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正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能源集团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 国家能源集团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节能报告 评审机构遴选结果的公 示
各有关单位:
202 6 年 8 月 11 日,我委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遴选 国家能源集团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 节能报告 评审机构的公告》 ,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评审 机构。截至申报截止日期,共有 3 家单位递交申报材料。经按有关要求从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海南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及抽取系统 随机 抽取 刘珊红、黄彬、黄海顺 3名专家组成的 评审小组 对报名单位材料进行评审,拟定 由 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承担 国家能源集团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 节能报告 评审 工作 ,中标价格为 7.6 万元。
现就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3天。如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委将正式委托 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承担 国家能源集团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 节能报告 评审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并列举具体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处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
邮政编码:570204
联系电话:0898- 65329053
电子邮箱: hzc _fgw@hainan.gov.cn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 6 年 8 月 2 4 日
泉州市林业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