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科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1号)及省有关部门通知要求,我们拟定了《常州市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数据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