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完善天津碳市场核查工作,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根据《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等,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至邮箱 qihouchu@tj.gov.cn ,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附件: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6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数据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