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运行字〔2025〕105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经发局 、 上饶市工信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江西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江西公司、华能江西分公司、大唐江西分公司、华电江西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 2024 — 2027 年)》(发改能源〔 2024 〕 1128 号)、《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 2025 〕 357 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引导和推动虚拟电厂健康发展,省能源局编制了《江西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工作指南》。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5年12月29日
江西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工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 2024 — 2027 年)》(发改能源〔 2024 〕 1128 号)、《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 2025 〕 357 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支持新型主体创新发展,加快提升我省虚拟电厂的发展规模和水平,规范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引导和推动虚拟电厂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总体要求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数据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