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G protocol

14天前12IP 属地:北京共 4 轮回答能源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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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志
GHG protoc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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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有。2026 年 GHG Protocol 真正落地的新标准是「土地部门与清除标准」(LSR Standard),1 月 30 日发布 v1.0、6 月更新为 v1.1,配套的 LSR Guidance 也在 6 月发布。但你更关心的企业标准(Corporate / Scope 2 / Scope 3)没有新版,反而把"大合并"的时间往后推了——合并版要到 2028 年四季度才出。

一、2026 年确实发布了的(新标准 / 新指南)

文件状态与时间要点
Land Sector and Removals Standard v1.02026-01-30 发布GHG Protocol 首个土地部门与清除标准,五年制定、300 余名外部评审人参与;生效日 2027-01-01
Land Sector and Removals Standard v1.12026-06 发布随指南发布做的非实质性编辑,官方明确 v1.1 才是应当引用的版本
Land Sector and Removals Guidance v1.02026-06 发布(章节文件日期 6-30),7 月 16 日办发布会与标准同设 20 章,含算式、工作示例和 10 个企业案例(Mars、PepsiCo、General Mills 等)
Forest Carbon Accounting RFI2026-06 起征求意见森林碳核算方法仍在征集意见阶段,官方明确尚未选定任何方法

LSR 标准管三件事:土地管理与土地利用变化、土地与地质碳库的 CO₂ 清除、生物基产品及技术性 CO₂ 清除产品的全价值链排放。

二、2026 年只"推进"、没有发布的企业标准

  • 2025 年 9 月:GHG Protocol 与 ISO 宣布战略合作,要把 GHG Protocol 的 Corporate Standard(2004)、Scope 2 Guidance(2015)、Scope 3 Standard(2011) 及 Actions and Market Instruments(AMI)工作流,与 ISO 14064-1 合并成一部统一的企业标准。
  • 2026-07-29 官方公告:因合并需要,时间表调整——合并公众咨询在 2027 年二季度,正式发布在 2028 年四季度(原计划更早)。同时发布新的 Consolidated Standard Development Plan。
  • 同日:公布 Scope 2 公众咨询结果(反馈摘要、执行摘要、原始问卷数据)以及电力部门后果法核算的反馈摘要;下一步由独立标准委员会(ISB)与技术工作组(TWG)修订草案,并探讨"多套报告方法"是否更合适。
  • 2026 年 9 月:AMI 的 RFI 反馈摘要发布,反馈普遍支持"多报表结构"——把物理清单排放、市场化排放、行动产生的排放影响分开列报、不相互抵扣;AMI 草案公众咨询同样排在 2027 年二季度。
  • Product Standard(产品碳核算)与 Project Protocol(项目协议)仍在开发中,2026 年未见发布。

三、对你的实务提示

  1. 今年要动的合规底稿不是企业标准,是 LSR:涉及农业、林业、食品饮料、造纸、生物基材料的,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2026 年剩余时间正好用来做土地相关排放与清除的数据摸底。
  2. Scope 1/2/3 现在继续用现行版本(2004 / 2015 / 2011 版),不必等新版;但要在内部数据架构上留出"多报表"位置,别把市场化数据与物理清单混进一个数。
  3. 提前盯 2027 年二季度:合并企业标准的公众咨询,是唯一一次能提交意见影响最终条款的窗口。

来源:LSR 标准页、LSR 指南页、2026-07-29 标准开发公告、配套 FAQ、企业标准更新进程页、合并版开发计划 SDP、AMI 反馈摘要公告、2026 年 10 月 Pulse 更新、WRI 中国:GHGP 将携手 ISO 发布统一企业碳核算标准。

以上为联网公开资讯,未经系统核验,以官方原文为准。

需要的话我可以接着做两件事之一:把 2026–2028 的时间线做成一张可查的网页时间轴;或者按你的行业/产品线,拆一下 LSR 标准生效后具体要盘哪些数据。

内容由 AI 生成,请仔细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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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志
碳排放核算层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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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核算的"层级"通常有两种问法,别混在一起:一是核算对象从大到小的层级(国家→城市→企业→设施→项目→产品),二是同一个企业对象内部、把边界怎么切的层级(组织边界 + 范围 1/2/3)。下图已生成,可直接查看。

一、核算对象层级:六个层级,各有各的标准

层级核算什么、给谁用主要依据国内对应
国家 · 区域全国/省域温室气体清单,用于履约与政策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省级清单
城市 · 地方城市、区县、园区的排放清单GHG Protocol 城市标准(GPC)城市温室气体清单、零碳园区核算
组织 · 企业企业法人/集团层面的排放清单与披露GHG Protocol 企业标准、ISO 14064-1GB/T 32150、行业核算与报告指南
设施 · 排放源单厂、机组、产线的排放,用于履约与交易行业方法学与核算指南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指南
项目算的是减排量,不是排放量GHG Protocol 项目协议CCER 方法学
产品单位产品的碳足迹,用于供应链与贸易ISO 14067、GHG Protocol 产品标准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

这条链上,越往下边界越具体、越依赖企业自己的台账与实测数据;越往上越依赖统计口径和政策约定。也正因为如此,同一家公司报全国碳市场(设施层级)和报客户(产品层级),出来的数很可能不一样——口径不是一回事。

二、企业层级内部:横一刀、纵一刀

  • 横一刀 = 组织边界:集团 / 总部 → 子公司·事业部 → 工厂·门店 → 排放源·设备。设定方法要么按股权比例法(按持股比例分摊),要么按控制权法(财务控制权或运营控制权)。选定后要一贯使用,不能年年换。
  • 纵一刀 = 运营边界:把排放分成范围 1(直接排放)、范围 2(外购电与热)、范围 3(上下游价值链,上游 8 类 + 下游 7 类)。

最容易出错的一点:范围 1/2/3 是组织层级内部的边界划分,不是与国家、城市并列的"层级"。看到"报告范围"和"报告层级"混用,基本可以判定口径没对齐。

三、还有第三层含义:数据与方法的层级

同一个层级里,数据本身也分层(范围 3 尤其明显):

  1. 供应商实测 / 特定数据(最高)
  2. 供应商提供的、经核证的数据
  3. 行业平均数据
  4. 同地区或同类工艺的代理数据
  5. 纯估算(最低)

核算时通常要求分层披露:用了哪些层级的数据、占比多少。金融机构常用的 PCAF 数据质量 1–5 分,本质也是这套分级。

四、实操上怎么用

先定你在哪个层级被要求核算(履约?披露?客户索要?),再定标准(对应层级的标准是固定的),最后才谈边界和方法。顺序反了,就会出现"用产品的方法算企业的账"这类返工。

需要的话,我可以挑一层往下展开:企业层级的清单编制全流程,或者产品碳足迹的核算步骤与常见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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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志
区域层级是指省级别,还是园区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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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说,两者不是一回事:行政区划口径下"区域层级"指省、市、县/区,省级是其中最典型的;园区不属于行政区划,在核算体系里通常单列为"园区层级"。

但在实际文件里这两个词经常混着用——园区是属地管理的,很多地方把园区当成"小区域"来考核,所以你会看到有人说区域包含园区。

两者的关键差别

维度区域层级(省 · 市 · 县/区)园区层级
边界性质行政区划边界园区规划边界 / 物理边界(围墙以内)
核算主体政府统计与发改、生态环境部门园区管委会(必要时下沉到入园企业)
主要依据省级/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城市清单方法零碳园区碳核算类技术规范、园区清单方法
数据来源统计年鉴、部门数据,自上而下为主企业数据加总,自下而上为主
典型用途履约报送、碳达峰考核、政策制定零碳园区认定、绿色招商、园区绩效考核
报给谁上级政府 / 生态环境部门发改、工信等主管部门(认定或评价)

三问就能定性

  1. 边界画在哪? 跟着行政区划走 → 区域层级;跟着园区红线走 → 园区层级。
  2. 数从哪来? 需要把统计口径的数拆到地理单元 → 区域清单;需要把企业台账加总 → 园区核算。
  3. 报给谁? 报上级政府 → 区域;报园区认定/评价 → 园区。

一个实操上最容易踩的坑

园区核算常把城市清单法(自上而下,靠能源平衡表推算)和企业加总法(自下而上)混用,得出的园区总量与园内企业各自报的企业清单之和通常对不上——园区内既可能有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也可能有企业边界跨出园区。这两份数不能直接相减或相互验证,报送时要说清用的是哪套口径。

另外提醒:园区层级用的是"园区边界",和企业层级用的"股权比例法/控制权法"完全是两种边界逻辑。同一个工厂,在园区报告里按物理位置计入本园区,在企业报告里可能只按持股比例计入集团——两边数不一致是正常的。

依据

  • 园区方面:国家层面有《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 号)作为园区层级工作的政策源头,各地正在落地,例如 上海市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园区核算已有专门的团体标准,如《零碳园区碳核算技术规范》(T/CEC 1254—2025)。
  • 区域方面:省级清单有专门的编制指南,据公开解读现行版本已更新至 2025 年版,具体以生态环境部发布原文为准。

以上为联网公开资讯,未经系统核验,以官方原文为准。

如果你手上有具体那份文件(或某个园区的申报要求),把名称或链接发我,我直接判定它按哪套口径算、边界怎么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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柚志
省级核算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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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核算的标准其实很集中:核心就一份——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现行版是 2025 年版(2026 年 1 月 4 日印发),外围再配统计核算体系的顶层文件、配套报告表格和地方标准。

一、核心标准(编制省级清单就用这套)

文件发布主体 / 时间定位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5年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01-04 印发现行版本,以 2011 年试行版为基础修订,供各地方编制省级清单参考执行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国家发改委,2011 年老版本,被替代;但其中的化石燃料单位热值含碳量等参数长期被环评、核查报告引用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通用报告表格(CRF)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按指南配套的数据报表,清单填报的实际载体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国家发改委等 8 部门,发改环资〔2024〕1479 号规定国家—地区—企业—产品各层级核算怎么建、谁归口,省级核算的上位依据

再往上还有一份纲领性文件:2022 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明确了国家、地区、企业、项目、产品五个层面的核算任务——省级核算就是其中"地区层面"。

二. 两个容易搞混的点

  1. 省级指南是给政府编清单用的,不是给企业算账用的。 企业做组织碳核算走的是 GB/T 32150 和分行业核算指南;只是省级指南里的一些排放因子、热值参数会被环评和核查引用,所以做企业项目的人也常去翻它。
  2. 2025 年版出来后,参数口径要切换。 老项目上沿用 2011 年版参数的,新一轮清单或核查时应当核对新版是否调整了活动水平数据处理、排放因子或不确定度分析要求。

三、省级层面还有两类东西

  • 地方标准与地方文件:部分省份制定了本省的清单编制技术规范、工作方案或地方标准(DB 系列),方法上必须服从国家指南,但数据来源和部门分工是各省自定。
  • 专题核算要求:甲烷排放控制、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碳汇等专题,各有单独的技术规定,省级清单里按专题分卷编制。

四、可以直接取用的资料

以上政策均可点开查看原文,资料类条目可在详情页按站内规则下载。

要不要我把这些标准整理成一份可下载的清单表?另外,如果你要落地到具体某个省,告诉我省份,我再按省找地方标准和本省清单编制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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