落地(贵州、河北南网、湖北、陕西等),江苏、山西仍处征求意见阶段。
零售侧形成两种演化路径:
- 路径一(山东/广东/江苏):传导交易均价,保留协商空间,价差相对确定
- 路径二(河北南网):直接传导分时曲线,综合价差显著收窄,远低于原有0.5元/kWh红线
据落基山研究所统计:约62%地区已推行市场化分时,28%仍执行行政分时,10%两种并行。
三、对工商业储能的影响
- 两充两放难实现:电价曲线接近"鸭子曲线",大概率仅满足一次满充满放
- 价差大幅缩窄:河北南网2025年4月最大价差0.486元/kWh,全年平均仅0.2~0.3元/kWh;湖北2025年10月某用户仅约0.2元/kWh
- 收益模式重构:储能需在零售市场分时套利 + 批发市场套利双重发力,且必须遵循售电公司提供的零售套餐,而非电网分时电价
四、趋势判断
- 售电公司逐步间接主导零售分时电价,成为核心节点
- 储能彻底丧失独立套利主体身份,需接受统一调度
- 光储充用与售电深度交织,售储联动成为必然方向
- 长期看,行政分时将在批发和零售市场全面退出
参考文献
- 落基山研究所:2026电力市场化改革与电价体系洞察:面向市场参与者的十大趋势
- 中泰证券:新型电力体系下,如何看待售电与绿电
- 27-《中国工商业储能可持续发展(2025-2027)复盘.思考与展望》新能安 马金鹏博士
- 2026国内工商业储能生态进化论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pdf
下载链接仅电脑端可用,手机用户请到碳通通小程序搜索资料标题查看。
如需我针对某一省份的落地细则、或储能在新机制下的具体收益测算模型展开,请告诉我。若需产出正式研究报告文件,可借助 Carbon Harness 智能体:https://www.tantongtong.top/carbon-harness
内容由 AI 生成,请仔细甄别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