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3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系统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到2025年,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7.1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低碳技术创新和低碳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8.45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二、优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布局
(一)坚持规划引领和底线管控。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行业、区域等各级规划的支撑保障。坚守生态、能源安全底线,统筹平衡土地、能源等资源要素供给。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的衔接,确保各地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
(二)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立足“一带一部”,对接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优化“一核两副三带四区”经济格局,统筹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和大湘西四大区域板块协调发展和重点区域低碳转型。支持长株潭城市群等有条件的地方率先碳达峰,推动岳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张家界永定区、郴州资兴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建设。
三、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南京市数据局
榆林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