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地质勘查行业青年职工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 按照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第四届地质调查员(地质灾害方向)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自然资办函 〔 2026 〕 841 号 ) 要求,现就组织做好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第四届地质调查员(地质灾害方向)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工作 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
一 、 竞赛组织
选拔赛 由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总工会主办, 自治区地质局承办 ,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研究院、新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协办 , 成立 选拔赛组委会 ,全面负责选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 设在 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 管理 处 ,负责竞赛日常组织工作, 具体工作由自治区 地质环境监测研究院 承担。 组委会下设技术委员会 , 设在 自治区地质局 ,全面负责竞赛的技术工作。
二、竞赛 标准和考核 内容
本届 竞赛以《地质调查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 年版)》职业技能等级三级 / 高级工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并结合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生产岗位需求,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侧重技能操作考核。每位参赛选手均需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竞赛成绩中理论知识考试占 40% ,技能操作考核占 60% 。
技术纲要 、 技能操作考核评分标准 等按照《 关于印发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第四届地质调查员(地质灾害方向)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的通知 》(自然资人资发〔 2026 〕 14 号)执行。
三 、时间安排
自治区选拔赛 拟定于 2026 年 9 月 2 日— 4 日在塔城地区 举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手 资格 和 报名方式
(一) 选手资格 。 凡从事地质调查职业及相关职业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均可报名参加 竞赛 。参赛选手 必须 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已获得 “全国 五一劳动奖章 ”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参加。 各单位 原则上每支参赛队由 5 人组成,包括领队 1 人 , 技术指导 1 人, 参赛选手 3 人。领队负责本单位参赛队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需认真填写参赛队领队登记表、技术指导登记表、参赛选手报名表 ,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 8 月 20 日前予以报送。 各参赛单位对 参赛选手填报的信息必须 严格把关, 保证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违纪行为,将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参赛选手上报 并 经审核通过、注册登记后, 不允许替换 。
五 、 奖项设置及表彰奖励
( 一 ) 个人奖
1. 本次竞赛 设个人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并予以 通报表扬 。
2. 对获得 竞赛 第 1 名 的选手, 符合 推荐 条件的, 按程序可优先申报 “开发建设新疆奖章”。
3. 组委会将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第四届地质调查员(地质灾害方向)职业技能竞赛。
( 二 ) 集体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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