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海西都兰400MW风电项目33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南水北调海西都兰400MW风电项目33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6〕198号
海西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南水北调海西都兰400MW风电项目33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西政〔2026〕37号)已于2026年8月3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州都兰县夏日哈镇的3.4886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作为南水北调海西都兰400MW风电项目33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建设用地。
二、你州要督导都兰县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都兰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你州要指导用地单位开展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报批等工作。如涉及压覆战略性矿产资源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不予供地。
四、具体事宜由都兰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6年9月3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数据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