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增强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大力实施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行动计划,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为全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安徽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加快调整,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积极进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5.5% 以上;森林覆盖率不低于 31% ,森林蓄积量达到 2.9 亿立方米。
到 2030 年,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科技支撑降碳能力明显增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 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2% 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5500 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31% 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 3.1 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后稳中有降。
到 2060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零碳、负碳技术广泛应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80% 左右,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三)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 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的衔接,研究制定主要行业和重点领域能耗强度控制目标,提高增量项目准入门槛。实施用能预算管理,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强化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严格落实责任,优化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数据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