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奖励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并经推荐审核研究等程序,拟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绩突出的10个公务员集体和12个个人授予嘉奖奖励,现就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授予嘉奖奖励公务员集体
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礼泉县城管执法局、泾阳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渭城分局。
二、拟授予嘉奖奖励个人
王文学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刘 鲲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调度指挥组副组长
谢 瑜 市公安局一级警长
习 渊 市住建局市政建设科科长
郭 健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科科长
徐山冰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秩序科副科长、三级高级警长
高 明 兴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李科显 三原县委常委、副县长
戴 莉 永寿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刘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钟晓峰 秦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
付文杰 咸阳高新区管委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
来信地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四楼413室(玉泉西路59号)
邮编:712000
受理电话:(029)32036327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17日
附件: 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及时奖励拟授予对象的公示.pdf
泉州市林业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